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設備管理製度(趙莊煤礦)
一、大型設備管理規定
1、明確每個機房的分管隊領導、技術人員和維護電鉗工。
2、定期修訂完善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01manbetx 和各項管理製度。
3、崗位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要求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4、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完整可靠,按《機電設備定期檢測和電氣試驗製度》中的規定進行試驗、檢測和技術測定。
5、各種儀表齊全完整,指示正確,定期校驗。
6、按要求組織技術測定和無損探傷工作,並妥善保存技術測定和無損探傷資料。
7、按設備定時檢修保養周期表的要求進行設備保養、檢修和巡檢工作。
8、主要潤滑部位實行“五定”製度。
9、提升絞車提升四超件時,要按《提放超長、超高、重物管理製度》中的規定進行提升。
10、主副立井提升機要嚴格執行每天不少於兩小時的停機檢修製度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11、運行和備用的主通風機,必須每月定期倒換運轉,倒機前一日必須製定倒機計劃,倒機前應與調度室、監控隊和35KV站取得聯係,做好倒機記錄。
12、主通風機因檢修或其它原因單台機可運行時,必須及時製定單機運行措施。
13、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14、對設備存在的隱患或缺陷,不能自行處理的,要報告上級部門,並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二、副立井提升、下放“四超件”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我礦副立井“四超件”提升、下放管理工作,確保副立井提升係統安全運行,機電管理部特製定“四超件”提升、下放管理製度,其內容如下:
四超件標準
長度超過4.6米 寬度超過1.6米
高度超過2.8米 重量超過6噸
注:四超件最大重量不得超過16噸,超過16噸嚴禁提升、下放。
三、各單位職責
(一)“四超件”提升下放單位:
1、負責提供“四超件”的長度、寬度、高度、重量等詳細參數。並有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否則無效。
3、負責辦理“四超件”提升、下放審批手續,辦理手續時必須提供“四超件”詳細參數,並經審批單位相關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4、負責井上、下安排專人對 “四超件”在罐籠內固定、捆綁拆除。如果為超重件必須保證重心與罐籠重心在同一中心線上。
5、對提升、下放的超重件必須在本體上標明重量,井上、下現場必須各派一名幹部進行現場把關。
(二)機電隊
1、接到“四超件”審批單後,必須製定提升、下放“四超件”安全技術措施。
2、把鉤工在收到“四超件”提升、下放單位審批手續單後,按“四超件”審批手續進行台帳登記,並檢查參數是否與本體標注參數一致。如果無審批手續或參數與實際不符的,把鉤工應禁止該“四超件”進罐。把鉤工對 “四超件”的進出罐籠、罐內固定等進行監督檢查,如不符合規定有權進行指正,符合規定後方可進行提升。
3、提升、下放“四超件”時,機電隊派一名技術人員和維護工在現場進行把關及相關設備的調整工作。
4、負責對標準配重車的日常管理和根據所提升、下放的重量進行配重。
(三)機電管理部
1、負責牽頭組織“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工作。
2、負責“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續的審批。
3、負責安排叉車司機對配重車調配工作。
(四)安全監察部
1、負責參與“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工作。
2、負責“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續的審批。
3、負責監督“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落實。
4、負責安排安檢工對“四超件”提升、下放現場的把關,對不符合規定的,有權阻止進、出罐籠。
(五)調度室
1、負責參與“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工作。
2、負責“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續的審批辦理。
3、當需要矸石車或其他重車作為配重車時,負責協調工作。
4、負責“四超件”提升、下放的總體協調工作。
(六)運輸隊
1、接到“四超件”審批表後製定進出罐籠安全技術措施,方可將“四超件”推至井底或井口進車側。
2、負責“四超件”進出罐籠,並負責井上、下小絞車的維護、使用與接電源。提升、下放“四超件”時需配齊小絞車司機,對“四超件”進出罐籠進行對拉。
(七)審批人員
各部室負責審批“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續的相關人員必須熟悉“四超件”提升流程及絞車提升參數。
四、考核
1、對違反本管理製度,強行將“四超件”推進罐籠的責任人對其罰款1000元、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株連單位負責人500元,並由機電部牽頭03manbetx 考核。
2、對違反本管理製度造成02manbetx.com 的,由安全監察部牽頭03manbetx 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