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查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光富煤礦)
瓦斯檢查員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光富煤礦)
1、入井前首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包括外殼氣密,光譜條等。
2、入井後在井底附近新鮮風流中換空氣,用目鏡將光譜調到清晰,明亮後,光譜調回零,再粗調光譜基線對零,小心上蓋後再核實光譜是否移動。
3、使用儀器時,避免震動碰撞,到達工作地點後,測定前要核對光譜是否移動。
4、使用光學式瓦斯檢查儀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測地點的進風流中清洗瓦斯室,將微讀數回零位,基線對零。
2)在檢測地點、帶輔助管擠壓氣泵5-7次,觀測檢定器,讀出瓦斯濃度。
3)在檢測地點檢查二氧化碳濃度時,先按上述方法測出瓦斯濃度;再將輔助氣管撥掉,用檢查瓦斯的方法測出混合氣體濃度;混合氣體濃度減去瓦斯濃度即得二氧化碳濃度。
4)需要測定瓦斯的地點如下:采掘工作麵進風流、采掘工作麵風流、采掘工作麵回風流、局部高冒區域、局部通風機前後各10米以內的風流、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電氣設備附近20米範圍內、放炮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
4、瓦斯檢查的次數和順序是:
瓦斯檢查次數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執行。
5、循環檢查瓦斯的順序和有關規定如下:
1)采煤工作麵是從進風巷開始,經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等處為一次循環檢查。
2)掘進工作麵由局部通風機進風側開始到掘進工作麵,為一次循環檢查。
3)每次瓦斯檢查後,必須填寫瓦斯記錄手冊、瓦斯牌板,並隨時向礦調度室(或礦值班室)彙報。
6、局部瓦斯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在瓦斯濃度不超過3%的情況下,可按照製定的瓦斯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準一風吹;當積聚瓦斯濃度超過3%時,應報請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主持製定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瓦斯排放措施規定進行排放。
7、瓦斯檢查記錄牌板的吊掛位置,對於回采工作麵應掛在進、回風巷的頂板良好處,有尾巷的掛在柵欄處;對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已采區、火區密閉牆、盲巷、硐室等應掛在頂板完好的柵欄處。
8、瓦斯檢查牌板填寫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瓦檢員姓名等。瓦斯檢查記錄牌應隨檢查點位置變化而變化。
9、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的數據進行記錄、對監測裝置和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彙報調度室(或礦值班室)。
10、瓦斯檢查員發現“一通三防”中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並將情況向礦調度室(或礦值班室)彙報。
11、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現場指定地點交接班製度。
12、檢查瓦斯時,應按照以下操作順序進行,並注意自身安全。
1)檢查高冒地點、采煤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邊的瓦斯時,要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用小棍將膠管送到檢測地點,由低到高逐漸向上檢查,檢查人員的頭部切忌超越檢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檢查廢巷、盲巷和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麵及密閉牆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氣體時,隻準在柵欄處檢查。
13、攜帶的瓦斯檢定器要妥善保護好,不準碰撞、損壞、丟失、及轉借他人;出現故障不準擅自修理,出井後礦值班室人員並指出存在的問題;瓦斯檢定器不得個人保存,出井後應交礦保管。
14、排放局部積聚瓦斯前,應按有關規定將本回風區域回風係統中的人員全部撤入進風,並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