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集煤礦作業人員安全站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站位管理”是持續提升員工安全素質,規範員工操作行為,有效預防零打碎敲02manbetx.com 的重要措施,也是促進區隊自主管理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落實《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預防煤礦零打碎敲02manbetx.com 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區隊要積極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學習《車集煤礦作業人員安全站位管理規定》,確保每名職工都能夠準確掌握作業時的安全站位,並嚴格落實於現場。
第三條 各單位在編製安全技術措施或規章製度時,需將《車集煤礦作業人員安全站位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納入安全技術措施或規章製度中。
第四條 各區隊要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詳細製定隊內站位管理辦法,對本規定未涉及的站位管理要求要補充完善,明確考核內容。製定隊內站位管理辦法時應考慮以下兩方麵:一是本人站位是否在安全範圍之內;二是個人站位是否影響到本作業區域其他作業人員的正常作業或安全。
第五條 相關要求
1、各區隊隊長、書記要經常檢查職工對關鍵環節安全站位掌握情況,每次下井至少抽查一名職工,對掌握不清的及時進行糾正,將抽查結果納入危險預知考核,同時根據本單位製度對相關人員嚴格落實獎罰。
2、各科室業務主管及以上人員、安檢員每次入井至少抽查一名職工的安全站位掌握情況,對掌握不清的及時進行糾正,並將抽查結果納入危險預知考核。
3、各級管理人員在抽查時,不得影響現場安全生產。
第六條 考核辦法
1、隊內無站位管理辦法的,對隊長、書記各罰款200元、當月“雙基”考核扣2分。
2、區隊隊長、書記、各科室業務主管及以上人員、安檢員入井或地麵檢查期間不按要求抽查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各科室業務主管及以上人員、安檢員抽查時,職工未答出相應內容或所回答的內容與現場所從事的工作不相符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4、在不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可以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抽查現場人員對安全站位掌握情況,拒絕接受檢查提問的,罰款50元/次。
5、“站位管理”要做到“知行合一”。現場作業人員不但要熟練掌握“站位管理”的內容,更要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嚴格落實。對違反規定作業的將嚴格按照《車集煤礦不安全行為界定及處罰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區隊要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安全站位執行情況監督落實,每天可將安全站位自查自糾情況與隱患自查自糾報表一並上報安檢科。凡區隊積極上報的礦不再納入考核,且根據自查自糾管理規定給予“雙基”獎勵。
第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車集煤礦,原車礦字【2014】9號文同時廢止。
附件:車集煤礦作業人員安全站位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