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區粉塵監測站製度(紅沙崗一礦)
通風區粉塵監測站製度(紅沙崗一礦)
為了更好的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和實施《礦山安全法》,控製粉塵危害,改善作業環境,保護工人的健康,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740條的規定,特製定紅沙崗一礦粉塵監測站製度如下:
一、按規定配備專職粉塵監測人員。
二、專職粉塵監測人員對本礦粉塵監測工作麵全麵負責。
三、專職粉塵監測人員負責本礦所轄的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並且每月製定粉塵計劃。
四、測塵時詳細記錄日期.單位.地點.生產工序及防塵措施等。
五、每月將所測數據統計報表,呈報有關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做到上報及時,數據準確。
六、監督檢查井下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違章作業,測塵員有權先行停止作業,並報主管礦長整改處理。
七、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送一次,確保無誤。
八、呼吸性粉塵監測:
1、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剝)工作麵每3個月測定1次,其他工作麵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分2個班次連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先後采集的有效樣品不得少於4個;
2、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1次。
九、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測定:
1、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麵時也必須測定1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少於3個。
2、粉塵中的遊離二氧化矽的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變更工作地點時測定1次。
十、井下測塵位置規定:
1、采樣高度,在人的呼吸帶高度,一般為1.5m左右。
2、在掘進工作麵采樣時,應在采煤機回風側,距裝岩(煤).打眼或噴漿等地點5~10m處進行。
3、在機械化采煤工作麵采樣時,應在采煤機回風側.距采煤機10~15m處進行。
4、采煤工作麵多工序同時作業時,應在回風巷距工作麵回風口10~15m處采樣。
5、在轉載點采樣時,應在其回風側距轉載點5~10m處進行。
十一、該製度如與《礦山安全法》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發生衝突時,應以《礦山安全法》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