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礦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彙編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生產副經理
成 員:項目部副經理、總工程師、調度主任
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調度主任
成員:安全員、調度、技術等骨幹成員
附件2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係示意圖
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係示意圖
附件3: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啟動示意圖
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啟動示意圖
附件4礦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圖
礦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圖
附件5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流程圖
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流程圖
十二、安全生產獎罰辦法
1.為健全和完善安全獎懲機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獎懲辦法》,結合本項目實際,製定本辦法。
2.安全獎懲範圍:項目部與安全生產相關聯的有關人員。
3.安全獎勵原則: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大小、貢獻大小、風險大小、安全生產管理難度大小進行獎勵,不搞平均主義。
4.安全處罰原則:對違章行為按公司《安全生產“三違”處罰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於重大隱患等視具體情況加大處罰力度;發生安全事故的按×××礦建司黨發〔2011〕1號文件有關規定處罰。
5.安全獎勵資金來源:列支於本項目成本。
6.安全獎勵項目
1)季度安全獎
2)年度安全風險抵押獎
3)各類安全專項活動獎
4)安全立功獎
7.為加強安全過程管理,以日保月、月保季、季保年,設立季度安全獎。項目部正職按季度產值確定獎勵標準:1000萬元以上為6000元;分管安全生產技術的副職按90%;其他副職、施工隊負責人、主管安全生產技術專業人員、上級派駐的專職安全監督員按正職的80%;其他員工實行項目安全績效工資。
8.季度安全獎考核兌現
1)完成季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任務,消滅工亡事故,則按季度安全獎勵金額的1倍獎勵;否則,不予獎勵或扣除一定比例。
2)完成季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任務,消滅工亡事故,則按季度安全獎勵金額的1倍獎勵;否則,不予獎勵或扣除一定比例;發生工亡事故的,按獎勵金額的1倍罰款。
9.為充分體現安全責任和利益關係,對安全生產主要相關管理人員實行年度安全風險抵押金製度,即交納一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與當年的安全風險掛鉤。
10.為激發廣大員工安全管理熱情,為安全工作建功立業,設立安全立功獎。
11.安全立功獎獎勵對象
1)模範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麵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
2)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或明顯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有功人員;
3)搶救事故有功的人員;
4)在安全技術工作中有創新、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貢獻的人員;
5)其他安全生產有功人員。
12.安全立功獎勵標準和辦法
獎勵標準為1000元∽20000元不等。
十三、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登記製度
1.檢身人員必須對每一個下井人員檢身,防止入井人員攜帶違禁物品或不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入井。
2.入井人員必須自覺接受入井檢身,不論何職務的人員下井前都必須接受檢身,入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檢身。
3.不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或攜帶違禁物品的人員不準入井,不聽勸阻強行入井的,檢身工應向項目部領導彙報。檢身人員應尊重接受檢身的入井人員,不得以檢身為名侮辱入井人員。
4.檢身人員應做好出、入井簽名登記記錄工作。發現有不按規定時間出井人員,應向項目部值班領導彙報,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
十四、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檢查工作製度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煤監〔2010〕152號)文件精神,以及×××總部加強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推進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建立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檢查工作製度:
1.各級領導、管理人員每月下井次數規定
按照“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明確帶班領導職責、權力和任務的工作要求”,及省煤炭集團公司關於企業領導人員下井工作製度的規定,結合項目部管理具體情況,對項目部領導每月下井次數規定如下:
(1)項目部經理、書記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5班次。
(2)項目部副職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7班次。
(3)項目部副總工程師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10班次。
每班必須有項目部領導帶班作業,做到班班見領導,與工人同下同上,深入工作麵,加強現場安全檢查和管理。
安全監督員每月下井檢查安全生產不少於16次,項目部專職安監員每月下井檢查安全生產不少於22次。
2.項目部領導下井帶班的職責、基本要求
1)各級領導在下井安全檢查、帶班時,應認真履行下列三項職責:
(1)加強對井下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檢查,全麵掌握井下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製止“三違”行為,發現和處置各類安全隱患;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3)發現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重大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逐級向上彙報。
2)基本要求:
(1)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帶班下井人員為該班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該班的安全、生產、整改負責任。
(2)實行項目部嚴格的帶班下井請假規定。根據實際情況,製定項目部領導輪流帶班下井計劃,嚴禁其他人員代替項目部領導帶班。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如需外出,必須向上級主要領導請假,經批準,安排其他領導替班。各帶班下井領導不得擅自脫崗、離崗,如因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向項目部主要領導請假,經批準、安排其他領導替代後方可離開。
(3)項目部領導帶班下井實行井下交接班製度。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時要認真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薄,一月一存檔。
3.建立健全領導管理人員下井帶班考評獎懲機製
1)建立項目部領導人員下井安全檢查、帶班考勤工作製度。項目部領導帶班下井考勤工作安監站或專職安監員負責。
2)建立領導人員下井定期監察製度。對領導下井執行情況進行監察,並將帶班下井情況進行通報。
3)加強內部監管,項目部在公示欄醒目位置張貼項目部領導帶班下井值班表,把領導下井帶班製度的落實情況定期向職工公開,接受監督。
4)嚴格領導帶班下井考核獎懲製度。實行領導帶班下井與經濟收入掛鉤製度,嚴格考核,嚴格獎懲。季度考核中,項目部領導個人有一個月未完成下井、下現場指標的,取消本人當季1/3安全獎,並通報批評,連續兩個月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給予戒勉談話,連續三個月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或者對下井、下現場記錄弄虛作假的,給予黨政紀處分。同時,把全年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安全評先、安全效益獎的重要依據,對工作紮實,表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十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下井寫實管理規定
1.為了強化現場管理,督促、檢查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根據國務院規定必須建立幹部跟班製度。
2.根據工作麵和當頭情況,必須配備足夠的、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跟班幹部。
3.跟班(帶班)幹部在下班後應認真填寫本人當班檢查路線及時間,發現並組織整改了哪些隱患,對未處理的隱患采取了哪些措施,並在交班時當麵與下一班跟班幹部交接清楚。
4.堅持幹部跟班製度。對跟班幹部必須按三班排好班次,分好早、中、晚班,並根據井下現場情況,布置工作重點,落實責任。
5.對跟班幹部,必須嚴格管理和考核,與員工同進班同出班,按照“三個一”的要求,把好現場關。
6.跟班幹部下井後,必須巡回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和危險源要及時組織處理,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7.跟班幹部在巡回檢查中,要督促檢查作業人員落實崗位責任製、安全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
8.對工程質量不合要求的工作麵當頭等,跟班幹部要責令其返工或停產整頓。
9.發生事故,跟班幹部要及時向項目部或公司領導彙報,組織員工搶救處理,並報告事故處理和搶救進展情況。
10.為了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幹部靠前指揮,必須重視跟班製度的落實,必須建立跟班考核台帳,交接班須填寫跟班日誌。對不稱職的跟班幹部要進行處罰,出現責任事故,按照事故責任製追究其責任。
十六、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製度
為了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的管理,保證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特製定本製度。
1.爆破物品必須由持爆破作業證人員到炸藥庫領取爆破物品,嚴禁其他人員領用爆破物品。
2.炸藥庫不得發放非專用容器領取爆破物品。
3.對同一工作麵不準使用不同廠家、不同批號的炸藥和雷管。
4.采掘工作麵必須設有臨時存放當班使用的爆破物品的容器,炸藥、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