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控設備調校製度(紅沙崗一礦)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4-20 21:4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1.安全監控設備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定期調校。
2.安全監控設備使用前和大修後,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合格,並在地麵試運行24~48h方能下井。
3.采用載體催化原理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等,每隔10d必須使用校準氣體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調校時,應先在新鮮空氣中或使用空氣樣調校零點,使儀器顯示值為零,再通入濃度為1%-2%CH4的甲烷校準氣體,調整儀器的顯示值與校準氣體濃度一致,氣樣流量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低濃度載體催化式甲烷傳感器調校方法見附錄B)。
4.除甲烷載體催化原理以外的其它氣體監控設備應采用空氣樣和標準氣樣按產品說明書進行調校。風速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風速計調校。溫度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溫度計調校。其它傳感器和便攜式檢測儀器也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
5.安全監控設備的調校包括零點、顯示值、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控製邏輯等。
6.每隔10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7.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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