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區鐵器管理規定(趙莊煤業)
采空區鐵器管理規定(趙莊煤業)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礦井采空區的鐵器管理,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結合晉煤集團趙莊煤業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二條綜采工作麵的施工隊組根據自己的生產安排,及時將超前支護材料和監測電纜進行回收,嚴禁將超前支護材料、鐵器、電纜、馬立散桶和機電設備從上隅角、下隅角和支架間丟入采空區。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督促隊組在綜采工作麵上隅角和下隅角的超前支護材料和馬立散桶要及時回收,嚴禁將其從上隅角、下隅角和支架間丟入采空區。
第四條機電管理部負責督促隊組嚴禁把鐵器、電纜和機電設備等從上隅角、下隅角和支架間丟入采空區。
第五條通風管理部炮檢隊每班的瓦檢工負責監督隊組,嚴禁將超前支護材料、鐵器、電纜、馬立散桶和機電設備等從上隅角、下隅角和支架間丟入采空區。
第六條信息管理部負責督促隊組及時把監測電纜進行回收,嚴禁丟入采空區。
第三章程序
綜采工作麵回采結束後,負責撤架的單位對進、回風係統巷道內的鐵器、機電設備和其他雜物進行回收,完畢後,相生產那術部提出申請,生產部組織相關部室進行驗收,合格後,通風部開始對采空區進行密閉。
第四章考核與處罰
第七條未按規定要求及時對超前支護材料、鐵器、電纜、馬立散桶和機電設備進行回收,嚴禁並將其從上隅角、下隅角和支架間丟入采空區,每次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和責任人500元並且株連業務監管部門2000元。
第八條如果現場有上隅角、下隅角和支架間向采空區丟棄鐵器等現象時,現場瓦檢工和安檢工上前製止不停勸阻時,每次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責任人3000元、當班班長1000元、當班跟班幹部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