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技術管理製度
1.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在煤礦生產過程中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煤礦機電、運輸方麵的技術規範、標準、要求,搞好本企業的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工作。
3.加強對分工業務的技術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
5.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煤礦的長遠規劃。
6.協助總工程師組織製定煤礦的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維修計劃,確保機電、運輸係統正常、安全運轉。
7.協助總工程師進行機電、運輸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製定。
9.協助總工程師對機電、運輸專項措施進行審批。
10.對機電、綜機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驗收等進行技術把關。
11.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12.保證高低壓供電、各類保護的合理性。
13.及時組織進行機電、運輸設備的防爆性能等技術檢查,保證機電、運輸設備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14.在采區、工作麵投產驗收中,確認機電、運輸係統合理、可靠。
15.參加采掘設備的選型、方案論證,參與巷道設計的審查與批複。
16.參與采掘設備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01manbetx 和各項安全措施的編製、審定。
17. 參與采掘設備大修理和改造方案的審定,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設備的安全性能、各類保護進行監督、驗收。
18.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製夏季“三防”、 冬季“三防”等計劃。
19.盡職盡責,按規定入井帶班,經常深入生產一線,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杜絕“三違”現象。
20.定期召開相關技術管理專業會議,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技術交流活動,從技術上保證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