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使用與維護安全技術管理辦法
1.設備管理工作在機電副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領導下,由機電科負責。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負責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
2.設備管理組對機電設備實行台賬及微機輔助管理,做到屬性準、用戶清,賬、卡、物排版相符。
3.各單位設備管理工作由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且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文化程度,並相對穩定。每月26日前將各單位設備月報表報機電科,以便及時彙總報公司。對不按期上報報表或虛報、漏報、隱瞞不報的單位,每次罰單位負責人100元、設備管理員50元。
4.各單位機電設備應包機到人進行操作和維護,並有設備完好牌和標誌牌,每少一項罰單位責任人50元。
5.使用單位要按各自使用設備的情況及工程進度,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的需用設備計劃報機電科,以使機電科有充足的時間進行配備、調拔、組織貨源,否則後果自負。領用設備時辦理設備調拔單。
各單位所使用的設備由機電科統一調拔,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負責給區隊合理配備品種及台數。由使用單位、設備組在調拔單上簽字,並相應作賬務處理。設備編號(固定設備、新進設備、其它在用設備由設備組統一編號,完好牌、標誌牌由各區隊按設備組指定位置粘貼)造冊管理。各區隊,不得亂拉亂用亂拆零部件。不按規定執行者後果自負,並罰單位負責人100元,設備管理員50元。
各區隊所使用的施工設備用完後,必須按期上井進行檢修,每發現一台閑置設備沒有回收罰款200-300元。
6.各區隊使用的設備,由各區隊負責搞好設備的清潔衛生,維護保養及一般的檢修。零部件和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確保設備完好保證正常運行。檢查時,每發現一台設備衛生差、零部件不全罰款50-100元,並作為月底設備完好率的考核依據。
地麵各單位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7.維修設備的單位應保證設備的維修質量並提供必要的證件,達不到《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每台罰款100元。造成02manbetx.com 或影響生產,由礦研究加重處罰。
維修單位非生產急需,私自發放設備,每台罰款50元。因生產急需用,事後2天必須通知設備管理組辦理有關手續。
維修單位不得將設備編號毀壞或用漆覆蓋。更換帶有設備編號的零部件應通知設備管理組進行補號。否則,每台設備罰款100元。
8.井下設備交接時,由設備在藉單位通知機電科設備組,然後由設備組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交接手續,對不按規定執行的一方罰款100-200元。設備移交應在三天內辦完手續,否則,每超過一天,罰責任人100元。
各單位不得任意亂丟、亂放設備,如發現亂丟亂放無人管理者,每發現一台設備罰款200-300元。設備升井必須在設備或礦車的醒目位置注明單位及時間。設備上井後,6小時之內應及時回收,並按機電科設備組指定的地點放置,每超過一天每台每天罰款100元。
9.各類設備在規定使用期內,如使用不當、違章操作、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零部件損壞。設備丟失、燒壞電機等,視02manbetx.com 性質罰單位負責人100元,02manbetx.com 責任者賠償直接損失的5-10%,找不到責任者,其賠償費按設備原值的10-20%從使用單位獎金中扣除。
10.各單位退庫設備必須達到完好標準。經驗收發現存在問題按其存在問題的狀況,由機電科從使用單位工資總額中按檢修費用的20%扣除。
11.撤出的設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回收上井,並送交設備庫或維修地點辦理有關手續。否則,每超過一天,每台罰款50元。
經礦領導同意備用的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定期開機空運轉,防止電氣設備受潮,機身不得置於潮濕環境,並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
12.嚴格遵守設備管理01manbetx ,防止日曬、雨淋、鏽蝕、損壞和丟失,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存放設備要做到下墊上蓋,地麵平整,擺放整齊;防止金屬表麵氧化和絕緣材料性能降低。
13.移動電器設備必須上架,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衛生,標誌(完好牌、標誌牌、設備編號、設備銘牌)清晰。否則罰款50-100元。
放置設備做到“三無”(無雜物、無積水、無油汙)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14.機電科每月20-25日組織一次設備大檢查,檢查結果將做為月底考核依據,對達不到設備完好率的單位,由檢查組指令限期整改並限定時間複查。對複查仍然達不到設備完好標準的,罰單位200元;出現多次複驗,加倍罰款。
15.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將設備拆散使用,因特殊原因拆套拆件使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保證在一月內把所拆設備恢複完好。如發現擅自拆套拆件現存或備用設備或以其它形式冒領設備拆套拆件使用的給予嚴肅處理,並按所拆設備的原值的60%罰款。
罰款由財務科單獨建賬,作為獎勵優勝單位的基金,每年表彰一次。
16.嚴禁偷用其它單位設備,否則,每台罰款200元。不經設備管理組同意,雙方私自轉用設備對雙方各罰款100元。
無故丟失和損壞設備按原值的30%罰款,影響安全的加罰20%。
17.設備借出,必須經礦分管領導批準,辦理有關手續並建賬備案。借出的設備應及時催還。
18.各單位的設備使用應相對穩定,若因生產任務變動,需進行設備轉移,應填寫設備轉移申請單,報設備管理組,經設備管理組同意,並更改設備平麵布置圖,方可實施。否則,每發現一台不按規定執行,罰款100元。
19.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醫療器械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