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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下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5-03 21:2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礦井下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

1總 則

為了規範煤礦井下發生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1編製目的

1.1.1廣泛宣傳教育工作人員,熟悉有關避災路線和搶險避災方法加強安全監督,加強自保互保能力。

1.1.2為管理人員製定工作目標,明確安全職責,做到超前預防,達到防患於未然。

1.1.3為領導決策提供切實可靠、可行、可用的應急救援、02manbetx.com 處理方案和依據,達到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降低損失。

1.2編製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 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3編製依據

1.3.1井下實際情況及安全狀況。

1.3.2應急體係建設和應急預案編製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國務院第七十九次常務會議精神;《煤礦安全01manbetx 》、《礦山救護01manbetx 》;

1.1.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1.4《煤塵爆炸檢驗報告表》、《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及考評級辦法》。

1.4適用範圍

適用於紅旗礦井下發生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2應急策劃

2.1基本概況:2011年度礦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級鑒定結果表明,礦井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存在瓦斯爆炸的危險性。全礦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湧出量如下:CH4絕對湧出量4.70m3/min;CH4相對湧出量33.84m3/t;CO2絕對湧出量1.14m3/min;CO2相對湧出量8.21m3/t

2.2瓦斯事故發生的原因:

配風不足;工作麵超產;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風筒斷開或嚴重漏風;采掘麵風量不足;風流短路;通風係統不合理;瓦斯異常湧出;上隅角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不當;電器失爆;漏電保護、接地保護、過流保護失效;靜電火花,機械摩擦火花,衝擊產生火花;放炮未填炮泥或炮泥長度不夠;一未使用煤礦安全炸藥或毫秒雷管;高瓦斯煤層未抽放或效果不好;抽放管路泄露;有自燃發火傾向煤層未采取措施措施不當;采空區漏風嚴重,引起采空區自燃發火;瓦斯監控係統故障或傳感器故障;盲巷未通風或沒有柵欄、警戒標誌等。

2.3易發瓦斯爆炸的場所:

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回風巷道、采煤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盲巷、石門等易積聚瓦斯的地方。

2.4預防瓦斯事故措施

我礦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除進一步嚴格執行瓦斯管理製度外,還要加強對 1017運輸巷、1017回風巷、1055運輸巷、1055回風巷各掘進巷道的瓦斯檢查,杜絕瓦斯積聚或超限。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要對這些重點區域加強管理和檢查。

2.4.1所有采(包括撤退工作麵)、掘、準備工作麵都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低瓦斯礦井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湧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和升泄壓工作麵也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至少檢查三次)

2.4.2無人作業的采掘工作麵,盤區層別回風巷、各類桐室執行巡回檢查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礦井的主要回風、盲巷、窒息區瓦斯檢查每天至少一次,各回風井瓦斯檢查每天至少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湧出有變化或可能積聚有害氣體的桐室、巷道和特殊地點(如高頂區)的瓦斯檢查及其檢查次數和方法由總工程師決定、

2.4.3凡《01manbetx 》和公司規定必須佩帶便攜儀的人員入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儀,配燈房負責檢查、落實。

2.4.4局扇供風的巷道,風筒末端風量必須符合01manbetx 要求和現場風量要求。

2.4.5做好瓦斯預測預報工作,掘進巷道在掘進接近地質構造變化地段時,地測科要及時通知通風區和施工單位.通風區及各有關單位要及時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2.4.6要加強瓦斯排放的管理, 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瓦斯排放。

2.4.7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以及三人製約互相彙報和放炮停電製度

2.4.8凡已封閉的廢舊巷道,窒息區,暫不能封閉的采後工作麵和其它存在自燃隱患的地點,通風區救護隊每旬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建立台帳,作好記錄進行03manbetx

2.4.9任何人不準隨意打開古塘及廢舊巷道,窒息區的密閉.私自拆開密閉者要追究其責任,並按嚴重"三違"論處。

2.4.10掘進巷道的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時,要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和警標, 任何人不允許在無風區或瓦斯超限區內指揮或強行作業. 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瓦斯積聚或超限必須按事故追查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瓦斯超限區域恢複工作前,必須由通風區負責排放完瓦斯經檢查一切正常方可允許恢複工作,恢複送電。由現場跟班礦長、瓦檢員、安監員負責。

2.4.11對於炮眼內瓦斯超限的掘進巷道工作麵,一方麵要加強巷道內及工作麵瓦斯檢查,二要加強局部通風管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實際情況及時更換大直徑風筒和大功率局扇,第三,炮眼按要求充填,工作麵采用濕式打眼,負責人:施工隊隊長、安全員、瓦檢員。

2.4.12全井各用風地點配風量必須達到《規程》要求,重點區域要根據瓦斯情況合理配風。

2.4.13盲巷、窒息區啟封時,必須由通風區製定安全措施,由救護隊實施實現正常通風後,各種氣體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其他人員方可進入。

2.4.14全礦性的停電停風檢修前,必須製定通風瓦斯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批準。

2.4.15礦井主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必須全部斷電撤人,並安排專人在各個井口設警攔人。當利用局部通風機排放礦井瓦斯時,回風巷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0%,總回風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75%。

2. 4.16風筒必須吊掛,上隅角10m內的風筒用不導電材料吊掛,吊掛高度(風筒上緣)距頂板不得大於30cm,風筒不得和電纜吊在同一側。

2. 4.17礦井瓦斯抽放工作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通風科負責具體實施。通風科成立專門瓦斯抽放隊伍,配備隊長、技術員,明確分管隊長。在日常工作中,設專入對抽放管路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及時堵漏、放水、排除故障。分管瓦斯抽放的負責人員每月要對全礦的抽放瓦斯係統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4.18凡進行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麵或其它地點,必須編製瓦斯抽放設計和措施,礦井首次抽放瓦斯的設計和措施要報公司審批,投產前驗收時必須同時對瓦斯抽放工程進行驗收,抽放工程不合格不得抽放,抽放效果應符合設計要求。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進行,不得隨意改變設計參數,如確需修改時必須經通風副總審核同意。

2.4.19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或采空區的瓦斯時,必須經常檢查CO濃度和其它氣體溫度等有關參數的變化,發現有自然發火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

2. 4.20抽放礦井必須建立現場檢查製度、工程驗收製度、定期03manbetx 製度,並製定崗位責任製和泵站司機01manbetx

2. 4.21泵站正壓側的管路要吊掛平直牢固。瓦斯抽放所有管路接頭要嚴密,低窪處設置放水器,盡量安裝在支護良好的非運輸巷內,並要定期檢查維護。凡是新安裝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須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時管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3% ,壓力不低於13KPa 。

2. 4.22加強對監測係統的調校和維護,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2.4. 23井下分站及電源箱應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峒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 mm或吊掛在巷道中。

2.4. 24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對當日獲取的信息進行03manbetx 整理,並將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寫在礦井監測日報上,送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科長審閱。

2.5應急資源

消防材料庫的器材由通風科根據附表一所要求配備的種類和數量, 年初提出計劃,材料科或其它供給部門負責供給.以後如有應急使用,空缺及時補給.

紅旗煤礦井下消防材料庫材料配備表

紅旗礦井下消防材料庫配備計劃序號 滅火器種類 單位 數量 序號 滅火器種類 單位 數量

1 CO2滅火器 個 18 15 50kg幹粉滅火器 個 4

2 10L泡沫滅火器 個 10 16 風筒布 M 100

3 Φ52mm消火水龍帶 M 300 17 水泥 T 0.5

4 Φ52mm普通消火水槍 支 4 18 石灰 T 0.5

5 Φ52mm噴嘴 個 4 19 Φ75mm膠管 M 200

6 Φ52mm墊圈 套 4 20 Φ52mm膠管 M 200

7 管鉗子 把 4 21 安全帶 條 4

8 救生繩(長20m) 根 4 22 繩梯 副 2

9 撬棍 根 2 23 麻袋或塑料編製袋 條 200

10 木鋸 把 2 24 磚 M3 3

11 平板鍬 把 2 25 砂子 M3 0.5

12 滅火岩粉 Kg 200 26 方木 M3 0.5

13 石棉毯 塊 2 27 木板 M3 2

14 8kg幹粉滅火器 個 16 28 鐵釘(2#、3#、4#) Kg 3

15 1.1t礦車 輛 8

紅旗礦按照《煤礦01manbetx 》要求及公司安排,配備了礦山救護隊(屬礦山輔助救護隊),現有救護隊員11名。(其中隊長1人(兼職)、隊員10人),

所配備裝備:AHY-6型氧氣呼吸器11台;ASZ-30型自動蘇生器1台;其次還有瓦檢儀、擔架等。並按要求每人每年配備一身帶有反光標誌的戰鬥服,全部管理按軍事化要求執行,白天全部出勤上崗,夜間必須留有3人值班,每天早晨定時出早操訓練,日常執行排放瓦斯、啟封密閉等工作。在發生事故時,根據災情由指揮部調用實施搶險救災任務。

2.6瓦斯(煤塵)爆炸預兆

當瓦斯發生劇烈燃燒時,就要消耗大量的氧氣,使附近的空氣瞬間大量流向爆炸點。瓦斯爆炸前,感覺到附近的空氣有顫動的現象發生,有時還發生噝噝的空氣流動聲,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收大量的氧氣所至,這就是瓦斯(煤塵)爆炸的預兆。

3.應急準備

3.1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

礦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

電話:3577542

井下電話:按9鍵或8000

3.1.1事故救援領導組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礦長助理

成 員:跟班副礦長、通風工程師、采掘工程師、機電工程師、地質工程師、測量工程師、通風科長、機電科長、後勤主任、工會主席、調度主任。

職 責:指揮部及辦公室人員及時到位,根據上級指示及災情實施緊急預案;

根據災情製定救災方案;

按照預案通知各業務組分頭實施;

指揮部領導深入災區現場辦公,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災情及組織實施方案。

3. 1.2 事故03manbetx 專家組

組長:礦長

成員:總工程師 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通風工程師、采掘工程師、機電工程師、地質工程師、測量工程師、通風科長、機電科長、調度主任。

職責: 正確科學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及可能波及的範圍及損失程度;

研究合理的救援行動方案,做到減少傷亡及損失 ;

災後查明主要原因,並吸取教訓,改進安全管理工作,並製定今後的防範措施及完成期限;

事故處理後,根據設備設施的損壞程度,確定並提出修複或報廢處理意見。

3. 1.3搶險救災組

組長:生產副礦長 總工程師

成員:、跟班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通風工程師 采煤工程師 地質工程師 測量工程師 機電工程師 通風科科長 調度主任 機電科科長 救護隊隊長 運輸隊長 機電隊隊長 通風隊隊長 後勤主任

職責: 按照總指揮部的安排,調集搶險隊伍,救災設備物資、工具、車輛進入災區進行搶險;

按照災情的發展,指揮各搶險小組,有計劃地搶救撤離人員、財產;

組織好搶險隊伍,按計劃步驟搶險,保證搶險人員及災區人員的安全;

減少災害中的並發災害,如運輸、觸電及頂板傷人等;

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水管、電氣線路、通風設施損壞情況,做好修複工作。

3. 1.4後勤服務及善後處理組

組長:後勤主任、工會主席

成員:礦辦主任 勞保科長 礦辦人員 材料庫人員

職責: 做好疏散、安置群眾工作;

做好受災群眾生活物資的發放管理工作;

組織醫療救護隊奔赴受災現場,做好傷病員救護;

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保證通風工作的正常進行。

3. 1.5物資器材供應組

組長:機電副礦長

成員:材料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運輸隊隊長 機電隊隊長

職責: 做好救災物資的保障、發放、登記工作;

做好外接物資的按收與發放;

根據需要組織車輛運送物資和人員;

檢查通往災區的道路、巷道是否暢通,如有損壞立即組織搶修,保證車輛順利通行。

3. 1.6 治安保衛組

組長:礦長助理

成員:保衛科

職責: 對易燃易爆及要害部位現場保護,對重點設施采取周密的保護措施;

公布臨時特別治安管理條例,強化社會治安,組織群眾搞好治安聯防;

根據指揮部的決定進行規定範圍的警戒。

3. 1.7生產恢複組

組長:生產副礦長

成員:調度室、通風科 機電科 材料科

職責: 製定預案中的有關實施細則;

搞好各類資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製定恢複礦井生產、運輸及恢複生產後礦工安全生產的有關實施細則。

3.2預測、預警

3.2.1信息預測

3.2.1.1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必須在1小時內報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認為必要時須在3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

3.2.4預警級別和發布

3.2.4.1根據監測和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

3.2.4.2按照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可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級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3.2.5預警處置

進入預警期後,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準備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對一般(Ⅳ級)的預警信息,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做好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準備。對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的預警信息,報請公司相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市政府做好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和市總體應急預案的準備。

3.3應急救援保障

3.3.1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3.3.1.1救護隊要加強應急訓練和演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3.3.1.2醫院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預案,保證全礦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3.3.1.3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3.3.1.4安全科、生產科、通風科等部門要對重特大事故搶救、搶險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3.3.1.5各單位、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地服從應急指揮中心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搶險的人員要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誘扯皮。

3.3.2應急物資設備保障

各部門要做好各類保障工作。

3.4教育、培訓與演練

為全麵提高應急能力,應對應急人員培訓、公眾教育、應急和演習作出相應的規定,包括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要求等。培訓應保持相應的記錄,並做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由教培科負責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計劃

3.4.1教育與培訓

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本預案和各專項預案,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了解各種警報的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

3.4.2應急預案的演練

3.4.2.1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安全副礦長等五職礦長;

成員:由各工程師及安全、生產、機電、通風、調度、運輸、材料、後勤等部門組成。

各單位並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調度室負責製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組織編製預案演練計劃,在經過審批後,在礦預案演練領導組織機構的統一安排下進行演練。

3.4.2.2演練時間: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至少組織進行一次演練;演練形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多種應急演練方法,如桌麵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麵演練等

3.4.2.3組織實施演練

在礦領導組織機構的統一組織下分三個階段進行:

準備階段:主要作好演練的時間、地點、範圍,編寫演練方案,講解有關要求,作好後勤保障,指定工作人員等等。

實施階段:按照事先製定的演練計劃具體實施。

演練總結階段: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認真作好演練的總結分析,編寫總結報告,製定下一步計劃措施。

4應急響應

4.1危險報警(彙報):

現場人員在發現事故或災情時,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報警時應講明事故單位、爆炸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初判原因、危險程度、有無人員傷亡、涉及範圍及聯係電話等。

4.2接警

礦調度室工作人員在接(聽)到現場人員或事故單位“重特大事故”彙報後,要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立即通知值班礦長和總指揮,並按照本預案的要求通知相關領導和部門,按照指揮部指令進行統一調度指揮,並報公司調度室。

應急中心報警電話:3577542(井下電話:8000、9字鍵或急呼按鈕)

4.3啟動應急救援係統:

啟動步驟

調度指揮部一旦接到發生事故的報警,應立即建立與事故現場的聯係,根據事故報告的詳細信息,對警情作出判斷,由應急中心值班人員或現場指揮人員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確定響應級別後,應立即按如下程序啟動應急救援係統,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調動各方人力和物力,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控製和緊急救援。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係的最低響應級別,通知應急機構後其它有關部門響應關閉。

4.3.1按《預案》規定通知有關人員。

4.3.2接到災害通知後,相關人員立即趕赴指揮部集中,由總指揮統一安排工作,不準擅離職守。

4.3.3根據事故情況,提出救災方案,由總指揮決定後,立即分頭實施搶險救災。

4.3.4通知礦專業救護人員或消防人員趕赴現場對傷員進行搶救。

4.3.5調度指揮鄰近單位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緊控製,避免事態擴大或波及範圍擴大。

4.3.6通知礦醫療部門,一是趕赴現場搶救;二是在醫院內部按醫療係統應急救援預案做好對傷員的搶救準備工作。

4.3.7通知礦材料保管部門,提供一切搶險搶救所需的材料設備。

4.3.8如果控製事態有困難,應向上級部門及鄰領鄰近單位請求增援。

4.3.9如伴隨火災時可同時啟動火災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4..3.10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人員名單及電話號碼

救援部職務 礦職務 姓名 電話

總指揮 礦長 何飛 15885371898

副總指揮 生產礦長 路西龍 15085072655

機電礦長 龔南木 18984404943

安全礦長 趙興米 13765703149

總工程師 李進剛 13885854062

成員 測量工程師 陳麗洪 13595814896

礦長助理 楊春遠 13985934468

跟班礦長 趙傑 13595888386

跟班礦長 譚舟品 13595863561

跟班礦長 黃照雲 13639154709

工會主席 趙雲景 13765707100

采煤工程師 陳世軍 15085190687

通風工程師 吳高豪 13419282778

地質工程師 李煥平 18608584804

機電工程師 朱長友 18748780505

通風科科長 黃照勇 15285882561

機電科科長 楊細聰 13885831200

運輸隊隊長 黃廣清 15870314786

通風隊隊長 李啟彥 13124681423

防突隊隊長 黃大勇 15186212908

機電隊隊長 李啟華 15121777128

探鑽隊隊長 趙偉 13312466508

調度主任 敖學順 13985919655

後勤主任 黃瑞 13765745898

材料庫主管 趙友雲 18985919826

5.應急處置

5.1現場指揮

5.1.1現場指揮部設置: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礦總工程師。

成 員:跟班礦長、安全礦長、礦長助理、通風科科長、運輸隊隊長、機電科科長、通風隊隊長、防突隊隊長、探鑽隊隊長、機電隊隊長

5.1.2現場指揮部職能:

5.1.2.1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5.1.2.2迅速搶救傷員,采取控製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5.1.2.3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調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5.1.2.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5.2現場醫療救護響應程序

醫院在接到事故報警後,立即安照其內部關於礦井瓦斯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組織醫護人員及救援物資赴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救援。

5.3現場自救措施

5.3.1井下發生災害後,在礦山救護隊及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佩戴自救器,按照瓦斯煤塵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麵。

5.3.2瓦斯爆炸的瞬間,爆炸周圍的空氣有顫動現象,一旦遇到這種情況,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的方法是: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如邊上有水坑,可側臥於水中,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麵積,以減少燒傷。

5.3.3聽到爆炸時,應趕快張大口。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產生強大衝擊波擊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聾。爆炸後要迅速按規定佩帶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5.3.4撤退中假如巷道破壞嚴重,遇到無法撤退時,遇險人員要穩定情緒,坐到良好完整的支架下一側,或進入硐室、盲巷,並要佩戴好自救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的避災硐室進行避災。處於煙火中的人員,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迅速向新鮮風流中撤退;如果退路被堵或其他原因無法撤退時,要及時進入兩道風門之間或峒室內避難,等待救援。

5.3.5如果采煤工作麵發生爆炸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的垮幫冒頂和通風係統被破壞的後果,災區的礦工有中毒的危險,因此在爆炸後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處於進風側的人員,趕快逆風快速撤到新鮮風流中,處在回風側的人員要沿著最短路線撤到新鮮風流中,如果撤不出去,要先佩戴好自救器,並協助重傷員撤到較安全的地點等待救援。在其附近若有盲巷,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入避災,並用木料、風筒等建成臨時避難所,把礦燈、衣物標記物置於室外顯見的位置,以利救護人員發現。

5.3.6煤塵爆炸後,切忌亂跑,井下人員應在統一指揮下,情緒鎮定,向有新鮮風流的方向撤退或躲進安全地區,注意防止二次爆炸或連續爆炸的再次損傷。

5.3.7在可能的情況下,撤離險區後及時向井下調度、礦調度和局調度報告。

5.4井下發生瓦斯爆炸時的避災路線

1017運輸巷:1017運輸巷工作麵→1300運料石門→1300集中運輸巷→副井→地麵

1017回風巷:1017回風巷工作麵→1018外上山→1300運料石門→1300集中運輸巷→副井→地麵

1055運輸巷:1055運輸巷工作麵→1360運輸石門→軌道井→1300集中運輸巷→副井→地麵

1055回風巷;1055回風巷工作麵→1055外上山→1360運輸石門→軌道井→1300集中運輸巷→副井→地麵

5.5救災程序

救援工作由礦長負責統一指揮,發生事故後礦長要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救災工作,相關人員接到調度室的電話時,要立即趕到調度室,接受總指揮命令,按各自職責開展搶救工作。由礦總工程師帶隊,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協助事故搶救及處理工作。

5.5.1了解災情:獲悉井下發生了爆炸後,礦長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然後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作出決定,下達救災命令。並立即把事故情況報告集團公司應急救援中心。

了解(詢問)的主要內容有:爆炸地點及其波及範圍;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風門等通風設施損壞情況 ;災區瓦斯情況(瓦斯濃度、煙霧大小、一氧化碳濃度及它們的流向;)是否發生了火災; )主要通風機工作情況(是否正一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風機房水柱計讀數是否有變化)。

5.5.2分析判斷:

通風係統破壞程度。可據災區通風情況和風機房水柱計讀數值變化情況作出判斷。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大,說明災區內巷道冒頂垮落,通風係統堵塞,比正常值小時,說明災區風流短路。其產生原因可能是;風門被破壞;人員撤退時未關閉風門;回風井口防爆門被衝擊波衝開;反風進風閘門被衝擊波衝擊落下堵塞了風峒,風流從反風進風口進入風峒,然後由風機排出。也可能是爆炸後引起明火火災,高溫煙氣在上行風流中產生火風壓,使主要通風機風壓降低。

是否會發生連續爆炸?若爆炸後產生冒頂,風道被堵塞,風量減少,繼續有瓦斯湧出,並存在高溫熱源,則能產生連續爆炸。

能否誘發火災?

可能的影響範圍。

5.5.3作出下列決定,並下達相應命令:

切斷災區電源;撤出災區和可能影響區的人員;向地方政府救援中心彙報並召請救護隊;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玉正常運轉;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清點井下人員、控製入井人員;礦山救護隊到礦後,按照救災方案布署救護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撲滅火災、恢複通風係統、防止再次爆炸。命令有關單位準備救災物資,醫院準備搶救傷員。

5.6救災措施

5.6.1救護隊到達礦山後,首先應組織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性質、原因、範圍、被困人員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為指揮部製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選擇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搶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二是沿入風方向進入災區。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確定。一般來說,救護力量少時,要沿入風方一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中行進,對保護救護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體力有利。如果爆炸後,入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有煙霧和有毒氣體的威脅,救護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可是,這一帶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救護力量多時,可以進、回風側同時派人進入。井筒、井底車場或石門發生爆炸時,應派1個小隊救人,1個小隊恢複通風。如果通風。如果通風設施損壞不能恢複,應全部去救人。爆炸事故發生在采掘工作麵時,派1個小隊沿回風側、另一個小隊沿進風側進入救人。

5.6.2迅速恢複災區通風。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方法。但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

4.9.3反風。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爆炸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在保證入風方向人員已安全撤退的情況下,可考慮是否采用反風。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不經過周密分析,盲目行動,往往會造成擴大事故。

5.6.4礦山救護隊在偵察中遇到冒頂無法通過時,偵察小隊要迅速退出,尋找其他通道進入災區。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後產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能盡快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此項工作。在此情況下,救護隊員應在旁進行監護並要作好準備,一旦通路打開,立即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在獨頭巷道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架損壞嚴重的情況下,確知無火源、人員已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必須先恢複災區通風、維護支架後,方可進入,進行處理。

5.6.5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製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在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聚積的盲巷,尤應千方百計防止火焰蔓延到盲巷附近引起瓦斯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再進行滅火工作。火區內有遇險人員時,應全力滅火。火勢特大,並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並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均已犧牲無法救出活人時,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控製火勢,用綜合滅火法滅火。待火災熄滅後,再尋找遇難人員的屍體。

5.6.6發生連續爆炸時,為了搶救遇險人員或封閉災區,救護隊指戰員在緊急情況下,也可利用兩次爆炸的間隔時間進行。但應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並認真掌握連續爆炸中時間間隔的規律,考慮在災區內停留時間。當間隔時間不允許時,不能進入災區,否則,難以保證救護人員的自身安全。

5.6.7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的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護隊員應沿巷道排成斜線分段式前進。發現還有可能救活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發現確已犧牲的遇險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時,除搶救遇難人員外,還應特別偵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範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通風機、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風流方向、災區氣體成份等,並做好記錄,供救災指揮部研究全麵搶救方案。

5.6.8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最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局部通風機安在新鮮空氣處外,應按排放瓦斯的要求進行。

5.6.9小隊進入災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進入前切斷災區電源;小隊進入災區工作,必須設待機隊,並按規定帶齊裝備;檢查災區內各種有害氣體的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破壞情況,發現有再次爆炸危險時,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穿過支架被破壞的巷道時,要架好臨時支架,以保證退路安全;通過支護不好的地點時,救護指戰員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按順序通過,不得推拉支架;進入災區行動要謹慎,防止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在有明火存在時,要嚴格控製風速,不使煤塵飛揚。人員行進時,行動要緩慢,以防蕩起煤塵,引起煤塵爆炸;迅速組織撤退災區和受災害威脅區域人員,並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性質地點、原因範圍、遇難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全力搶救遇難人員;為防止二次爆炸,迅速組織力量切斷災區電源,撲滅災區火源;迅速封鎖通向災區的一切通道,不許任何人進入;在證實確實無二次爆炸的可能性,應迅速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查巷道,如同時伴有火災,結合火災事故處理的規定,各點人員撤退路線同火災避災路線。

5.7警戒與治安

5.7.1井下作業人員,由礦調度室通過電話通知影響區域迅速撤離。

5.7.2由礦長決定警戒區域、設警地點和設警單位。

5.7.3根據受災範圍,由總工程師確定警戒範圍,必要的情況下,對整個礦井實施警戒,由保衛科在礦井各井口設警攔人,防止閑雜人員進入礦井。

5.7.4嚴格控製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5.8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5.8.1紅旗礦在井口設置急救站,負責傷員的應急救護;

5.8.2另外在地方醫院,負責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5.9公共關係

5.9.1重大事故發生後,應將事故有關的信息及時向煤體和公眾發布,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指揮審核和批準救災信息的發布,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5.9.2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的家屬。

5.10擴大應急

一旦災情較大、現場情況惡化、救護人員有困難時,應請求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進行增援。

6.應急恢複

6.1現場恢複

現場人員全部救出,達到有效控製後,指揮部可宣布應急恢複,除災區外其他地方應按要求逐步恢複通風和供電,救災人員可逐步撤離事故現場,全部受傷、受困人員救出後,要清點現場人數,搶險人員撤離事故現場。事故領導組組織技術、地質、調度、通風、機電、防塵區、供電等相關部門,深入現場,集體會診,製定出恢複通風、生產係統的實際可行的技術方案。

6.1.1搶險救援行動完成後,由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進入臨時應急恢複階段,現場指揮部領導及相關救援組成員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6.1.2搶救結束後,專家技術組要協助現場指揮部製定恢複生產、生活計劃,由現場指揮部領導組織實施,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序。

6.1.3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域要由安全監察組負責組織進行連續監測;控製此時仍存在的潛在危險,將現場恢複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為長期恢複提供指導和建議。

6.1.4災害過後,指揮中心要立即對災害情況進行詳細的摸底和調查,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和後果評價等。

6.1.5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在事故發生後,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事故現場的處理至少應當做到:

6.1.5.1事故發生後,應救護受傷害者,采取措施製止事故蔓延擴大。

6.1.5.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6.1.5.3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6.1.5.4保護事故現場區域,仔細對現場進行標記記.

6.2災後恢複工作

災害過後,指揮部要立即對災害情況進行詳細的摸底和調查工作,並如實向上級反映受災情況。事故調查與後果評價

6.2.1.3做好通道疏通工作。

6.2.1.7加緊修複工作,恢複生產。

6.2.1.8對遭受破壞的生產建築設施,加緊修複建設,盡快恢複生產、生活秩序。

6.2.1.9開展生產自救。

6.2.1.10做好職工家屬思想政治工作,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6.2.1.11做好災後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為今後救援搶險打好基礎。

6.3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礦總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人員撤回原單位,應急救援中心辦公室進行應急總結評審。

7.預案管理與評審

7.1預案管理

7.1.1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小組:

組 長:礦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成 員:生產科、安全科、調度室、通風科、材料科、機電科、辦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7.1.3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及現場預案由各分口及分管部門負責組織製定、修改及更新。

7.1.4為了確保應急救援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符合性,應根據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和其它有關預案編製的指南,由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小組對所編製的應急救援預案先進行內部審查,再報請公司預案編製小組進行審議,按會審意見修改後,由行政負責人簽署發布,並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備案。

7.1.7應急救援預案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評審,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7.2預案的批準、發布

7.2.1應急救援預案在編製完畢後由安全礦長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預審。

7.2.2應急救援預案在經公司會審修訂後,提交礦長辦公會審核通過,經公司批複後,方可由行政負責人簽署發布,並貫徹執行。

7.2.3應急救援預案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同時原預案廢止。

7.3評審和改進

7.3.1應急預案的評審是對計劃的評估和修訂,在製定計劃和演練過程中,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包括相應的安全小組共同參與。

7.3.2對預案的製定、修改、更新、批準和發布做出管理規定,並保證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後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針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文件體係。

7.3.3分管領導每季度組織分管範圍內的事故分析,製定措施以補充本預案。

7.3.4每一次演練後,應核對該計劃是否被全麵執行,並發現不足和缺陷。

7.3.5應在必要的時候修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適應現場設施和危險物的變化。這些修改應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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