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警衛員崗位責任製
煤礦警衛員崗位責任製
1、忠於職守,熱愛本職工作,盡職盡責。
2、警衛在上崗時間,不準脫崗,不準睡覺,更不準擅離職守。對工作區周圍的環境應每小時每刻都要進行巡視,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3、警衛在上崗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做出反映,及時報告保衛科。
4、嚴格遵守礦的各項規章製度。嚴格執行爆炸物品管理製度,除庫房保管和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經領導同意,不準進入庫房區域。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
5、遵紀守法,照章辦事,不準尋私情。
6、搞好民族團結,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7、守護好工作場所的所有公共財物的安全。
8、發放炸藥、雷管時,由警衛和保管將其送出庫房。
9、要愛崗敬業,勇於奉獻,以礦為家。
10、要敢於同壞人壞事和不良行為作鬥爭。
11、對工作要認真負責,不怕苦、不怕累,敢於犧牲,視自已的神聖職責如同自已的生命。
12、樹立庫在人在,有一發雷管站好一班崗的思想,保證庫區的萬無一失。
13、按規定辦事,持證上崗。
14、加強治安巡邏,確保公、私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
15、搞好全礦的爆炸物品的清查、收繳工作。
16、加強農民輪換工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嚴防各類案件的發生。
17、不準遲到早退,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18、擅離職守,不經領導批準者,嚴格按自動離職嚴肅處理。
19、違反本規定者,情節較輕的,停職檢查並罰款。
20、違反本規定者,情節嚴重的,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