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變化管理工作製度
為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的管理,掌握現場變化情況,實現主動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製變化,真正把變化落實在基層、落實在現場,著重從人員、時段、“三工”、係統和環境變化四個方麵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構建透明、簡潔、高效的安全生產體係,實現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規定。
一、人員變化
㈠新工人入礦
1、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2、由礦組織學習相關01manbetx 措施,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施工作業。
㈡借調人員
1、本專業內借調人員,由借用部門組織學習01manbetx 、措施,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2、跨專業借調人員,必須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㈢離崗返崗人員
1、離崗返崗人員是指“六假”、外出培訓、旅遊等離崗一周及以上人員。
2、離崗返崗人員上崗前,礦必須重新貫徹學習01manbetx 措施,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3、礦值班領導或負責分工的班組長必須向其交待本班組施工現場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
㈣人員變化管理由單位行政主管負責。
二、時段變化
㈠季節變化
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製定針對性措施,並嚴格執行。
㈡重要節假日(雙休日)的安全控製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監管不失控。
2、各基層部門須有幹部在現場帶班作業,指揮安全生產,並做好安全關鍵環節、重點部位把關工作。
㈢生產班關鍵時段控製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時間,現場跟班幹部、班組長、驗收員、瓦安員“四員”要加強檢查驗收,把握好安全、質量關。
三、“三工”變化
㈠工藝變化
生產現場工藝變化,由分管專業副總工程師牽頭,組織安全生產部門及所在部門技術主管召開現場會,並形成紀要。礦技術主管根據現場會紀要,編製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考試。
㈡工序變化
生產現場工序變化,由礦行政主管親自安排,做好工序調整工作。
㈢工具變化
現場使用的工具變化,必須由供應部門向使用部門提供質量合格的生產工具,及時調換質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員必須按使用說明正確使用,有權拒絕使用質量不合格工具。
㈣“三工”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四、環境變化
㈠施工地點變化
1、由分管副總工程師牽頭召開現場會,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行政主管、技術主管參加,並形成會議紀要。單位技術主管根據會議紀要,編製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單位進入施工地點施工前,必須經過安全生產部門聯合驗收合格,並在現場掛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運行許可證。
3、礦技術主管負責組織職工進行新的01manbetx 、措施學習和考試,並傳達相關措施。
4、施工前,各工種崗位必須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正常生產的第一個班次,必須有副科級及以上管理幹部帶班作業。
㈡地質條件變化
1、采掘頭麵出現地質變化時,現場跟班幹部向礦調度室和礦值班領導彙報,單位要及時向職能管理部門彙報。
2、職能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分管副總工程師彙報,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礦技術人員召開現場會,研究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形成紀要。
3、礦技術主管根據現場會紀要,編製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
4、礦技術主管負責組織參加施工人員學習措施,並進行簽名確認。
5、職能管理部門加強現場安全監管,並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兌現,確保地質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
㈢單項工程施工
1、單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由分管副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牽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參加,對其進行會審,並形成會議紀要。
2、施工單位技術主管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經會審批準。
3、施工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所有參加單項工程施工的人員進行學習,並簽名確認。
4、施工單位向安全生產部門提交開工申請報告,並經審查批準。
5、施工現場明確指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6、安全生產部門加強現場監管,堅決執行原則,確保所有單項工程安全可控。
㈣應急性工作
現場出現應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門人員到現場協調,現場跟班幹部安排工作,班組長負責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管。
㈤環境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五、考核
對各類變化控製不到位的,按職責權限,對相關責任人按不盡職直至嚴重不履職考核,並處100~3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