煤礦黨委副書記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令、規定,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2、在黨委書記的領導下,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和監督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在分管範圍內的貫徹執行。
3、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公司關於“一通三防”方麵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了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員工群眾的“一通三防”思想動態。
5、負責黨員領導幹部因失職、瀆職、違章、違紀而造成“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的調查處理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
7、按時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充分動員工會、團委等組織,積極支持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8、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消除幹部職工的不利於安全生產思想。
9、監督勞動合同的簽訂、執行,保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10、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消除幹部職工的不利於安全生產的思想。
11、違章指揮職工或者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的、對重大02manbetx.com 預兆或者已發現的02manbetx.com 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對黨委副書記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不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02manbetx.com 的、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阻礙、幹涉02manbetx.com 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依法給予對黨委副書記記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委副書記應負有管理責任。
14、未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令、規定、或在建設過程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黨委副書記負責重要責任。
15、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黨委副書記應負重要責任。
16、不能及時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黨委副書記對導致的後果負直接責任。
17、未安排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差,造成安全事故時,黨委副書記應負重要責任。
18、不能夠經常現場深入,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的,黨委副書記應負重要責任。
19、在黨委書記負直接責任事故中,黨委副書記應負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
20、在黨群工作部主任負直接責任的事故中,黨委副書記應負領導責任。
2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黨內處分和經濟處罰,直接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