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審批製度(新橋煤礦)
為規範“一通三防”技術管理,明確責任,防止02manbetx.com 發生,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永煤公司《“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等製定本製度。
一、通風係統改造設計。礦井改建、擴建、增減風井、改變總回風巷、調整風機能力、改變一翼或一個水平的通風係統,必須由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製設計及安全措施,經永煤公司總工程師審批;改變一個采區通風係統,由礦編製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經永煤公司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批;采區內局部地點通風係統改變,由礦作出設計及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審批。
二、串聯通風措施。采掘工作麵應實行獨立通風,對於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串聯通風,必須編製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三、礦井通風能力核定。由礦編製報告,報永煤公司審查確定後上報省煤炭工業局審批。
四、礦井反風技術措施。由通風隊編製,經有關科室會審、礦總工程師審批,報永煤公司備案。
五、巷道貫通措施。由施工單位編製,經有關科室會審、礦總工程師審批。
六、瓦斯排放措施。由通風隊編製,經有關科室會審、礦總工程師審批。
七、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改造。由礦信息監測中心編製改造設計和係統改造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有關科室會審、礦總工程師審批。
八、局部通風設計。由施工單位在作業01manbetx 中編製,經有關科室會審後,由礦總工程師審批。
九、井下電、氣焊。由施工單位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經機電科、通風隊、安檢科、生產科、調度室會審後,並明確措施的執行人員,由礦總工程師審簽、礦長審批。
十、礦井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由通風隊編製,礦總工程師批準。
十一、“一通三防”責任製。礦各級領導、各部門、一通三防各工種責任製,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編製,礦長審批。
十二、各單位必須按上述規定權限做好各類技術措施的審批和上報工作。違反上述規定,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