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井下油脂的管理規定(新橋煤礦)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5-10 21:52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一、地麵嚴格限製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經分管礦領導批準,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後,方可下井使用。
二、嚴禁向地麵裂縫、廢棄的井口或其它向井下的通道口傾倒爐灰、棉紗、布頭和油類等可燃物。
三、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不再使用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當班必須升井。
四、各采掘工作麵和機電硐室必須配備一個帶蓋的專用鐵筒(直徑300mm,高500mm),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區內。鐵筒內的雜物每10天由專人負責將其升井。
五、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剩油、廢油必須裝在油桶裏,每月由專人負責將其升井。
六、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並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七、凡違犯上述規定者,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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