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張敏:把光照在別人身上
唐高宗時,戴至德任右手仆射,劉仁軌為左仆射,兩個人同為宰相,共同執掌朝政。據規定,他們按日輪流值班,接受百姓的訴訟。
有一天,輪到戴至德值班,一個老太太走了進來,呈上一紙訴狀。戴至德看罷正要下筆批示,老太太抬頭看看他,跟邊上的差役打聽說:“這位差役是劉仆射還是戴仆射?”差役告訴他是戴大人,誰知老太太一聽,急忙說:“這是不管事的仆射,把訴狀還給我。”
大庭廣眾之下,這場景不能不讓人有些尷尬,屬下們都緊張地看著坐在堂上的戴宰相,看他如何發落這個不懂事的老太太。不料戴至德一點也沒有生氣,笑著讓人把訴狀還給了她。屬下們都極為驚訝,因為這是他們唯一一次看到戴大人在公堂上露出笑容。原來戴至德和劉仁軌的行事風格迥然不同,劉仁軌為人很和氣,在接到訴訟時,總是“美言許之”至於怎麼辦,辦得了辦不了姑且不提,先把你說得歡歡喜喜的。而戴至德卻神情嚴肅,有人告狀,他從不輕易許諾,而是先把事情搞清楚,確有冤情的,也不私自處置,而是秘密地上報給皇帝,讓皇帝說話。所以,在老百姓餓心目中,劉仁軌的口碑非常好,稱他為管事的仆射,戴至德卻因為從不表態做主,成了不管事的仆射。
有人不理解戴至德的行為方式,問他:“為什麼不替老百姓申冤負責,為自己贏得聲譽呢?”他回答說:“刑法和賞賜都是皇帝的權利,做臣下的怎能盜用呢!”
隱藏自己的功績,彰顯他人的恩德,把光照在別人身上,不僅是一種修養,更是一種智慧。在曆史上,戴至德沒有顯山露水的功績,卻能走上宰相的高位,由此人們知道了其中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