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總工程師是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采煤、機電、掘進、運輸、通防、防治水等技術管理工作。總工程師必須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專業技術知識,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切實抓好本礦的技術管理工作。
1、全麵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總工程師對礦井安全生產負全麵技術管理責任,對通防專業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對防止瓦斯02manbetx.com 技術管理問題負全麵責任,由於審批防止瓦斯02manbetx.com 技術問題不嚴不細而造成瓦斯02manbetx.com 應負02manbetx.com 主要責任。
3、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等災害的治理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製定治理上述災害的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負責資金的安排使用。
4、負責事故處理的技術工作,對通防專業事故處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5、組織編製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認真組織研究、製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於煤礦安全管理。
6、組織編製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7、對煤礦的“三下”開采設計、改變通風係統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作業01manbetx 、“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
8、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工作麵的作業01manbetx 、安全措施進行會審。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製定治理措施。
9、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監控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10、按時參加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並提出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意見。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落實和技術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11、協助礦長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編製重大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必須杜絕“三違”現象。
12、對煤礦技術管理應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編製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不合理、或者在組織救災過程中發生意外時,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
13、煤礦發生“一通三防”和防治水重大事故,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和重要責任。
14、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規範,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
15、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不合理、礦井采掘接續失調,造成安全隱患或發生重大事故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16、在煤礦相關設計中( “三下”開采設計,通風係統改變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設計等)出現明顯技術失誤和決策失誤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17、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違反有關規定,審查中沒有發現,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8、瓦斯報表、監控報表等缺少總工程師的簽字,雖然簽字但對瓦斯異常現象沒有采取措施、及時處理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19、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總工程師或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20、每月召開1次通防專業例會,總結月度專業安全技術工作和專業質量標準化工作,03manbetx 業務保安存在的問題,製訂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對下月工作作出安排。
21、總工程師是礦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總負責人,每月主持召開1 次礦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03manbetx 會議,檢查本月排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對下月排查的事故隱患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及時間,明確責任人,並按照《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規定》彙報上級主管部門。
22、負責組織編製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抓好落實。對礦井安措工程及資金落實負直接責任。
23、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煤炭法》《國務院令第446號特別規定》《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技術管理規定,把好設計關、生產布局關、規程措施審查關、隱患處理關、安措資金使用關。
24、負責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項目的整改驗收工作。
25、每月召開1次頂板03manbetx 會,總結03manbetx 本月礦井頂板管理方麵存在的問題,研究製定防範措施,並對下月頂板管理工作作出安排。
26、按時審閱通風瓦斯日報表。
27、、組織編製作業規程,必須做到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
28、組織製定礦井檢修安全技術措施,對大的檢修項目的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29、抓好礦井新技術、新項目的科研攻關和推廣應用工作。
30、負責編審一通三防年度、月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1、參與各類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組織製定防範措施,抓好落實。
32、組織領導編製審批井下瓦斯超限,積聚排放措施,巷道貫通處理方案。
33、組織召開礦井“一通三防”工作會議,總結布置年、季、月“一通三防”工作。支持礦井年、季、月“一通三防”技術措施會審工作。主持召開“一通三防”例會、防突工作會議和通風瓦斯專題會議,堅持日審“一通三防”報表。
34、負責組織抓好通風質量標準,加強通風設施、防塵或瓦斯抽采管路、瓦斯監測電纜和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一通三防”監測儀器儀表投入使用和質量標準管理。
35、負責建立健全礦井通風、瓦斯抽采、風塵、監測監控、防火五大係統,負責全麵落實“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製訂和落實“一通三防”各項管理製度、工種崗位責任製。
36、在規劃調整采掘部署時,必須首先保證“一通三防”係統布置合理、可靠、安全。
37、按照上述職責,每年製訂年度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