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供用電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礦井安全供用電管理,確保人身和電氣安全,保證供電係統及設備的安全運行,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楊村煤礦礦屬各有關單位、駐楊村煤礦的單位和外包施工單位及外轉供電。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 建立健全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區隊全員參與的供用電安全管理責任製。全礦供電管理工作在機電礦長和機電副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由機電科負責。電氣管理職責劃分如下。
1.機電科為電氣安全的業務管理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的業務管理工作。
2.安監處為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
3.各供用電單位負責本單位範圍內的電氣安全管理,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電氣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四條 機電科建立健全電管、設備、三電節能、電纜、電氣試驗、五小電器等專業組,對全礦供電係統及設備進行專業化管理,機電科專業組的各種職責落實到人。
第五條 礦井新采區供電方案、新安裝采區變電所、采區絞車房、采區泵房、固定膠帶機,已投運的高壓供電係統的增容、改造設計,采煤、掘進工作麵高低壓供電設計及地麵生產係統的供電設計由機電科負責。其中綜采、綜掘工作麵高低壓供電設計由綜機辦公室負責。
第六條 新安裝的變電所、配電點必須經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 供電係統的調整,必須經機電科批準。礦井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上級供電部門批準。
第八條 供電係統負荷調整,相應電氣設備要重新整定後方可送電。高壓整定計算由機電科負責,機電科電氣試驗室負責整定。在變電所內及所外第一級饋電開關的低壓整定計算由機電科負責,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整定。其中綜采、綜掘工作麵高低壓整定計算由綜機辦公室負責,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整定。除此以外其它設備由使用單位負責整定計算,報機電科審批後,由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整定。
第九條 機電科不定期組織礦井供電係統檢查,各單位應主動協助和配合檢查。
第十條 機電科及各運行管理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編製礦井供電係統圖。
1.各單位根據運行管理範圍內的負荷變更情況及時修改本單位的供電係統圖,每季度初向機電科上報供電係統圖。
2.機電科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每季度及時繪製詳細的井下供電係統圖。
3.所有變電所、10米範圍內三台及三台以上設備的配電點都必須張掛供電係統圖,注明整定值,並隨負荷變化隨時更改(負荷變化後48小時之內完成供電係統圖的更改)。
第十一條 供用電單位對分管範圍的電氣設備必須實行包機製,做到責任到人。
第十二條 各用電單位的負荷調整必須履行審批手續,至少提前3天向機電科提出書麵申請,申請時必須注明負荷調整位置及設備名稱、型號、容量等。機電科根據用電單位的申請和供電實際情況進行審批,提供設計方案,由有關單位負責實施。
第十三條 所有變電所、配電點的停送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工作票簽發人以礦文件公布的名單為準,每年審核一次。工作負責人必須為熟悉本係統及設備的人員。各工作權限和責任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01manbetx 》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加強停送電申請製度的管理。停送電申請應至少提前一天辦理,由停電申請單位提出並經有關供電管理單位確認影響範圍,由值班礦領導或分管機電工作的礦領導和調度室批準,影響通風的申請還必須經通防科批準。批準後,辦理相應工作票。影響範圍由調度室提前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嚴格電氣操作監護製度。電氣設備操作由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對設備係統較為熟悉的為監護人。監護人員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時,必須暫停作業。
第十六條 加強井上下無人值守變電所(或配電點)的管理工作,各管理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切實可行的無人值守變電所的管理規定,並認真加以落實。
第十七條 各分管單位對所管轄設備等有更換或更新改造的建議權,更換或更新改造必須提出方案報機電科、機電副總工程師和機電礦長批準後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工程師定期組織對礦井供電係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製定整改計劃並報兗州煤業公司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機電副總工程師半年組織有關人員對礦井供電係統進行一次核算,編製出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書。
第二十條 機電副總工程師必須在每年一月底以前,組織機電科編製出當年的春季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由機電礦長批準實施,並報兗州煤業公司主管部門備案,電氣試驗室按照審批的計劃按期完成試驗。
第二十一條 對於供電02manbetx.com 的處理,必須做到一02manbetx.com 一03manbetx 一追究,02manbetx.com 03manbetx 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造成人身傷亡、全礦停電的供電02manbetx.com ,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03manbetx ,其它類型事故由礦組織03manbetx 。
第二十二條 機電科負責全礦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管理工作,礦屬各單位在機電科業務指導下做好各自範圍內的供用電工作。
第三章 建設與改造
第二十三條 礦井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工程,必須製定出詳細的方案或設計,方案或設計必須由機電副總工程師組織製定,經過相關部門的技術審查批準後,方可實施。需報上級部門審查批準的方案或設計有:礦井35kV電壓等級和6kV電壓等級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項目、井下中央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礦井主要變電所二次保護或綜合自動化係統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等。礦自行審查批準的方案或設計有:井下采區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項目。
第二十四條 礦井35kV電壓等級和6kV電壓等級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項目、井下中央變電所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礦井主要變電所二次保護或綜合自動化係統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的施工單位資質必須經過兗州煤業公司主管部門的審查批準,其它建設與改造項目的施工單位資質由礦有關單位審定。
第二十五條 礦井供電係統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的實施,除必須製定施工措施外,還必須製定相應的安全供電措施,以保證施工期間的礦井供電安全。礦井35kV和6kV電壓等級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的安全供電措施經礦審查後,報兗州煤業公司批準。其它項目的安全供電措施由礦自行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 礦井供電係統的建設與改造項目的驗收工作由方案設計的審查批準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組織。
第四章 供用電管理細則
第二十七條 用電負荷審批程序
1.生產過程中需要增加或減少負荷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向機電科提交用電負荷申請表,申請表上必須注明負荷調整位置及設備名稱、型號、容量等,機電科電氣管理組(以下簡稱電管組)根據使用單位的申請和供電實際情況,提供設計方案,並對定值進行計算,按照程序審批後,下達井下開關電流整定通知單,使用單位按照定值通知單的定值進行整定,整定完畢後將定值單返回欄交機電科,機電科電管組到現場進行檢查核實。
2.對於新開掘進工作麵的供電設計(綜掘工作麵供電設計除外),由施工單位在會審作業01manbetx 前10天向機電科提交用電負荷申請表及工作麵巷道設計,機電科電管組對供電係統進行設計,供電設計說明書按照程序審批後,機電科下發至相關單位,相關單位按照供電設計進行施工。
3.對於新安裝的采煤工作麵的供電設計(綜采工作麵供電設計除外),由機電科電管組根據工作麵接續計劃及工作麵巷道設計進行供電設計。供電設計說明書按照程序審批後,機電科下發至相關單位,相關單位按照供電設計進行施工。
4.綜采、綜掘工作麵供電設計由綜機辦公室負責進行設計,報機電科進行審批,審批完畢後下發至相關單位,相關單位按照供電設計進行施工。
5.定值在運行中有問題時,使用單位填寫用電負荷申請表,申請對運行定值進行調整,機電科電管組核算後,重新下達井下開關電流整定通知單。
第二十八條 審批權限
1.生產過程中需要增加或減少的負荷,對供電係統影響不大時(高壓負荷變化小於等於150KVA,低壓負荷變化小於等於50KVA),由機電科電管組負責計算定值,機電科技術主管或科長審核下發。
2.對供電係統影響較大(高壓負荷變化大於150KVA,低壓負荷變化大於50KVA)、新開掘進工作麵、新安裝的采煤工作麵的供電設計,由電管組設計,機電科技術主管審核,技術主管外出時由機電科副科長或科長審核,機電副總工程師審批。
3.井上下無論在什麼地點拆接電源,都必須提前向機電科提出書麵申請,說明拆接電源的位置和設備名稱、型號、容量等,必要時附上簡圖。嚴禁私自拆接電源。
4.礦井所有高壓負荷拆接電源的審批權在機電科技術組,礦井低壓負荷拆接電源的審批權在機電科電管組。
第二十九條 停送電管理一般規定
1.停送電操作人員和電氣維修工,必須經相關部門的崗位資格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2.停送電操作人員必須熟悉作業範圍內的電氣係統,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電的操作方法。
3.停送電操作人員和電氣維修工必須掌握驗電器具的使用等級,以及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的具體要求和操作方法。
4.電氣設備的維護要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規定的要求,各種電氣保護齊全,動作可靠,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並且合格。
5.各單位進行停送電操作,要備齊各種絕緣用具、驗電器具、儀表並經檢驗合格。
6.任何停送電作業,必須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操作。
7.按本規定填寫“停電申請表”和“工作票”,經批準後執行。
8.鑰匙的管理規定
(1)高壓室門鑰匙的管理
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配電值班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值班員使用,第三把鑰匙可以借給許可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使用,但必須登記簽名,當日交回。
(2)地麵和井下無人值班的變電所門鑰匙根據所管轄的範圍劃分,由水電暖工區或機電工區配電工保管,電工進行巡檢和檢修時可以借給使用,但必須進行登記,當日必須交回。
(3)開關櫃門鑰匙、變壓器室隔離柵欄門鑰匙和“五防”功能鑰匙由配電工保管和使用,嚴禁外借。
(4)變電所開關櫃安裝或改造期間送電前,開關櫃各種鑰匙由安全負責人負責保管和使用。控製係統回路調試完畢需要送電時,開關櫃所有鑰匙必須全部移交給配電工保管和使用,由配電工進行停送電操作。
第三十條 特殊規定
礦井停電事故嚴格按照《楊村煤礦供電係統基本運行方式及事故處理預案》執行。
第三十一條 工作票使用規定
1.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
(3)高壓電力電纜需停電的工作;
(4)其它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
2.填用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在停電的線路或同杆(塔)架設多回線路中的部分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設備上的工作。
第三十二條 停送電手續的辦理
1.停電單位提前1天由電工或技術人員到機電科電管組辦理停電申請表,再持停電申請表到調度室審批停電時間。或停電單位持停電申請,停電申請必須注明停電原因、停電影響範圍,申請停電時間,到調度室審批停電時間。
2.經調度室批準後,停電單位持停電申請表或停電申請到機電科或停電設備所屬單位辦理工作票。
審批後的停電申請或停電申請表調度室、機電科、停電設備所屬單位各存一份。
3.工作票一式兩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一份由停送電操作人收執。第一種工作票提前一天送給操作人員,第二種工作票在工作前送給操作人員。
4.全部工作結束後,高壓工作票交由變電所收執。低壓工作票第一頁由變電所收執,第二頁交回機電科。
5.工作票、操作票要妥善保管,不得撕毀,已使用過的至少保存一年。
第三十三條 停送電作業規定
1.嚴格執行“兩票三製”,變電所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所值班員執行,變電所以外的停送電操作由停電設備所屬單位的電氣維修工執行。其它人員不準進行停送電操作。
2.停送電操作人按照“工作票”內容,根據供電係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對無誤後,填寫操作票,按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停送電的操作。
3.停電後,要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合格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後,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線充分放電,做好短路接地措施後方可開始相關作業。
4.相關作業完成後,撤除所有安全措施,並經複核無誤後,方可聯係恢複送電。
5.對於井下停送電操作前,需要檢測瓦斯濃度,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停送電操作。
第三十四條 驗電、放電和掛短路接地線作業規定
1.35kV、6kV的電壓等級
驗電:用與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時必須帶上絕緣手套,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保持一定距離(35kV、6kV為0.6m)。
放電:當驗明確無電壓後,用有合格絕緣外層的導線或專用放電裝置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當放完電後,要立即裝設短路接地線。裝設短路接地線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體上。裝、拆接地線時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麵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2.1140V、660V、380V及以下的電壓等級
驗電: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
放電:用有絕緣外層的導線或者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短路接地線: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麵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第三十五條 繼電保護規定
1.責任分工
機電科技術組負責6kV供電設備的保護整定計算,並下達繼電保護定值單,由機電科電氣試驗室進行高壓部分的定值整定和試驗。
機電科電管組負責采區變電所(含配電點)低壓開關的保護整定計算,並下發定值通知單,由設備所屬單位進行開關的保護定值整定。
2.保護裝置的整定計算,應符合DL/T584《3-110千伏電網繼電保護裝置運行整定規程》、《電力係統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化裝置整定計算》等相關規定。
3.結合供電係統調整變化,定期進行繼電保護定值計算。統一考慮定值間的相互配合。整定方案(定值計算書)主要內容包括:整定原則、設備名稱、型號、負荷情況、保護類型、阻抗參數圖、計算公式及過程、係統主接線圖和定值表,正常和特殊方式下的注意事項或規定事項,係統運行、保護配置及整定方麵遺留的問題和改進意見。
4.井下采區變電所以外的低壓供電設備(包括移動變電站低壓側開關及責任範圍內的其它開關)由各單位電工嚴格按照機電科下達的供電設計保護整定通知單進行保護定值的整定。在實際定值整定中遇到問題,如:設備的整定檔位、整定範圍和供電設計要求的整定值不一致時,將情況及時反饋機電科。機電科根據現場設備實際情況,下發定值通知單,由各單位按照定值通知單進行保護定值整定,保證設備整定值、設備標誌牌、供電圖與供電設計一致。
5.保護定值執行單位接到通知單後,必須在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現場保護裝置整定值的調整和更改,並及時回執,不得無故拖延和拒絕執行,繼電保護定值的調整和更改應由兩人進行,一人執行一人監護,定值整定後應進行相關試驗合格方可投用。
6.繼電保護定值的執行要使用“繼電保護整定值通知單”,該通知單上要有計算人、審核人、批準人簽字方為有效。
繼電保護整定值通知單的下發,必須辦理收發手續,收發簽字本要妥善保存。
7.在特殊情況下急需改變保護裝置定值時,彙報分管副總工程師後,下令更改定值,並在48小時內補辦有關手續。
8.整定計算書和整定通知單由分管領導批準後實施。整定計算書和整定通知單需整理成冊,歸檔保管。
第三十六條 井下及礦井高壓部分
1.各種繼電保護應按規定配置齊全,動作可靠,嚴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2.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製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出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電動機的控製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
3.井下配電網絡(變壓器饋出線路、電動機等)均應裝設過流、短路保護裝置;必須用該配電網絡的最大三相短路電流校驗開關設備的分斷能力和動、熱穩定性以及電纜的熱穩定性。必須用最小兩相短路電流校驗保護裝置的可靠動作係數。保護裝置必須保證配電網絡中最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或同時工作成組的電氣設備能夠起動。
4.井下電力網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製用的斷路器開斷能力,並應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
5.熔斷管不得有裂紋和嚴重燒傷現象。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體。不得將不同額定電流的熔體並聯使用。
6.煤電鑽及照明係統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照明綜合保護裝置必須每天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煤電鑽綜保必須具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功能,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7.井下低壓饋出線上必須裝設檢漏裝置。檢漏裝置應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各用電單位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用電單位根據生產安排,每月對管轄範圍內的電氣開關進行一次遠方人工選擇性漏電試驗,並在每月5日之前將試驗情況以書麵形式上報機電科。
8.漏電跳閘試驗完畢,由各單位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恢複供電工作。機電工區負責變電所內恢複送電工作。
9.機電科應對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執行情況每月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並保存一份遠方試驗記錄一年以上備查。
第三十七條 地麵部分
1.地麵低壓電網的各類保護由各運行管理單位管理,機電科定期監督檢查。
2.機電科定期檢查輸配電線路的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各運行單位每隔6個月或在設備移動時必須檢查1次漏電保護裝置和自動開關,每年必須檢驗、調整1次漏電保護裝置。
3.各種電氣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每年試驗檢查一次,設人值班的變電所,必須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並做好記錄。
第三十八條 生活區供電
1.機電科負責生活區安全供用電管理。
2.社區管理中心負責生活區抄表計量、收費。
3.水電暖工區負責生活區管轄範圍內供電線路、供電設施、公共照明、節日彩燈的維護、管理。
4.機電科、企管科、內部市場辦、審計科、紀委監察科對生活區供用電、抄表計量、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 電氣設備和電纜的檢查、調整規定
檢查、調整項目 檢查周期 備注
使用中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 每月1次 每日由分片負責電工檢查1次外部
配電係統繼電保護檢查整定 每6個月1次 負荷變化時隨時整定
高壓電纜泄漏和耐壓試驗 每年1次
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檢查 每季度1次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 每月1次 每周由專責電工檢查1次外部和懸掛情況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 每月1次 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責電工檢查1次外皮有無破損
接地電網接地電阻值測定 每月1次
新安裝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測定 投入運行以前
第四十條 電氣試驗規定
1.機電科電氣試驗組是全礦機電設備、設施電氣實驗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者,負責全礦電氣試驗計劃的製定和實施,以及防雷減災工作。負責對各單位試驗工作督促、檢查、複查,負責整理、審核、保存各種試驗和檢驗報告。
2.電氣試驗組負責電氣設備規程規定的絕緣性能試驗、盤用儀表試驗及繼電保護試驗,參加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負責全礦高壓電氣設備、高壓電纜的電氣試驗工作(需要外委試驗的除外)。各項電氣試驗均應作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氣設備或電纜應出具試驗報告,合格的儀表應加鉛封。試驗報告交由機電科技術組存檔。
3.建立健全主要設備的曆年試驗資料、登記檔案,對試驗結果進行全麵的、曆史的、科學的綜合分析,逐步掌握設備性能變化趨勢和規律,不斷提高試驗水平,提供更合理、更科學的試驗數據。及時整理試驗報告,並存檔,防止資料丟失,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4.做好儀器、儀表、配件、材料管理,分類存放,按需要上報購置計劃。
5.負責高壓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整定工作,以及保護定值的檢查工作。
6.每年三月底以前將其分管範圍內的避雷裝置和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測試和檢查,出具試驗報告。
7.所有應做試驗的項目,包括高壓線路、電纜,高壓開關的各項試驗,繼保整定,絕緣油、絕緣用具的耐壓試驗,避雷器打壓試驗,接地電阻測試,檢修後的電機、電器、電纜驗收試驗,低壓開關過流繼電器刻度校驗及無壓釋放試驗,儀表的校驗等,應根據相關要求,確定試驗單位(外委或礦檢),編排試驗周期,按時進行試驗。
8.試驗周期及時間安排
(1)一般情況礦區6kV電氣設備每年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校核試驗,一般每年二月初至三月底進行防雷設施試驗,五月底之前進行預防性試驗。
(2)一般順序:35kV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中央泵房、主副井絞車、壓風機房、南北風井機房、井下各采區變電所、井上各變電所,井上下可同時進行,原則是先電源端,後負荷端。
9.各用電單位每年12月10日前,應將本單位下年度所需常規電氣試驗計劃書麵報機電科技術組審查,便於統一製定《年度電氣試驗計劃》。
10.各用電單位需要進行檢測的絕緣手套、絕緣靴、安全帽、絕緣板、驗電器、放電棒、接地線等保安用具,交電氣試驗組。由電氣試驗組交與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再由電氣試驗組發給使用的單位。檢測報告交到機電科技術組存檔。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電纜、表計及絕緣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第五章 雜散電流管理
第四十一條 為有效防治煤礦雜散電流對礦井金屬管道,鎧裝電纜及其它金屬導體的腐蝕,最大限度減小礦井雜散電流引起電雷管先期爆炸的可能性,特加強雜散電流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條 雜散電流管理職責劃分如下:
1.機電科:負責礦井電力網電容電流的監測與防治,保護接地網的管理。
2.技術科:負責礦井運輸直流架線雜散電流的監測與防治。
3.水電暖工區:負責礦井電力網電容電流補償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
4.運搬工區:負責礦井運輸直流架線的安全可靠用電運行。
5.其它單位:負責本單位所轄範圍內電氣設備,電纜的絕緣搖測,確保電氣設備可靠接地。
第四十三條 雜散電流管理規定
1.加強井下設備及供電電纜的規範管理,做好設備入井前的檢定、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入井設備台台完好,電纜泄漏電流合格方可入井。礦井6kV級及以上電纜在投運前必須耐壓試驗合格,其泄漏值不超過規程標準要求;且每年對其進行一次絕緣耐壓試驗,電氣試驗室存檔備查。
2.低壓電纜絕緣搖測由各單位負責每季用1000V搖表搖測一次,絕緣電阻值符合1140V 50MΩ/km,660V 10MΩ/km。各單位將所轄電纜搖測結果報機電科存檔。
3.接地網接地電阻搖測每季一次,主接地極電阻搖測由機電科電氣試驗室負責,局部接地極電阻搖測由所在單位負責。所在單位負責局部接地極的日常檢查維護。
4.為了減少電機車架線對地漏電,架線必須有兩道良好的絕緣,並且絕緣物要保持清潔。架線絕緣瓷瓶每月清掃一次。
5.軌道和道岔的接縫必須進行可靠的電氣連接,接縫處的電阻不得超過同種鋼軌4m長度的電阻,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6.各平行軌道之間每隔50m要連接一根截麵不小於50mm2的銅線或其它具有相等電阻的導線。
7.在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加絕緣。而且要在不回電的軌道上設置兩個絕緣點。第一絕緣點設在兩軌道接線處,第二絕緣點距第一絕緣點必須大於一列車長度。
8.井下各金屬管道,每年進行一次防腐處理。
9.軌道道床,道木應及時清理,確保軌道無淤泥積水。
第六章 防爆管理
第四十四條 機電科是全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單位,負責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查。
第四十五條 任何新進防爆電氣設備(含小型電器)都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誌,否則,一律不準入礦使用。
第四十六條 防爆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加貼防爆合格證後方可下井。防爆電氣設備在現場運行半年後,必須由防爆檢查員重新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對防爆性能合格的設備重新張貼防爆合格證。
第四十七條 現場張貼的防爆合格證應有合格證編號、電氣設備編號和防爆檢查員編號以及張貼日期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電氣設備在搬運過程中要輕裝慢放,外露的接合麵要加以防護,以免損傷,設備連接緊固裝置要緊固可靠。
第四十九條 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應防止礦車掉道時撞傷設備。設備周圍環境應幹燥,無雜物堆積,嚴禁電氣設備遭受滴水、淋水侵蝕。
第五十條 開關等電氣設備應上台上架,盡量與地麵垂直放置,最大傾角不得超過15°。
第七章 外轉供電管理
第五十一條 機電科是外轉供電的牽頭部門,每月不少於一次牽頭組織企管科、內部市場辦、監察科、審計科、保衛科、水電暖工區等單位人員對外轉供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二條 水電暖工區負責外轉供電的日常管理、供電設施的維護維修、電費的收繳、供電運行狀況的檢查工作。每月負責向礦領導及機電科報送外轉用戶售電和使用情況明細表,便於及時掌握外轉用戶用電是否正常,並形成書麵材料上報分管礦長和礦長。
第五十三條 對轉供電工作實行分級管理。35kV級電壓等級的轉供電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6kV級及以上、35kV以下電壓等級,必須由礦長審批,其中對於單用戶轉供電容量在 500KVA 以上的,或單一線路轉供電容量在 1000KVA 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備案; 6kV以下的轉供電由礦長或分管礦長審批。原則上減少外轉供電容量和客戶。
第五十四條 轉供電工作必須保證生產用電的安全,不得在以下線路上進行轉供電:
1.礦通風機、主副井提升絞車、消防水泵、醫院等一級負荷的高低壓供配電線路。
2.其它重要的生產經營單位,一旦停電將造成比較大的經濟損失或重大政治和社會影響的非一級用電負荷。
第五十五條 凡需用電的企業、單位及個體(以下稱用戶),在用電前必須提交書麵申請交機電科,並提供用電工程項目的批準文件及相關資料,包括工商、稅務等相關證件及環保、技術等其它資料。機電科在嚴格審查用戶的信譽和有償支付能力後,報分管礦長和礦長批準後方可辦理外轉供電手續,水電暖工區辦理供電業務(電表、磁卡、開關等按成本費用向用戶收取)。
第五十六條 外來施工單位用電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用電前應向供電方交納工程預計用電總額1.5倍的保證金,待工程完工後,由機電科和水電暖工區抄表結算實際用電量,多退少補。
第五十七條 轉供電工程應有完善的設計,機電科和水電暖工區負責對設計進行審查。對6kV級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轉供電工程需組織專家,對係統的許可容量、係統的運行方式調整方案、轉供電工程的設計方案、保護裝置設置和整定計算、主要設備的選型等進行審查,並對實施該轉供電工程對供電係統的影響進行評估。審查和評估結果應形成書麵的批複意見。對審查通過的轉供電工程,機電科和水電暖工區負責監督用戶按照審查意見進行整改。
第五十八條 凡用戶新裝、增容,機電科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增容手續,包括供電方案批複、設計審查、工程驗收、簽訂供用電合同、建立用戶用電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交納供配電貼費。
第五十九條 用戶如變更用電(包括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更名或過戶、分戶、並戶、銷戶、改壓、改類等)時,應事先提出申請,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變更供用電合同。
第六十條 機電科負責組織礦有關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驗收合格後,供用電雙方簽訂供用電合同,並交納電費保證金後方可裝表接電。
第六十一條 由機電科、企管科和水電暖工區三家單位共同代表礦方與用戶簽訂供用電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第六十二條 用戶應當按照規定的用電指標,合理使用電力,並自覺接受供電方的考核,不得超指標用電。
第六十三條 用戶應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電器設備事故的發生。用戶發生重大供電事故時,應及時向供電方通報。
第六十四條 用戶的用電設施與電力係統的繼電保護方式應相互配合,由供電單位按規程進行整定和校驗。費用由用戶負責。
第六十五條 用戶應遵守供電方的用電管理規定,禁止竊電和違章用電。對竊電和違章用電行為,供電方可終止供電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供電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為保證供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定期或不定期對用戶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第八章 考核與懲罰
第六十六條 防爆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應杜絕失爆,每發現一處失爆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並按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擅自改變高、低壓開關繼電保護定值或短接、甩掉保護不用的,每查出一處,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並按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現場不使用煤電鑽綜保的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不使用檢漏繼電器或照明綜保的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並按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煤電鑽綜保、檢漏繼電器少試驗一次對相關單位責任人給予50-200元罰款。
第六十九條 無書麵申請私自進行拆、搭火,每發現一次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並按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事故狀態除外,但事後24小時內必須向機電科補辦手續)。
第七十條 電氣設備出現串聯接地、接地線截麵不足或缺少接地線的,每發現一處對相關單位現場掛黃牌。缺少接地極的,每發現一處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並按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十一條 嚴禁出現 “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電纜芯線破口,每發現一處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紅牌。
第七十二條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或防爆合格證已經超期,每發現一處對相關單位責任人給予50-2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三條 開關等電氣設備按標準上架擺放,未按規定執行的對相關單位現場掛“督辦牌”一次。
第七十四條 供電係統圖出現較大變動時應及時修改,修改期限為2天,否則對相關單位負責人罰款50-200元。
第七十五條 外轉供電考核與獎懲
1.外轉供電不應出現電費虧損。外轉供電總表鑰匙由機電科、企管科、紀委監察科三家單位共同管理,總表和分表抄計每月度末由機電科會同企管科、內部市場辦、紀委監察科、水電暖工區共同負責,每月分表抄計電量應達到總表抄計電量的93%及以上(線變損為7%)。每季度由機電科將總表和分表抄計結果報內部市場辦,內部市場辦對電費實際回收率進行考核。計算公式為:
季度電費實際回收率=季度分表抄計電量÷季度總表抄計電量的93%×100%
2.礦對外轉供電電量回收率進行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獎罰兌現。計算公式為:
(1)當季度外轉供電電量回收率低於100%時:
處罰金額=季度虧損金額
(2)當季度外轉供電電量回收率達到100%時:
獎勵金額=季度外轉供電電費總額×1%
(3)當季度外轉供電電量回收率高於100%時:
獎勵金額=季度外轉供電電費總額×1%+季度盈利總額×40%
其中:季度盈利總額=(季度分表抄計金額+設備折舊及維修費+線變損費)-(總表抄計電量×0.52元)
(4)當季度外轉供電電量回收率低於100%時,處罰總額從水電暖工區外轉供電管理人員獎金總額中扣除;當季度外轉供電電量回收率高於100%時,按獎勵總額獎勵水電暖工區外轉供電管理人員、外轉供電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監督考核人員。
3.外轉供電用戶電費每月結算一次,水電暖工區將收取的現金及單據當天向財務科交賬;水電暖工區在每月底將本月售電彙總表向財務科和內部市場辦交賬;由財務科、企管科、內部市場辦對外轉供電用戶電費每月結算一次,水電暖工區在月底將本月外轉供電收費賬務(所開單據、彙總表、電費數量、售電數據庫)進行核對。發現收費與實際不符的,除足額補齊外,扣發水電暖工區收費人員一個月的獎金;數額較大的,給予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對在外轉供電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避免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的單位及個人,礦將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5.對在外轉供電工作中工作不力,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違反紀律,營私舞弊的單位,一經發現,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它責任人的責任,後果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十六條 其它未涉及的內容,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礦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九章 附 則
第七十七條 本規定與上級有關規程、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程、規定為準。與我礦過去的有關製度、規定等相抵觸時,均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未涉及到的有關內容、製度、規定仍然有效。
第七十八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權屬楊村煤礦,原規定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