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爆檢查管理製度(趙莊煤礦)
為貫徹落實集團公司提出的“不停電、不失控、不失爆”的“三不”工程,加大防爆檢查力度,確保我礦機電安全,特製訂本製度:
二、礦防爆檢查人員每次檢查結束,要在“三定表”上注明一般失爆、明顯失爆、嚴重失爆,並按標準標出每項失爆扣款金額,未標出扣檢查人員50元/次。
三、對各施工單位,視同本礦隊組一樣加以檢查和考核。
四、各級防爆檢查人員對各隊組所屬機電設備認真檢查,發現失爆要立即要求隊組現場處理,拒絕處理的立即責令停工,當場下達停工通知單,並立即向調度台彙報。處理失爆需停電影響生產的,立即停產停電處理。若是在風機專用供電係統中的失爆,應立即打到備用回路進行處理。拒不執行停工處理的,交安全監察部門03manbetx 處理。
五、井下各隊組每次涉及接線的機電工程,隊組要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工作日期、班次、所接設備編號、操作人員、移交或接收人員,各類設備要包機到人,並登記造冊。
六、失爆的處罰,本單位要依據設備包機製落實到人頭,不許攤派,不許和稀泥。
七、失爆扣款實行百分製考核,累計扣款機電隊長占20%,隊長和機電技術員各占10%,其餘由包機人或責任人承擔。
八、區隊編製的單位,失爆扣款由區屬隊分管付隊長占30%,隊長占10%,分管副區長占10%,區長占5%(所屬隊組失爆扣款總和),其餘由包機人或責任人承擔。
九、每月25日(遇星期天順推)為失爆扣款彙總日,各單位專人負責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