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管理強製性若幹條規定彙編
一、采掘專業(18條)
1、作業01manbetx 及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隊長親自審核簽字,部室審批嚴禁采用傳閱簽字方式;現場條件發生變化,必須補充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凡不按作業01manbetx 、施工措施施工作業,安檢工必須停止現場作業。
2、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必須使用專門的敲幫問頂工具。嚴禁未敲幫問頂進入下道工序作業。
3、采煤工作麵進入煤幫作業,跟班幹部、當班班長和安檢工必須三員到崗,嚴禁三員不到崗進行作業。
4、嚴禁空頂及超控頂作業,機掘工作麵必須使用機載式臨時支護或錨杆鑽車;炮掘工作麵必須使用可靠有效的臨時支護。臨時支護不符合以上要求嚴禁施工作業。
5、斷麵高度超過3.5米的掘進工作麵進行臨時支護必須采取封迎頭措施(使用錨杆鑽車等具有可靠防護功能設備除外),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專用封迎頭網。嚴禁未采取封迎頭措施進入下道工序作業。
6、回采工作麵超前支護段、巷道頂幫壓力較大地段、留設巷道、人員密集地點、行人路線等地點必須對錨索加設專門的防射出錨索套。嚴禁進入以上無錨索套區段施工作業。
7、各礦井使用及改變頂板支護、礦壓觀測的新工藝、新裝備、新技術、新支護材料時,必須按規定上報生產處,未經批複嚴禁使用和作業。
8、改擴建礦井驗收時必須達到省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各類檢查中達不到省二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生產礦井嚴禁組織生產。
9、采掘工作麵初采、末采、過構造、巷道開口、貫通及現場條件發生變化必須及時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未製定專項安全措施嚴禁進行施工。
10、掘進巷道需變更支護方式時,必須報經生產技術部批準,嚴禁隊組私自改變支護方式進行生產。
11、回采工作麵在現場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采取超前拉架、注漿等措施控製頂板,嚴禁不采取超前措施組織生產。
12、掘進工作麵必須優先使用錨杆鑽車進行臨時支護,特殊情況時必須采用可靠完好的前探梁臨時支護。嚴禁空頂及超控頂或臨時支護不符合要求進行作業。
13、掘進工作麵在出現錨杆鑽機臨時支護無法接頂時,必須采用分台階掘進,嚴禁在錨杆鑽機不接頂的情況下進行施工。
14、采掘隊組必須嚴格按照正規循環進行作業,一道工序不合格嚴禁進入下一道工序。嚴禁盲目瞞幹組織生產。
15、登高作業必須搭設安全可靠的工作平台。嚴禁工作平台不符合標準進行施工。
16、巷道頂幫出現斷錨索等異常情況時,必須按照頂板管理製度要求進行處理,未按要求執行嚴禁進行作業。
17、采掘巷道必須嚴格按照頂板管理要求安裝離層儀及各種測站,並定期進行觀測。嚴禁隊組在安裝觀測時弄虛作假或不按要求安設。
18、各單位作業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必須保持動態達標,不達標的地點嚴禁進行施工。
二、運輸專業(18條)
1、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行車區段嚴禁有人行走、停留、作業。
2、嚴格控製大巷行走人員及頻次,確需行走大巷必須製定專項措施,包括:行走人員數量、日期班次、經過路線、安全措施,並報生產處審核備案。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進入大巷行走。
3、無極繩運輸必須做到梭車與行人“車停人行”、“人躲車行”,無極繩運輸巷道必須設置躲避硐室(相鄰硐室間距不超過100米),嚴禁人、車同時共行。
4、小絞車運輸實施“絞車設施完好、司機審核備案、異體跟班監管”,所有小絞車必須安裝安全識別係統。凡設施不完好、司機未備案或現場無跟班幹部(安檢工),一律不準作業。
5、同一地點嚴禁多家單位同時交叉運輸作業;同一運輸線為傾斜井巷,嚴禁上、下部同時運輸作業。
6、傾斜井巷停車時,必須設有可靠的阻車裝置,阻車形式可采用卡軌式阻車器、打飛機杠等,但飛機杠必須與軌道固定牢固,嚴禁使用木楔。
7、所有掉道車輛上道,必須安檢員在現場。嚴禁現場無安檢員進行複位。
8、建立健全運輸線路竣工驗收製度。凡驗收不符合標準的線路嚴禁投運。
9、凡使用或改造運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必須上報生產處,經論證批準後實施,否則嚴禁使用與改造。
10、副斜井提升時,必須確認車輛、車輛捆綁、插銷、鏈環的完好,當其中任何一項不完好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
11、副斜井提升時,井底車場至換裝站入口段必須設警戒,嚴禁行人或從事頂料作業。
12、副立井提升時,人、料必須分開,嚴禁混合提升。
13、運輸爆炸材料時,必須分裝分運,嚴禁混合運輸。
14、乘坐架空乘人裝置時,必須按規定乘坐,嚴禁睡覺或蕩秋千。
15、在巷道內行走,當遇有車輛經過時,必須嚴格執行“人讓車”的原則,靠幫避讓或躲入就近橫川,嚴禁與車輛同行。
16、巷內乘車必須在固定乘車點上、下車,嚴禁在大巷隨意停車,上下人員。
17、巷內乘車必須依次排隊,按規定乘坐,嚴禁扒、蹬、跳、拋物擊車。
18、小絞車運輸過程中,必須設好警戒,嚴禁任何人員進入鋼絲繩運行和跑車波及區段。
三、機電專業(27條)
1、煤礦機電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本崗位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嚴禁操作人員無證上崗、違章操作。
2、礦井在用機電設備及材料 “兩證一標誌” 必須齊全有效。嚴禁使用證件不全或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設備及材料。
3、大型固定設備必須保證台台完好。嚴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備投入運行。
4、大型固定設備檢修,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技術標準,嚴格執行“五定”、“五落實”。嚴禁對未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技術標準的設備進行檢修。
5、大型固定設備、特種設備必須按周期進行檢測檢驗。嚴禁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設備投入運行。
6、大型固定設備、特種設備必須配齊安全保護,保護裝置靈敏可靠。嚴禁安全保護裝置不全或保護裝置失效的設備投入運行。
7、在用提升機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日常檢查。嚴禁無專職維護工進行日常檢查的提升機投入運行。
8、提升人員的提升機、安全保護裝置、井筒裝備、連接裝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提升裝置提升人員。
9、主排水泵、主通風機必須定期倒機運行。嚴禁單台設備長期運行,不進行倒換。
10、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必須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嚴禁無使用許可證的特種設備投入運行。
11、電梯、起重機械、燃氣鍋爐燃燒器必須與特種設備專業化維保機構簽訂維保協議,定期進行維保。嚴禁未經專業化維保的電梯、起重機械、燃氣鍋爐燃燒器投入運行。
12、防爆電氣的使用、維護與管理必須符合《晉城煤業集團礦用電氣防爆檢查暫行規定》和《晉城煤業集團防爆電氣(器)管理辦法》要求。嚴禁防爆電氣設備及設施出現失爆現象。
13、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檢修、搬遷前,必須切斷上級電源。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和電纜。
14、井下電纜的連接(修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七十一條規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或與電壓等級不相適應的電纜連接裝置。
15、井下使用膠帶、電纜入井前必須進行阻燃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嚴禁非阻燃膠帶、電纜入井使用。
16、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管理部防爆人員驗收,嚴禁未經驗收,擅自下井。
17、井下電氣設備保護必須齊全有效,嚴禁甩保護運行。
18、礦井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管理製度》,嚴禁約時或打電話停送電。
19、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嚴禁在單回路運行的情況下生產。
20、風機看護工必須持雙風機雙電源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上崗。
21、電氣設備頂閘必須查明原因,嚴禁原因不明強行送電。
22、工作麵排水係統必須完善,嚴禁在無排水係統或排水係統不完善下強行作業。
23、運煤設備機頭、機尾必須固定牢固,嚴禁不固定或固定不牢使用。
24、設備旋轉部位必須加裝防護裝置,嚴禁無防護裝置運行。
25、電氣設備必須滿足正常負荷容量,嚴禁過負荷運行。
26、設備冷卻係統和噴霧降塵係統必須獨立運行,嚴禁混接。
27、崗位司機工具必須配備齊全,嚴禁工具不全上崗。
四、供電專業(10條)
1、礦井必須有兩回路供電電源線路,電源線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負荷。嚴禁礦井采用單回路電源供電或在礦井電源線路上分接其它負荷。
2、礦井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立井絞車、瓦斯抽放泵、為壓風自救係統供風的空壓機、主排水泵、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等主要設備房和井下變(配)電所必須按規定實現雙回路供電,定期切換供電線路運行。嚴禁單回路供電運行。
3、礦井必須使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嚴禁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4、礦井電氣設備保護裝置和繼電整定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定期進行試驗。嚴禁電氣設備甩保護運行。
5、礦井電氣設備容量及電纜、線路截麵必須滿足正常工作需求。嚴禁超負荷運行。
6、礦井供電係統的操作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嚴禁違反規程規定進行操作。
7、礦井供電係統的檢修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嚴禁未製定安全技術措施或不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進行檢修。
8、電力係統調度命令必須嚴格執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嚴禁不具備資格的人員發、受調度指令。
9、礦井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管理製度》。嚴禁約時停送電。
10、井下掘進工作麵局部扇風機供電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定期進行切換試驗。嚴禁局扇供電不符合規定的掘進工作麵生產施工。
五、通風專業(20條)
1、礦井(盤區、采掘工作麵)必須按核定能力組織生產,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2、采煤工作麵必須按設計要求全部掘完巷道工程(包括聯絡橫川)後方可回采,巷道工程不到位嚴禁組織生產。
3、礦井排放瓦斯必須按規定製定瓦斯排放措施,無措施或措施落實不到位嚴禁排放瓦斯。
4、高、突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抽采達標評價體係,抽采效果不達標嚴禁組織生產。
5、突出礦井、突出管理礦井、預防突出礦井必須執行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未消突嚴禁進行采掘活動。
6、有自然發火危險礦井必須建立防滅火係統,防滅火措施不到位嚴禁組織生產。
7、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煤層未注水、未采取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嚴禁組織生產。
8、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製”,嚴禁違章爆破作業。
9、礦井必須按規定安裝安全監控係統,無安全監控係統或運行不正常的地點嚴禁作業。
10、“一通三防”裝備、新工藝、新材料必須執行審批程序,未經審批嚴禁使用。
11、采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采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
12、井下巷道貫通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貫通。
13、井下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嚴禁無計劃停風、停電。
14、井下所有巷道必須安裝防塵設施,定期衝洗巷道,嚴禁出現積塵(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
15、掘進工作麵達到預警條件時必須啟動黃(紅)色預警,嚴禁在未啟動預警的條件下擅自組織施工。
16、通風設施周圍5米內必須支護完好,嚴禁存放物料和電氣設備。
17、采掘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嚴禁幹打眼。
18、排放瓦斯必須控製供風量和排放量,嚴禁“一風吹”。
19、井下攝影、攝像必須采用防爆攝影、攝像器材,嚴禁非防爆器材下井。
20、回采工作麵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及時將錨索、錨杆等鐵器回收,嚴禁將鐵器放在采空區。
六、地測防治水(28條)
1、必須堅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嚴禁“不探就掘、不探就采”。
2、探放水工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3、探放水時,必須使用“專業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或手持鑽機進行探放水作業”。
4、在安裝鑽機進行探水前,必須首先檢查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情況,在工作麵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否則嚴禁施工。
5、鑽機開工前,必須檢查鑽杆方位傾角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鑽機各部位安裝是否穩固,否則嚴禁開鑽。
6、在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放水時,必須安裝孔口裝置,嚴禁無孔口裝置探放水。
7、在水壓大於1.5MPa的地點探放水時,必須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反之嚴禁探放水。
8、探放水施工時,必須要有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無設計和措施施工。
9、探放老空積水時,應當撤出探水點以下部位受水害危險區域內的所有人員,嚴禁探水點以下有人進行作業。
10、探放水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者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鑽等透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嚴禁撥出鑽杆。
11、測量工接收任務,必須要有開工單,明確工作要求,認真檢查、複核設計圖紙。嚴禁口頭接收任務,直接使用未經檢查、複核的圖紙。
12、測量工抄錄起始數據和放線數據,必須經兩人核對無誤後方可使用。嚴禁使用未經核對的數據。
13、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測量工作時,必須使用防爆儀器。嚴禁使用未取得防爆合格證的儀器。
14、儀器觀測時,必須嚴格按照煤礦測量規程執行,整平、對中、按測量程序操作。嚴禁在未經整平、對中的情況下進行觀測及違反測量程序進行作業。
15、測量設立點位,必須在頂板及輔助登高設備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不檢查頂板及輔助登高設備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16、測量延伸導線前,必須對上次測量的最後一個水平角和邊長進行檢查測量。嚴禁直接進行導線延伸。
17、施工放線必須按兩個鏡位標定,取其平均位置。嚴禁用一個鏡位標定。
18、大型貫通必須要有設計、審核、總結,一般貫通有措施,並按規定要求及時下發貫通通知單。嚴禁先施工後設計、無計劃貫通。
19、原始觀測值和記事項目,必須在現場用鉛筆記錄在手簿中,數字記載正確、清楚、整齊。嚴禁塗改、擦改、轉抄、憑記憶補記。
20、測量數據必須經過檢查、對算、審核、並建立台帳。嚴禁將觀測數據直接用於計算。
21、巷道貫通前必須嚴格按規定核實剩餘距離,並進行鑽探驗證,嚴禁無計劃貫通。
22、所有巷道必須嚴格按中、腰線施工,嚴禁在中、腰線不符合規定時擅自施工。
23、測量標誌必須按規定保護,嚴禁隨意移動或破壞。
24、采掘工作麵前方預測有地質構造時,必須按地質預報建立距離控製台帳並進行超前鑽探,嚴禁無計劃揭露。
25、采掘工作麵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影響安全生產時,施工隊組必須及時彙報,嚴禁未采取措施組織施工。
26、探放水施工時,必須按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嚴禁擅自改變設計和不按措施施工。
27、掘進頭麵必須嚴格控製準掘距離,嚴禁超距離掘進。
28、采掘工作麵排水係統能力必須與最大湧水量相匹配,嚴禁排水能力不足組織生產。
七、監測監控專業(12條)
1、所有生產礦井必須裝備安全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產量監控係統和通信聯絡係統,並實行24h不間斷運行。缺少任何一個係統或係統運行不正常的礦井嚴禁組織生產。
2、礦井必須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監控係統的傳感器、斷電控製器等關聯設備。嚴禁對不同係統間的設備進行置換。
3、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4、安全監控設備需要停止運行時,必須報告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嚴禁擅自停止運行安全監控設備。
5、安全監控係統傳感器必須真實反映監測數據。嚴禁故意移動或遮擋傳感器。
6、礦井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製區域等地點必須設置人員定位讀卡器,每一入井人員都必須攜帶唯一識別卡。嚴禁出現監測中心站不能準確顯示井下區域人員分布情況現象。
7、采掘工作麵必須按標準要求實現瓦斯電、風電閉鎖,嚴禁甩掉閉鎖或閉鎖範圍不符合標準要求組織生產。
8、影響安全監控係統作業必須有計劃並進行彙報,嚴禁無計劃、未彙報進行影響安全監控係統的作業。
9、所有甲烷傳感器必須定期調校、更換,嚴禁傳感器未經調校或超時間使用。
10、凡炮掘、噴漿或巷修等作業必須對影響範圍內的監控設備及電纜進行保護,保護不到位的嚴禁施工。
11、所有甲烷傳感器必須使用保護罩和反光標識,嚴禁不達標投入使用。
12、所有傳感器必須使用雙保險鉤或滑輪吊掛,嚴禁不達標投入使用。
八、抽放防突專業(8條)
1、防突預測時,隊組必須將工作麵迎頭支護到位、浮煤清理幹淨、確保具備檢測條件。
2、壓風自救裝置必須按照標準安裝,且必須保持通風狀態,便於開啟和使用,嚴禁在壓風自救裝置附近堆放其它材料。
3、防突工作麵必須保護好防突鎖和防突基點牌,嚴格按照防突牌板上允許掘進進尺組織掘進,嚴禁超距離作業。
4、抽放打鑽時,孔口必須安裝除塵設施。
5、嚴禁各隊組擅自拆除瓦斯抽采鑽孔和管路,如生產需要調整,必須向抽放防突管理部請示,由抽采隊拆除。
6、抽放係統必須保證安全穩定運行,如需調整時必須履行報告程序。
7、瓦斯含量大於8m3的區域必須首先采取區域抽放措施,在采取區域措施達標後,掘進時必須補充局部措施。
8、防突工作麵出現異常信息時必須反饋及時,在未采取措施前,嚴禁作業。
九、洗選專業(10條)
1、所有工藝係統改造及大型檢修項目必須報審,嚴禁未經批準進行。
2、每周必須有不少於10小時以上的固定檢修時間,嚴禁邊生產邊檢修。
3、所有檢修、施工,必須按規定製定適合特定環境和條件的專用安全措施,嚴禁用通用措施代替。
4、所有安裝檢修工作,必須按規定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未停電進行安裝、檢修、維護、除雜和擦拭設備等工作。
5、處理煤倉堵倉跑倉02manbetx.com 時,必須嚴格執行《關於處理煤倉堵倉跑倉的管理規定》,嚴禁在處理堵倉跑倉02manbetx.com 時組織生產。
6、值班或跟班幹部必須按規定履職,嚴禁幹部不在現場,處理生產02manbetx.com 。
7、各崗位必須保證溫度在15度(輸送機棧橋8度)以上,嚴禁在有瓦斯區域使用火爐取暖。
8、洗煤廠必須有獨立的安監部門,嚴禁兼職掛靠。
9、新上崗人員、轉崗人員、停工複工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嚴禁不放心人上崗操作。
10、必須控製好洗選參數,減少質量過剩,嚴禁私自調整洗選參數。
十、調度專業(18條)
1、必須嚴格“信息暢通、令行禁止”的調度工作原則,嚴禁謊報、隱瞞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
2、必須嚴格執行礦領導24小時不間斷調度製度,嚴禁在值班值守期間以任何事由不在崗、不在位延誤處置突發險情時機。
3、必須嚴格執行礦領導24小時不間斷輪流帶班下井製度,嚴禁出現空崗、空班。
4、必須嚴格礦領導帶班下井考核時間,與工人同上同下,嚴禁推遲入井或提前升井。
5、必須嚴格礦領導帶班下井線路及地點,落實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嚴禁走過場、應付差事。
6、必須嚴格區隊長井下帶班作業,嚴禁工人在跟班幹部不到位的情況下下井作業。
7、必須嚴格按礦井核定能力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生產。
8、必須嚴格按“優化采掘銜接、保持正規循環”的原則組織生產,嚴禁超強度生產。
9、必須嚴格按礦井每班核定人員數量入井作業,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
10、必須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組織生產,嚴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
11、必須嚴格執行跟班、帶班製度,嚴禁弄虛作假、未按規定在現場交接或未與工人同上同下。
12、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嚴禁脫崗、離崗。
13、必須嚴格執行調度彙報製度,嚴禁越級彙報或未請示彙報。
14、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禁交接班出現漏洞,造成遺留問題不知道、不清楚。
15、對於各類事故必須嚴格按照事故彙報程序和應急救援預案,逐級彙報和組織救援,嚴禁出現延誤彙報或處理不善,造成事故擴大。
16、必須及時處理工作麵水煤、大塊矸石、雜物,嚴禁上運煤係統。
17、雨季三防及冬季三防材料及物資必須專庫專用、領取方便,嚴禁私自挪用。
18、各相關單位必須設置搶險機構及人員,以備發生突發事故後能隨時到位,在緊急情況下,嚴禁出現人員不到位,延誤戰機。
十一、安全管理專業(15條)
1、煤礦生產建設必須做到證件齊全有效,依法組織生產建設,嚴禁證件不全、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建設。
2、煤礦必須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3、煤礦必須在批準的範圍內組織生產、建設,嚴禁越層、越界、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組織生產。
4、煤礦必須嚴格落實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礦級領導幹部下井帶班管理規定,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5、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取證,嚴禁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上崗作業。
6、煤礦生產建設必須建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製度,配齊人員,嚴禁機構不健全,製度不完善,人員配備不足組織生產建設。
7、煤礦生產建設必須按規定排查和治理各類隱患,嚴禁隱患未排除進行生產作業。
8、煤礦生產建設必須設立專職救護隊或與有資質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嚴禁在不能保證救護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建設。
9、作業前必須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製定安全措施,嚴禁安全措施不落實進行生產作業。
10、新增頭麵開工前必須經相關部室驗收合格,否則嚴禁開工。
11、排查出隱患必須進行複查,監督整改落實到位,嚴禁光查不落實。
12、事故03manbetx 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安全措施執行不到位,嚴禁施工。
13、外來人員入井前必須經過礦井安全培訓,未經培訓,嚴禁私自入井;
14、各采掘工作麵必須執行“四員”上崗掛牌開工製度,“四員”中任何一員不到崗,嚴禁開工。
15、外施工單位在公司施工作業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
十二、基建係統(6條)
1、煤礦基本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基建程序,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安全責任,嚴禁不具備條件的施工隊伍和監理進入煤礦承攬工程項目。
2、新開工程必須通過招投標,不具備條件的施工隊伍和監理嚴禁承攬工程項目。
3、新開工程必須辦理開工報告,對施工圖紙和施工措施進行會審,否則嚴禁開工。
4、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經建設、設計、監理、施工驗收,否則嚴禁進入下道程序。
5、工程承包方式必須合法,各項建設手續必須齊全,嚴禁施工單位非法轉包、分包。
6、所有簽證必須及時辦理,且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三級簽證,否則嚴禁進入決算。
第二部分 趙莊煤業各類崗位人員安全管理強製性若幹條規定
一、綜采隊組
1、采煤機司機(四必須、四嚴禁)
(1)開機前,必須先檢查瓦斯濃度,嚴禁瓦斯濃度超限情況下開機。
(2)開機前必須確認機組前後5米範圍內無人,如果有人嚴禁開機。
(3)在滾筒上處理鐵器或更換截齒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2個以上有效閉鎖鍵,並執行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否則嚴禁作業。
(4)截割頭進入機頭、機尾區域時,必須放慢速度,嚴禁行人通過。
2、三機(工溜、轉載機、破碎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進入工溜或煤幫時,必須閉鎖2個以上有效閉鎖鍵,並執行敲幫問頂,嚴禁違章進入工溜或煤幫。
(2)檢修設備時,必須停電閉鎖,嚴禁帶電作業。
3、支架工(兩必須、兩嚴禁)
(1)拉架前必須確認相鄰支架前後無人員,否則嚴禁拉架。
(2)檢修支架時,必須關掉本架液,閉鎖本架控製器,嚴禁帶壓檢修。
4、端頭維護工(四必須、四嚴禁)
(1)必須執行“先支後回”原則,並實行“雙連鎖”,嚴禁空頂作業。
(2)高空作業必須係保險帶,嚴禁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下作業。
(3)回柱、放梁時,必須找好安全退路,嚴禁梁下站人。
(4)兩人抬柱、抬梁時,必須同肩同步,嚴禁步調不一致。
5、皮帶司機、馬蹄爾司機(四必須、四嚴禁)
(1)在皮帶或馬蹄爾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其它工作時,必須閉鎖開關,掛停電牌,嚴禁帶電作業。
(2)嚴禁水煤、大塊、鐵器、雜物上運煤設備,發現必須停機處理。
(3)皮帶、馬蹄爾運行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嚴禁在轉動部位作業。
(4)皮帶、馬蹄爾的各類保護必須齊全有效,嚴禁甩保護作業。
6、乳化液泵站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檢修液壓泵時必須停電、卸壓,嚴禁帶壓作業。
(2)必須執行“誰停液、誰送液”,嚴禁隨意啟動乳化液泵站。
7、清煤工(看護電纜人員)(兩必須、兩嚴禁)
(1)清煤時必須麵朝機尾方向,嚴禁在機組前方和拉架區間清煤。
(2)電纜槽內有大塊時,必須停機處理,嚴禁在電纜運行過程中處理大塊。
二、機掘隊組
1、掘進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啟動掘進機必須先發出警報,擺動截割頭或移動機組時必須將機組周邊人員全部撤出,嚴禁機組周邊站人。
(2)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機組電源,閉鎖機組,嚴禁帶電情況下離開操作台。
2、錨杆鑽車司機(四必須、四嚴禁)
(1)使用兩臂鑽車支護時,鑽機周圍人員必須撤離,嚴禁支護時鑽車兩側站人。
(2)進、退鑽車時必須有專人看護電纜,嚴禁鑽車兩側站人。
(3)進鑽車後必須執行敲幫問頂,嚴禁空頂下作業。
(4)上網後,臨時支護必須及時接頂,網片必須聯好,嚴禁不聯網進行打眼。
3、局部通風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必須知道風機切換裝置原理,並會采取應急措施,否則嚴禁上崗。
(2)備用風機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彙報,嚴禁隱瞞不報。
4、支護工、領釺工(四必須、四嚴禁)
(1)換鑽杆時必須觀山望頂,嚴禁背對掌麵。
(2)換鑽杆時必須紮緊袖口,嚴禁帶手套換鑽杆。
(3)鑽臂上作業時,必須執行“手指口述”,嚴禁隨意操作設備。
(4)打鑽前必須執行敲幫問頂,嚴禁在空頂、超控頂作業。
5、膠輪車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行車前必須保證照明、製動、喇叭等保護齊全有效,否則嚴禁駕駛車輛。
(2)行車時必須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嚴禁人車同行。
6、清煤工(兩必須、兩嚴禁)
(1)清煤時必須在安全地點,嚴禁將工具伸入轉動部位。
(2)清煤時,必須麵朝工作麵方向,嚴禁背對工作麵。
7、風筒工(兩必須、兩嚴禁)
(1)高空作業必須係保險帶,並有專人監護,嚴禁單位崗作業。
(2)采掘工作麵風筒吊掛必須反壓邊接風筒,逢環吊掛,嚴禁缺吊環。
三、開拓隊組
1、耙岩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開車前必須先發出警告,耙鬥運行範圍內嚴禁有人。
(2)開車前必須檢查鋼絲繩完好情況,不達標嚴禁開車。
2、支護工、領釺工(三必須、三嚴禁)
(1)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臨時支護合格有效,嚴禁空頂或超控頂作業。
(2)扶釺人員必須紮緊袖口,嚴禁戴手套。
(3)高空作業必須係保險帶,嚴禁不采取防護措施作業。
3、局部通風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必須知道風機切換裝置原理,並會采取應急措施,否則嚴禁上崗。
(2)備用風機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彙報,嚴禁隱瞞不報。
4、巷道維護工(三必須、三嚴禁)
(1)搭架必須規範,牢固可靠,嚴禁在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下作業。
(2)開幫、起底、挑頂必須按規定循環進度施工,嚴禁在上一道工序未結束,就進入下一道工序。
(3)開幫時必須從上往下施工,嚴禁留有傘簷。
5、注漿工(三必須、三嚴禁)
(1)注漿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防護眼鏡、手套等,嚴禁勞保用品不全作業。
(2)注漿時必須將槍頭固定牢固,槍頭5米範圍內嚴禁有人。
(3)處理堵管時,必須先卸壓,嚴禁帶壓處理。
6、爆破、打眼工(三必須、三嚴禁)
(1)管路連接必須規範、可靠,嚴禁用鐵絲代替U型銷。
(2)打眼時,領釺工固定好眼位後,必須站到風鑽側後方,嚴禁打眼工騎鑽作業。
(3)打眼、裝藥前,必須將迎頭活矸、碎石找掉,嚴禁未找掉進行作業。
四、運輸隊
1、副斜井信號把鉤工(兩必須、兩嚴禁)
(1)車輛不通過時,阻車器必須處於閉合狀態,嚴禁阻車器常開。
(2)車輛提升前,必須檢查保險繩,確認完好、捆綁合格後,方可提升車輛,否則嚴禁提升車輛。
(3)車輛提升過程中,司機必須堅守崗位,發現緊急情況時能及時停車,嚴禁離開操作台。
2、電瓶車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開車前必須保證燈光、製動是否完好,並發出信號,嚴禁不發信號行車。
(2)行車過程中司機必須坐在駕駛位置,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駕駛室。
(3)行車時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3、膠輪車司機(叉車、鏟車、拖車)(三必須、三嚴禁)
(1)行車前必須保證聲光信號、製動、方向等各類保護完好,嚴禁帶病行車。
(2)必須按規定行車,嚴禁開快車、開飛車。
(3)離開車輛必須熄火、製動、打眼,嚴禁車輛不完好行車。
4、行吊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起吊前必須發出信號,確認設備、材料捆綁合格,嚴禁起吊範圍內有人。
(2)必須持證上崗,嚴禁設備不完好情況下起吊作業。
5、人車、電瓶車信號工(兩必須、兩嚴禁)
(1)必須嚴格執行“手指口述”,嚴禁在不發口令的情況下行駛車輛。
(2)發車前必須確認人員坐好、門鏈掛好,否則嚴禁發車。
6、立井下料工(兩必須、兩嚴禁)
(1)推車前必須清理軌道上的障礙及人員,嚴禁人車同行。
(2)絞車對拉前必須發出信號,確認連接牢固,嚴禁人未離開運行範圍進行作業。
7、大巷維護工(兩必須、兩嚴禁)
(1)大巷作業時必須穿反光背心,遇車輛通行時必須躲避到安全地點。
(2)高空作業必須係保險帶,設專人扶梯,嚴禁單人作業。
8、開風門工(兩必須、兩嚴禁)
(1)車輛通過風門時必須逐輛通行,嚴禁將兩扇風門同時打開,兩輛車同時進入兩道風門之間。
(2)收到車輛信號時,必須及時打開風門,嚴禁脫崗、睡崗。
五、瓦斯抽放隊、抽采隊
1、鑽機操作工(五必須、五嚴禁)
(1)必須嚴格按圖紙、設計施工,嚴禁擅自修改參數施工。
(2)離開鑽機操作台時,必須將手把打至零位,並閉鎖、掛牌,嚴禁鑽車運轉時離開操作台。
(3)必須在鑽機穩固、牢靠情況下方可打鑽,嚴禁鑽機在高溫、無油情況下持續運轉。
(4)上、卸鑽杆時必須等鑽機停止轉動後方可作業,嚴禁戴手套上、卸鑽杆。
(5)移鑽時,必須執行“手指口述”,緩慢移動,並確認起吊點、連接部位牢固可靠,嚴禁拖曳範圍內有人。
2、係統巡檢工(抽采隊)
(1)必須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嚴禁空班漏檢。
(2)發現抽放係統出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嚴禁隱瞞不報。
3、注漿工(三必須、三嚴禁)
(1)注漿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防護眼鏡、手套等,嚴禁勞保用品不全作業。
(2)注漿時必須將槍頭固定牢固,槍頭5米範圍內嚴禁有人。
(3)處理堵管時,必須先卸壓,嚴禁帶壓處理。
4、管路安裝工(抽采隊)(兩必須、兩嚴禁)
(1)抽放管路拆除必須對管內殘餘瓦斯進行排空,未排空的管路嚴禁拆除。
(2)瓦斯管路吊掛、安裝必須牢固可靠,嚴禁騎坐在瓦斯管上作業。
5、數據測量工(抽采隊)(兩必須、兩嚴禁)
(1)瓦斯抽放參數測量數據必須真實可靠,嚴禁數據失真。
(2)抽放參數發生較大變化時,必須及時彙報,嚴禁瞞報、謊報。
六、安裝隊
1、安裝工(三必須、三嚴禁)
(1)起吊作業必須使用合格、達標的起吊工具,必須使用專用錨杆、錨索,嚴禁使用支護錨杆、錨索。
(2)安裝工溜、支架等大型設備時,必須執行“手指口述”,注意避讓車輛,嚴禁在車輛周邊作業。
(3)高空作業必須係保險帶,嚴禁不采取防護措施作業。
2、小絞車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開動絞車必須設置警戒,嚴禁警戒區域內有人。
(2)開動絞車前必須保證聲光信號、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否則嚴禁啟動設備。
(3)放車時必須帶電,嚴禁不帶電放車。
七、井下機電隊
1、小水泵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處理水泵一般故障或清挖水倉煤泥時,必須停泵、停電、閉鎖,嚴禁帶電作業。
(2)水泵運行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嚴禁在轉動部位作業。
2、主水泵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主水泵必須在正常情況下運行,嚴禁在無水或汽蝕情況下運行。
(2)主水泵運行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嚴禁在轉動部位作業。
3、水泵維護工(三必須、三嚴禁)
(1)運行過程中檢查水泵時,檢修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嚴禁在轉動部位作業;
(2)水泵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開關,掛停電牌,嚴禁帶電作業。
(3)起吊作業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起吊點正下方嚴禁站人。
4、皮帶維護工(三必須、三嚴禁)
(1)在皮帶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其它工作時,必須閉鎖開關,掛停電牌,嚴禁帶電作業。
(2)高空作業或西膠機頭煤倉上口附近作業必須係保險帶,嚴禁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下作業。
(3)起吊作業時,必須使用合格、達標的起吊用具,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起吊點正下方嚴禁站人。
5、配電工(三必須、三嚴禁)
(1)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約時送電;
(2)操作高壓開關、高壓電器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嚴禁勞保用品不齊全作業。
(3)電氣設備的各類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甩保護。
6、機電維護工(四必須、四嚴禁)
(1)作業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嚴禁瓦斯濃度超限情況下作業。
(2)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嚴禁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3)搬運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嚴禁帶電搬運設備。
(4)電氣設備的各類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甩保護。
7、猴車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嚴禁攜帶超長、超寬、超重的物件乘坐猴車,發現時必須製止。
(2)猴車控製係統各類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甩保護。
(3)檢修猴車時,必須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嚴禁帶電檢修。
八、重要崗位人員
1、安檢工(四嚴禁、四必須)
(1)嚴禁吃拿卡要,必須清正廉潔。
(2)嚴禁徇情枉法,必須執法嚴明。
(3)嚴禁畏手畏腳,必須頂真碰硬。
(4)嚴禁虛報信息,必須真實反映。
2、瓦檢工(三必須、三嚴禁)
(1)必須如實上報準確數據,嚴禁虛報、瞞報瓦斯數據。
(2)必須按規定巡回檢查,嚴禁空班漏檢。
(3)必須按規定在指定地點交接班,嚴禁脫崗。
3、爆破工(三必須、三嚴禁)
(1)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引藥。
(2)嚴禁在瓦斯超規定、警戒不到位或未清點人數情況下爆破作業,嚴禁約時爆破,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四牌交換製。
(3)嚴禁私藏火工品,必須嚴格執行火工品領退製度。
4、防突員(兩必須、兩嚴禁)
(1)防突員在防突指標檢測過程中必須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檢測數據。
(2)防突員預測完畢,必須按規定向相關單位彙報預測結果,並認真填寫防突管理牌板及紙質牌、懸掛防突鎖,嚴禁不按規定彙報。
5、密閉工(兩必須、兩嚴禁)
(1)采空區作業時,必須執行三斷(斷網、斷管、斷鐵道),嚴禁采空區遺留鐵器。
(2)在采空區作業時,必須用銅製工具,嚴禁使用鐵製工具。
6、通風工(三必須、三嚴禁)
(1)風筒吊掛必須逢環必掛,嚴禁缺吊環。
(2)風筒接頭必須實現雙反壓邊,嚴禁出現不合格的接頭。
(3)風筒穿過風門或密閉牆體時,必須加接硬質風筒通過,嚴禁用軟質風筒直接通過。
7、井下探放水工(四必須、四嚴禁)
(1)司鑽人員必須熟悉鑽機性能,嚴格按措施以及設計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設計施工。
(2)司鑽人員必須詳細記錄鑽孔深度以及孔內見煤見矸情況,並隨時觀察鑽機穩固以及鑽機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作業或隱患未處理強行施工。
(3)司鑽人員必須隨時觀察好孔口瓦斯與CO濃度以及有毒有害氣體湧出情況,如遇異常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人員撤至新鮮風流處,及時彙報,嚴禁盲目強行鑽進。
(4)施工鑽孔過程中如遇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孔內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及時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嚴禁取出鑽杆。
8、井下測量工(三必須、三嚴禁)
(1)測量工必須熟悉測量儀器性能、觀測時嚴格按照煤礦測量規程,整平、對中、按測量程序操作,嚴禁違反測量程序進行作業。
(2)測量原始記錄必須在現場用複讀法用鉛筆記錄在手簿中,數字記載正確、清楚、整齊。嚴禁塗改、擦改、轉抄、憑記憶補記。
(3)所有測量結果必須堅持對算、審核、並建立台帳。嚴禁使用未經校對數據。
9、井下地質工(三必須、三嚴禁)
(1)地質觀測必須嚴格按照礦井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進行,做到及時、完整、統一。嚴禁在地質觀測、資料彙總、統計工作中弄虛作假。
(2)采掘工作麵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編製預測預報,並下發至相關單位,嚴禁遲報。
(3)下發準掘距離通知單,必須以實際鑽探進尺確定允許掘進距離,超前距符合規定, 嚴禁弄虛作假。
10、電工(五必須、五嚴禁)
(1)作業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嚴禁在瓦斯濃度超限情況下作業。
(2)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3)搬運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嚴禁帶電搬運設備。
(4)電氣設備的各類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甩保護。
(5)開設備時,必須執行好“手指口述”,嚴禁隨意停開設備。
11、溜子、皮帶司機(四必須、四嚴禁)
(1)在皮帶或溜子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其它工作時,必須閉鎖開關,掛停電牌,嚴禁帶電作業。
(2)嚴禁水煤、大塊、鐵器、雜物上運煤設備,發現必須停機處理。
(3)皮帶、溜子運行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嚴禁在轉動部位作業。
(4)皮帶、溜子的各類保護必須齊全有效,嚴禁甩保護作業。
12、絞車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開動絞車必須設置警戒,嚴禁警戒區域內有人。
(2)開動絞車前必須保證聲光信號、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否則嚴禁啟動設備。
(3)放車時必須帶電,嚴禁不帶電放車。
13、噴漿工(三必須、三嚴禁)
(1)噴漿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手套和眼鏡,嚴禁勞保用品不全作業。
(2)處理堵管時,必須先停電、停風,嚴禁噴頭對準人進行處理。
(3)開機前必須先開風水、後送電,然後發出信號,嚴禁不發信號送風。
九、選煤廠
1、給煤機司機、原煤倉下司機(九必須、九嚴禁)
(1)必須要站在給煤機側麵,嚴禁站在給煤機正前方,以防跑水煤傷人。
(2)必須站在平台上作業,嚴禁站在欄杆、電機或設備上或從倉口處理煤倉堵塞。
(3)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規定並有專人監護,嚴禁單人處理故障。
(4)煤倉堵塞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捅煤,嚴禁在倉口正麵用身體頂著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著工具捅煤。
(5)在起車前必須先開風機,嚴禁先起車後開風機。
(6)放煤過程中必須精力集中,規範操作,嚴禁開車狀態下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事情。
(7)必須嚴格執行《關於處理煤倉堵倉跑倉的管理規定》,嚴禁在處理堵倉跑倉事故時組織生產。
(8)蓬堵倉放空氣炮時必須保證閘板關閉,人員撤離,嚴禁有人在平台逗留。
(9)班中必須按規定用便攜式瓦檢儀巡回檢測瓦斯濃度,嚴禁帶煙火上崗。
2、主皮帶司機、皮帶司機(八必須、八嚴禁)
(1)開車過程中,必須站在急停按鈕處,不準做其他事情;嚴禁在機頭溜槽前方停留。
(2)取雜物時,必須拉掉0#和1#拉線開關,通知控製室閉鎖設備,嚴禁投機取巧。
(3)吊大矸時必須要避開設備;嚴禁任何人在起吊物下站立和行走。
(4)打掃衛生必須將拉繩開關斷開並上鎖,開關上掛警示牌方可工作,嚴禁碰觸轉動部位。
(5)確需到皮帶機上方必須停電掛牌,嚴禁隨意到皮帶機上方。
(6)跨越皮帶必須走人行過橋,嚴禁不停電跨越皮帶。
(7)處理溜槽蓬堵時必須辦理本機及下部設備的停電手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不辦理停電進入溜槽內處理故障。
(8)清掃設備衛生時必須辦理“清掃衛生禁止啟動牌”掛在本機控製箱上,本崗位司機鎖住拉線開關和控製室安全確認後再清掃,嚴禁上機架、進入溜槽清掃作業。
3、集控司機、控製室司機(六必須、六嚴禁)
(1)必須與各崗位確認安全後方可啟車,嚴禁現場情況不明啟車。
(2)必須將停送電票全部閉合後方可啟車,嚴禁在檢修任務未確認完成的情況下啟車。
(3)啟車信號必須發夠2分鍾後方可啟車,嚴禁不發信號或隨意發信號啟車。
(4)必須堅持使用皮帶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嚴禁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
(5)工作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嚴禁把鼠標放在操作按鈕處,以防誤操作;
(6)監控計算機係統必須是本崗位人員操作,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嚴禁超負荷強行啟動。
4、破碎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破碎機必須在密閉的狀態下工作,嚴禁在運轉中打開破碎機箱蓋。
(2)進入破碎機作業必須停電掛牌,控製箱上鎖,嚴禁不停電進入破碎機清雜或檢修。
5、堆取料司機(一必須、一嚴禁)
遇惡劣天氣必須停止作業並采取穩車措施,嚴禁在風速大於20米/秒以及大霧雷雨、暴風雪等惡劣天氣時開動設備。
6、刮板機司機(五必須、五嚴禁)
(1)確需進入刮板機作業,必須停電掛牌,控製箱上鎖,嚴禁隨意進入刮板機作業。
(2)刮板機司機必須穿反光背心,嚴禁從刮板機兩側上下煤山。
(3)清理裝煤點積煤,必須辦理停電掛牌、按下急停按鈕並設專人監護作業,嚴禁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清理積煤。
(4)設備運行中處理故障必須切斷電源,閉鎖控製開關並辦理本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停電手續,嚴禁在運行中檢修、處理故障。
(5)開啟本設備前必須確認人員已經離開刮板機轉動部位,情況不明、隱患不排除嚴禁隨意開啟設備。
7、煤山驗煤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必須站在安全位置,嚴禁過於靠近卡車。
(2)必須確保車輛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工作,嚴禁在雷雨天氣在煤山驗煤作業。
8、壓濾機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清理濾布上的煤泥必須用鏟子,嚴禁用手扒濾布上的煤泥。
(2)巡檢作業必須到壓濾機機頭,嚴禁在濾板中間看下麵皮帶運行情況。
(3)更換濾布、濾板必須先更換好再吊進去,嚴禁站在壓濾機上方更換濾布和濾板。
9、淺槽分選機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清理淺槽內的雜物必須停電掛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在設備運行中清理淺槽內的雜物。
(2)檢修作業必須執行停電掛牌製度,嚴禁不停電進入淺槽內檢修。
10、濃縮機司機(一必須、一嚴禁)
清理水槽煤泥必須站在護欄外清理,並設專人監護,嚴禁隨意進入濃縮機護欄內清理煤泥。
11、振動篩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檢查篩板必須辦理停電手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不停電上振動篩。
(2)更換篩板必須辦理停電手續並設專人監護,必須係保險帶作業,嚴禁不停電、不采取安全措施進行作業。
12、火車裝車工(三必須、三嚴禁)
(1)在機車對車位時必須關閉道口巡視監護,嚴禁有行人通過。
(2)平煤作業必須保證機車停穩,安全確認後進行,嚴禁在行車時平煤作業。
(3)必須按廠調度室規定煤種裝車,嚴禁自行改變煤種。
13、整裝工(兩必須、兩嚴禁)
(1)整裝作業必須保證車皮停穩安全確認後方可進行,機車作業時嚴禁整裝車皮。
(2)整裝作業上下車皮必須使用樓梯,嚴禁登、爬、鑽、跨車皮;
14、鉗工(三必須、三嚴禁)
(1)檢修時必須辦理相關設備的停電手續並掛牌,並對作業現場進行風險辨識,嚴禁帶電檢修設備。
(2)使用切割機、砂輪機必須戴護目鏡,嚴禁帶手套、雙人同時操作。
(3)高空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樓梯並係好安全帶,設專人監護,嚴禁單人高空作業。
15、電工(五必須、五嚴禁)
(1)高壓電氣設備線路上檢修時,必須辦理第一種工作票及操作票,嚴禁單人作業。
(2)檢修低壓電氣設備時 ,必須辦理停電掛牌時手續;嚴禁搭車作業。
(3)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停電、驗電、放電,然後停上一級電,並掛牌、專人看護,必須用瓦斯便攜儀檢查後方可開蓋;嚴禁帶電開蓋,帶電檢修和搬運設備。
(4)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電話或約時停、送電。
(5)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保證保護裝置的正常工作,嚴禁隨意甩掉保護,隨意調整整定值。
16、采製化工(三必須、三嚴禁)
(1)研磨煤樣必須壓緊缽體蓋好防護罩方可進行,嚴禁開罩啟動研磨機。
(2)采取煤樣必須聯係崗位司機拉掉並鎖上拉繩開關後方可進行,嚴禁在原 煤皮帶運行時采樣。
(3)采取煤樣必須保證車輛停穩後方可進行,嚴禁在車輛作業時采樣。
17、放矸工(四必須、四嚴禁)
(1)放矸作業必須是本崗位人員操作,嚴禁外單位人員隨意放矸。
(2)處理給煤機蓬堵必須停電掛牌並有設專人監護,嚴禁不停電處理蓬堵。
(3)放矸時必須站在給煤機側麵,嚴禁站在給煤機正前方操作。
(4)放矸作業必須執行一車一票製,嚴禁數據弄虛作假。
18、廠內車輛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必須持有效證件,嚴禁無證駕駛。
(2)必須日常檢查車況,嚴禁酒後駕駛。
(3)必須保持良好車容,嚴禁超速行駛。
十、地麵運行工區
1、主通風機司機(三必須、三嚴禁)
(1)嚴禁違章操作,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01manbetx 、巡回檢查製、崗位責任製、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嚴禁不按01manbetx 操作:倒機、反風時必須嚴格按倒機操作程序、反風操作係統圖進行。
(3)嚴禁酒後上崗、脫崗、睡崗;必須時刻監控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數據,每小時將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本內,發現異常,立即彙報。
2、主提升機司機(五必須、五嚴禁)
(1)嚴禁違章操作,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01manbetx 、巡回檢查製、崗位責任製、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嚴禁司機離開工作崗位、擅自調整製動閘;必須確保各種保護裝置齊全有效情況下開車。
(3)嚴禁單人上崗;每班必須配有正、副司機,在升降人員的時間內,必須正司機操作,副司機監護。
(4)嚴禁信號不明開車;必須信號確認後方可開車。
(5)嚴禁甩保護運行;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類保護齊全完好。
3、井下電鉗工(七必須、七嚴禁)
(1)嚴禁電氣設備失爆,必須保證電氣設備的完好可靠運行。
(2)嚴禁使用無證機電設備,“兩證一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3)嚴禁在檢修高壓設備時違章作業,必須執行停電、驗電、放電、封地線、掛停電牌相關程序。
(4)嚴禁使用試驗不合格或過期的絕緣用具,必須穿戴合格的勞保用品,正確使用絕緣用具。
(5)嚴禁帶電開蓋,帶電檢修、搬運設備;必須先停上一級電,並掛牌、專人看護,用瓦斯便攜儀檢查後方可開蓋。
(6)嚴禁電話約時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7)嚴禁隨意甩掉保護,隨意調整整定值;必須保證保護裝置的正常工作。
4、瓦斯抽放泵站司機(四必須、四嚴禁)
(1)嚴禁無證上崗,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嚴禁違章操作,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操作規程、巡回檢查製、崗位責任製、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3)嚴禁酒後上崗、睡崗、脫崗;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巡檢並填寫記錄,發現異常,立即彙報。
(4)嚴禁攜帶易燃物進入站內,必須將手機、易燃物交於門崗妥善保存。
5、地麵維護電工(四必須、四嚴禁)
(1)嚴禁在檢修高壓設備時違章作業,必須執行停電、驗電、放電、封地線、掛停電牌相關程序。
(2)嚴禁帶電作業;作業時必須停掉上一級電源。
(3)嚴禁單人停送電作業;停送電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嚴禁電話約時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十一、生產服務中心
1、排矸隊司機(兩必須、兩嚴禁)
(1)開車前必須確認車輛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嚴禁車輛刹車係統、照明不良好、安全設施不全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上路運輸。
(2)嚴禁車輛在運輸中空檔滑行及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車外,嚴禁駕駛員在車輛運輸中接打手機,行走過程中進行人員上下或超載 ,車輛必須停穩後人員方可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