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辦法
各區隊、機關各部室:
為了維護我礦職工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及《陝西瑞能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辦法》,結合我礦生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凡與我礦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職工,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待遇
(一)職工在年休假期間視同出勤,比照正常出勤時所在崗位相同的工資標準計發,該部分工資在當月工資表中單獨列支。
(二)各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標準的300% 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該部分工資按規定年底一次性計發。
(三)年度內已安排年休假卻未休假的職工,視為自動放棄年休假,礦不予補發年休假工資。
三、年休假天數的核定
職工年休假天數的核定,是以職工首次參加工作時間至申請休假時間的累計有效工齡為基準(每滿12個月計算為1年工齡),核定職工年休假天數。
四、年休假原則
(一)享受年休假的規定
凡與公司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職工,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其休假天數規定如下:
1.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計工作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假期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二)不享受年休假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累計休息和治療達六個月以上者;
6.全年無正當理由缺勤累計達五天以上者。
五、批準權限
職工申請年休假需填寫《帶薪年休假申請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區隊及部室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休假的,由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備案。
(二) 區隊及部室內部人員休假,由負責人簽字,報分管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負責備案。
六、年休假其他規定
(一)各區隊及部室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盡量合理均衡的安排員工休假,避免集中休假。原則上年休假應一次休完,不得分段休息。確因生產或人員安排遇特殊情況的,可以分段安排休假,但不得超過兩次。不得跨年度安排休假。
(二)員工在同一年度內,如同時享有探親假和年休假,須先休年休假;如需要請假的,應先安排年休假。
(三)安排職工年休假應與事假情況一並考慮,職工事假期間,按規定不扣工資的,可按請事假天數核減當年年休假天數。
(四)各區隊及部室在每月月初必須做好本單位職工年休假計劃表,職工因安全生產等特殊情況未按計劃執行休假的,本單位應在其它月份考慮安排休假。
(五)職工持《帶薪年休假申請表》辦理休假手續,待手續齊全後將《帶薪年休假申請表》交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職工年休假管理台賬及相關工作,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如實登記,造成公司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賠償。
七、本辦法經經理辦公會議批準,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礦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帶薪年休假申請表》
陝西瑞能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帶薪年休假申請表
區隊/部門名稱:
XX部/隊()月份職工帶薪年休假計劃表
單位:工齡:年
休假天數:天
本單位在冊 人,本月休假 人,累計休假 人,未休假 人。
領導簽字: 填報人: 填報日期: 說明:1.本表用於統計當月年休假的職工;
2 .請於每月2日前交送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