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建項目部防塵管理製度
為防治粉塵危害,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落實領導和部門責任製,編製並落實年、季、月度計劃,使防塵工作狀況和效果有根本好轉。
1.項目部必須建立和完善防塵灑水係統,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工作麵不得生產。地麵集中供水水池容量必須能保證井下2小時的防塵用水量需要,水中懸浮物含量不超過150mg/L,粒徑不大於0.3mm,水的PH值應在6∽9.5範圍內,管路鋪設到所有產生和沉積粉塵的地點,在需要水衝洗和噴霧的巷道內每隔50∽100m安設一個三通或閥門。主要巷道應設淨化水幕,有條件的盡量推廣自動裝置。
2.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鑽眼,采用水炮泥,放炮噴霧,刷洗井巷岩壁,裝岩(煤)灑水和淨化風流與個體防護等綜合防塵措施。煤巷掘進使用煤電鑽時,要使用濕式電煤鑽。實行放炮噴霧是時,應推廣使用聲控自動噴霧裝置。綜掘機掘進,必須正常使用設備的內時噴霧裝置,並使用捕塵器減少巷道內粉塵。
3.加強風流控製,防止風速超限引起煤塵風揚。
4.必須按規定衝洗井下積塵,不得有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5必須按規定配齊測塵人員每月測塵二次,發現超標要采取措施處理。
6.凡從事接觸粉塵崗位的員工,必須加強個體防護。同時加強檢查,上崗前、離崗時必須拍胸部大片檢查,在崗期間定期拍片檢查。
7.建立接觸粉塵崗位員工的健康檔案,詳細記錄其職業史,接塵史、定期健康檢查結果及其它診療結果等個人健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