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座談會的通知
安全培訓工作座談會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5〕5號
有關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和培訓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煤礦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經研究,定於4月下旬召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座談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學習領會《安全生產法》對培訓工作的新要求;彙報交流煤礦安全培訓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加強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的對策措施。
二、參會人員
有關產煤省(區、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煤礦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的業務處室負責人,部分中央企業煤礦安全培訓部門負責人,部分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負責人。會議代表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會議時間、地點
時間:4月23日至24日,會期2天,4月22日報到。
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閩江飯店(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30號,聯係電話:0591-87550016)。
四、其它事項
1.請各單位認真準備書麵交流材料(包括去年以來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和經驗體會,以及應對新形勢、新情況的新思路和新對策),並由參會代表帶到會上(一式10份)。
2.請參會單位於4月16日前將會議代表回執(見附件2)傳真至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聯係人及電話:劉禕哲,010-64464064(帶傳真)。
附件: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