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建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每月不少於一次。
2.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項目經理主持,項目部副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以及安全、生產、通風(瓦斯)、機電、材料(供應)、調度、人力資源、財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3.安全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指示等。
2)聽取各部門關於執行“三大01manbetx ”、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監察工作的情況彙報。
3)研究03manbetx 當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明確解決時間。
4)對發生的重傷以上人身02manbetx.com 和重大02manbetx.com 隱患進行03manbetx ,討論對02manbetx.com 責任者和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吸取教訓,製訂防範措施,防止同類02manbetx.com 的發生。
5)討論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和對安全生產做出特殊貢獻(及時製止“三違”現象,及時處理、彙報安全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人員的獎勵。
6)聽取安全技措資金計劃和實際使用的情況彙報,及時落實資金渠道,專款專用,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足額到位。
7)03manbetx 員工安全思想動態和存在影響安全生產的不穩定因素,提出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4.做好安全辦公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必要時對決定的事項寫出會議紀要上報下發。
5.安全部門對安全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和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