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麵安裝驗收規定
采煤工作麵安裝驗收規定
一、 采煤工作麵安裝前要成立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安裝協調會議,及時解決安裝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監督檢查安裝質量和進展情況,負責對參與安裝工作有關單位和人員跟蹤考核。
二、 超前計劃,重點調度
技術科要按規定提前安排工作麵接續時間,由調度室組織,機電科、技術科、材料小組、供應科、機廠、安裝工區參加,提前製定安裝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設備布置,設備、材料型號、數量、要求到貨時間,工作麵供電設計,安裝安全措施,安裝進度、工期負責人等)。機電科、材料小組提報設備、材料采購計劃、維修計劃,經礦長審批後分別由供應科、機修廠、材料小組負責組織落實。安裝單位必須按照安裝時間表積極組織安裝,不得拖延時間,確保按期完成。
三、 嚴格驗收標準
工作麵移交前必須形成通風、供電、運輸(主、輔)、排水、防塵等係統,並達到下列標準。
1、 工程(斷麵、支護、軌道);按照技術科製定的《巷道移交標準》驗收。此項工作在巷道竣工時進行。
2、 機電安裝標準。按照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設備安裝標準驗收,由機電科負責(驗收前,安裝單位要先提交自檢報告)。
3、 通風防塵。風量滿足設計,要求防塵設施齊全完好。
4、 排水能力。水倉、排水設施滿足設計要求。
5、 文明生產。工作麵範圍內備用設備、材料碼放整齊,巷道無浮矸、積水、雜物等,管線吊掛齊整。
四、 處罰
安裝單位在安裝結束自檢合格後,向調度室提交驗收申請(否則不予驗收)。由調度室組織有關人員對采麵全麵驗收,凡不提交驗收申請,按未按期完成處理,每拖延一天罰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50元。第一次驗收不合格罰安裝單位主要負責人50元,第二次驗收不合格罰安裝單位主要負責人200元,第三次驗收不合格,對安裝單位主要負責人降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