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主要回風巷及安全出口檢查管理製度(新橋煤礦)
一、成立領導小組
根據工作性質,建立南、北翼回風巷及安全出口檢查管理組織,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通風副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科“一通三防”負責人、監測監控中心主任、通風隊隊長
明確職責:
組長負責指導整個檢查工作和其他單位工作的協調,對整個檢查過程和結果負責。
副組長負責具體的檢查管理實施和檢查組對問題建議的實施。
成員服從組長和副組長的安排,根據製度對相關地點進行檢查,對於檢查到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一)每月20日前後進行南、北翼回風巷及安全出口進行集中檢查;
(二)每月不定期的進行巡查,並將結果反饋到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三)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避災安全疏散指標標誌和照明設施;
(四)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照明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五)經常性、日常化的對進行工作人員進行避災路線的安全教育、培訓、演習;
(六)在人員密集場所應保證人人都知道避災路線,對於礦井發生災變時能夠及時準確的找到安全出口;
(七)嚴禁其他物體占用南、北翼回風巷和安全出口;
(八)嚴禁在回風巷和安全出口內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九)嚴禁人為的對避災路線的指示牌進行更換和挪作他用;
(十)保證南北翼回風巷中地麵無長期水淋現象,無人走在上麵打滑事情的發生;保證安全出口的暢通,梯子間的穩固,台階的可靠,保證鐵製品的承載能力符合要求。
(十一)製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且每季度對其進行補充和更改,以使其符合礦井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