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各業務保安製度彙編
巷道貫通業務保安製度
在煤層中掘進巷道與其他巷道相貫通時,為防止冒頂、瓦斯、煤塵和放炮等02manbetx.com 的發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貫通前
1.一般掘進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貫通相距20m、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相距50m前,地測部門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並通知生產和通風部門。
2.生產和通風部門必須分別製定巷道貫通安全措施和通風係統調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上山掘進工作麵同上部平巷的貫通,上部平巷工作麵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離不得小於5m。
二、貫通時
1. 必須派幹部(包括通風部門)現場統一指揮,確保施工安全。
2. 隻準一個工作麵向前掘進,對方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業人員。還必須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和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是否超限,發現脫節或超限必須立即處理。
3. 掘進工作麵每次裝藥放炮前,生產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對方工作麵,檢查該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掘進工作和裝藥放炮。
4. 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麵都必須設置柵欄和專人警戒。
5. 堅持一炮一檢製度。每次放炮後,放炮工和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班、支架和瞎炮等情況,隻有等雙方工作麵檢查完畢認為無異常情況,人員撤出警戒區域後,才允許進行掘進工作麵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 間距小於20m的平行道,其中一個進行放炮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7. 在地質構造複雜地區進行貫通工作,還應按處理破碎頂板防止冒頂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三、貫通後
通風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風流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並檢查風速和瓦斯濃度,符合《01manbetx 》規定,通風係統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初(末)次放頂煤業務保安製度
1、總則
1.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第一”的方針,切實抓好回采工作麵初(末)次放頂管理、方針頂板02manbetx.com 的發生,回采工作麵頂板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根據煤炭行業頂板管理的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礦頂板管理的特點,製定本規定。
2、組織領導
2.1抓好初(末)次放頂管理,嚴防頂板02manbetx.com 的發生,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關鍵之一,領導幹部要把加強頂板管理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要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專業會議,頂板管理領導小組每季要召開一次頂板管理03manbetx 會,總結交流頂板管理的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有關初(末)次放頂管理的技術問題。
2.2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的初(末)次放頂管理崗位責任製。
1)礦長對初(末)次放頂管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配備生產和采掘區隊的幹部,落實崗位責任製,審查年度頂板管理計劃,每年召開一次初(末)次放頂管理專業會議,對重大頂板02manbetx.com 組織追查和處理。
2)分管副礦長對初(末)次放頂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組織成立回采工作麵的初次放頂和收尾領導小組。及時解決初次放頂和收尾期間存在的頂板管理問題。組織每月采掘工作麵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3)礦總工程師對初(末)次放頂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配備生產技術和采煤隊的技術人員,分管副總工程師直接負責初(末)次放頂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製年度初(末)次放頂管理工作計劃,負責主持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及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領導礦壓監測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初(末)次放頂管理03manbetx 會,檢查初(末)次放頂管理計劃和有關規定的執行貫徹落實情況,做出改善初(末)次放頂管理的決定。
4)業務科室要做好本職工作,搞好業務保安。地質測量部門要加強采煤工作麵的地質工作,摸清構造變化,及時進行地質預報,防止地質構造變化引起頂板事故。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初(末)次放頂管理的日常技術管理工作,認真審核《作業01manbetx 》和補充安全技術措施。設計部門要把管理作為重要的科研課題。采煤工作麵和巷道布置要有利於頂板管理。安監站負責對采煤工作麵初(末)次放頂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工作麵有無01manbetx 措施和是否落實兌現,安檢或生產技術部門及時組織初(末)次放頂事故的追查和處理
3、作業規程的編製、審批與貫徹
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是采煤工作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技術文件,是施工依據,具有法規性質,是領導安全生產和科學管理的依據,是貫徹落實初(末)次放頂管理工作的具體保證。
1)每一采煤工作麵都有必要依據公司規定的《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編製作業規程,要作業規程、補充措施要具有針對性、嚴密性。現場條件變化時,要及時修改、補充有關技術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要嚴格遵照公司及礦《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管理規程》的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3)對已批準即將實施的作業規程和措施,區隊領導要負責組織全隊幹部職工學習、考試。對缺勤和考試不合格人員要進行補課、補考。中途調進人員首先要進行規程和補充措施的學習和考核,做到人人要掌握,未經貫徹和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從事井下工作。采煤作業規程每月必須重複學習、貫徹一次。
4)作業規程和補充措施的貫徹考核情況(貫徹實際、人員組織負責人、考試結果)必須有詳細的記錄,以備檢查。
5)嚴禁無規程作業和沿用套用老規程。
6)工作麵遇地質條件變化、過老峒或頂板懸頂麵積過大等特殊情況要補充加強初(末)次放頂管理的安全技術措施。
7)區隊長必須嚴格按規程和補充措施組織指揮生產。工程技術人員和安檢人員負責監督檢查。
4、特殊頂板管理
4.1加強礦壓觀測工作。通過礦壓觀測,製定相應的頂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頂板事故的發生。加強采煤工作麵的兩口(即上、下出口)、兩線(煤壁線、放頂線)等部位的頂板管理,加強礦壓觀測及冒頂、片幫事故的03manbetx 和防治工作。
4.2對破碎頂板,要加強煤幫管理和梁前頂板維護,采取及時支護、帶壓移架、減少空頂時間。單位工作麵對頂板空頂處要采取提前掛梁、背嚴實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
5、初次放頂
1)加強初次放頂工作,在初次放頂期間,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2)回采工作麵初放要成立以分管副礦長為組長,總工程師、采掘副總任副組長的初放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礦生產、調度、安監和求。及時檢查檢測支架(支柱)受力情況,凡初撐力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補液,確保初支撐符合規定要求。
6、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管理: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8米,超前支護必須用較接近頂梁、雙楔梁或“一梁不少於三柱“的II梁加強支護,其數量、規格以及頂梁距上下幫的距離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兩道前排數、超前距離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超前單位液壓支柱的處支撐力不少於50KN。
2)工作麵兩端都應采用雙梁或“一梁不少於三柱“的II梁架設出口抬棚,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抬棚數量、規格、棚間距、抬棚距工作麵煤幫的距離、操作方法、單體支護密度和質量要求,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不少於50KN。
3)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放頂線要與工作麵放頂線齊,不得滯後。工作上下出口放頂線滯後工作麵切頂線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4)有條件的工作麵要采用端頭液壓支架。
7、工作麵收尾
7.1工作收尾前,生產技術部必須在工作麵上、下順槽標出設計停采線位置,並通知采煤隊技術員,采煤隊依設計停采線將工作麵調直,經礦驗收合格後方能收尾。嚴禁將工作麵采過停采線或不到停采線,任意增減煤柱尺寸。
7.2采煤工作麵收尾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包括鋪網、聯網、上鋼絲繩、加強支護、頂板管理、質量要求等、綜放工作麵的安裝和拆除,還必須編製安裝和回撤作業規程。
8、采煤工作麵頂板監測與管理
8.1根據《煤礦安全規程》、《采掘工作麵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礦要製定符合生產實際的采掘工作麵頂板監測與管理方法。
8.2為了強化采煤工作麵頂板監測與管理工作,生產技術不要配置專職人員與監測設備,負責采煤工作麵頂板監測工作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與考核,負責監測數據的處理與03manbetx ;要對采煤工作麵頂板監測和重點區域進行分析和預報,提出處理建議。現場頂板監測人員由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監測人員要進行培訓,責任到人,進行考核。
8.3強化采煤工作麵的初(末)次放頂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麵要重點加強初次放頂期間、過斷層的地質構造帶、工作麵收尾等生產環節的頂板管理;加強對破碎頂板工作麵的頂板管理,建立初撐力保證體係。
8.4加強監測儀器、儀表的采購、使用、維護與管理,確保監測結果準確可靠。
過地質構造業務保安製度
1 、采煤機在地質構造段采煤時,必須嚴格控製采機速度,緩慢通過。
2、地質構造帶與工作麵正常割煤帶必須保持循環進度一致,確保運輸機推移成一條直線。
3、過地質構造期間,要加強設備管理,嚴禁超負荷運轉。采機滾筒截齒由采機修理工根據磨損情況及時更換;溜子有損壞的刮板要及時補充;液壓管路係統必須加強檢修,保證完好。嚴禁出現滴、漏、跑、冒、串液等現象,支柱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打設牢固。乳化液泵應連續運轉,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壓力必須達到18Mpa,支柱初撐力達到12Mpa。
4、回采工作麵遇到下列情況時,必須編製補充施工措施:
(1)工作麵因受地質構造影響不能繼續推進,需撤出另掘開切眼。
(2)工作麵遇頂底板鬆軟或破碎、遇斷層、過老空(包括與開采煤層間距不大於3米的上部或下部老空)、過巷道、過局部冒落區及托偽頂回采時。
(3)工作麵通過構造應力區或其它原因形成的集中應力區時。
(4)工作麵後部懸頂超過作業規程規定距離、頂板仍不陷落時。
(5)煤層傾角局部或全麵加大,超過15°時(補充單體支柱的防倒措施)。
(6)工作麵因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影響,工作麵改變推進方向時。
(7)工作麵發現有出水征兆時。
(8)工作麵發現有瓦斯湧出異常征兆時。
5、如采掘工作麵突然出現地質構造時,跟班隊長要將情況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經有關技術人員現場測定,製定出實施方案後進行作業。但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有區隊長及以上管理幹部和安監人員親自在現場跟班指揮,技術人員必須及時補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時間不得超過一個班,並立即上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6、各種掘進巷道必須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采用不同的支護參數,連續采煤機施工的巷道推廣使用一次性緊固錨杆。順槽聯巷要采用小斷麵,簡化支護參數,對順槽聯巷盡可能不做抹角或隻做一個抹角,且使抹角最小。對特殊地質條件或大斷麵機電硐室應積極采用鋼帶錨索、錨索錨網或拱形巷道錨噴支護技術。
7、掘進過斷層、構造、應力集中區、冒落帶、破碎帶等特殊地段時,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後執行。在掘進施工過程中,必須由跟班礦長組織安監、生產技術部門人員和掘進隊長到現場指揮。
8、在斷裂帶附近作業時,要盡量減少爆破。確需爆破時,炮眼布置要合理,裝藥量要適當。斷裂帶較破碎時,必須沿斷裂帶走向留不小於5米的保安煤柱。出現透水預兆時,要立即撤離人員,待查明斷裂帶與積水區域的情況後,方可作業。
采煤麵安裝(拆卸) 業務保安製度
1. 每一回采工作麵掘進形成後,必須嚴格按掘進竣工驗收移交製度規定標準、移交辦法,由安裝領導小組現場驗收移交。
2. 接交後的工作麵,由采煤隊嚴格按安裝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安裝。
3. 初采前必須由領導小組技術人員全麵負責對工作麵所有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轉,當單機試運轉正常後,再依照由外向裏的啟動順序進行聯合空載試運轉,確保初采期間設備運轉正常。
4. 乳化液泵站和液壓係統完好不漏液,壓力不低於20MPa、乳化液濃度為2-3%,有現場配製和檢測手段。
5. 確保所有設備操作手把、按扭靈敏可靠,設備油位正常,運輸環節信號聯係可靠,電氣設備完好,無失爆現象。
6. 初采前,必須將工作麵架間、架內、架前及兩道雜物清理幹淨,保證采麵通風、行人、運輸暢通無阻。通風、防滅火、綜合防塵設施齊全,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7. 支柱完好不卸載,初撐力不低於12MPa。
8. 初采初放前,準備足夠的單體液壓支柱及背板、荊笆、圓木、金屬網、л型長鋼梁等臨時支護用品,並在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9.工作麵在回采前,必須有符合國家規定,並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鑒發的作業規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術措施,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和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施工人員學習鑒字、考試合格後,在生產中嚴格貫徹執行。
10. 工作麵投產後,必須嚴格貫徹落實“三大規程”,推行正規循環作業。嚴格執行礦上製定的各項煤質管理製度,控製水份,規範采煤工藝、減少矸石含量、減少灰份,合理應用深孔鬆動爆破和工作麵打眼放炮鬆動頂煤,加大對頂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回采率,保證回采率在80%以上。隊上成立煤質、回采率、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加強管理。
11. 深入開展“質量標準化、安全創水平”活動,實行工程質量驗收製度,提高工作麵工程質量。
12. 每一回采工作麵,必須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檢查驗收,達行業級標準。推行全麵質量管理,要求支柱排成一條直線、接頂嚴實、初撐力符合規定、偏差不超過±50mm、中心距不超過±100mm、。
13. 消滅不合格品、優良品率100%,加強工作麵支護、安全出口和端頭支護,加強安全管理、頂板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杜絕井下電器失爆,做到文明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14. 加強采煤機司機培訓,要求頂底板割平、煤壁齊直,不得出現割頂、留傘簷現象。
15. 兩道的設備、材料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並有標誌牌,保證兩道及上、下出口通風、行人暢通,超前抬棚打成一條直線,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符合規定,工作麵達到“三直一平兩暢通”的要求。
16. 電纜、管路要懸掛整齊,其標準率100%。
17. 保證各設備上的煤塵清掃幹淨,做到文明生產,開關台台上架、牌板懸掛齊全。
18. 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製度,做到五檢:班隨檢、日小檢、周(旬)中檢、月大檢、季(年)總檢,遵守維護規程,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和正常工作。
19. 實行工程質量驗收製度,推行全麵質量管理,跟班隊長、班長、質量驗收員對當班的工程質量全麵負責,並做好班評估記錄、填寫好設備運行日誌和交接班記錄。
20. 嚴格按《國有重點煤礦回采工作麵質量標準化管理條例》執行,達行業級標準。
21. 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責任製、現場交接班製度、班前會製度、生產彙報製、安全質量管理、設備使用管理、事故分析等製度。
22. 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圖、牌、板,有每月檢查記錄,資料保持原始性、真實性,不得有虛假。
23. 專業技術人員、安檢人員隨時對工作麵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綜采隊進行處理,共同搞好安全生產。
24. 加強對工作麵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核算,認真分析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降低生產成本。
25. 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嚴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回撤,並及封閉灌漿,嚴防自燃發火。
礦井防治水業務保安製度
一、 水害預測預報製度
1、 水害預報的年預報、月預報,由地質技術負責人編製,地測科科長審核,礦總工程師審查後報集團公司。
2、 水害預測預報必須既有文字,又有圖紙的正規水文地質預報。
3、 預報的內容應包括預報的地點、範圍、預測災害情況、對生產的影響,及應采取的措施等。
4、 預報結果應保證礦井正常安全生產,無因誤報,錯報造成水害事故。
5、 必要時,應做出臨時性預報,並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
6、 水害預測預報月報表,每月5日以前由礦地測科作出,礦總工程師審查後,由礦地測科報送礦長、付礦長、礦總工程師,各科科長,收到人簽收。
7、 重要水害預報,由礦總工程師審查後,上報煤管局主管領導,收到人簽收。
二、探放水管理製度
(一)探水線的規定
1、井下各類積水必須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按《煤礦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規定標出積水線和探水線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須從探水線開始,探水前進。
2、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範圍、水文地質條件及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破壞的情況等因素確定。
3、對本礦井開采的老空、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準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為:在煤層中不得少於30m,在岩層中不得少於20m。
4、對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區邊界位置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區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60m。
5、對有台帳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60m;對沒有台帳資料可查的老窯,可根據已了解到的小窯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的可疑區,必要時可先進行鑽探控製可疑區,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線。
6、對已知斷層的探水線,由斷層所留設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為探水線。
7、石門將揭露含水層時,探水線至含水層的水平最小距離不得小於20m,垂直距離應根據水壓和隔水層的岩性等資料綜合分析確定其最小距離。
(二)、探放水設計要求
1 、說明探放水地區的積水範圍、積水量和水壓,並確定探水線。
2 、介紹探放水地區的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
3 、說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斷麵規格、支護形式、水溝及巷道坡度等情況 。
4 、確定探水鑽孔的超前距離。
5 、確定探水鑽孔的孔數;各個鑽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孔徑;
6、水量較大時,鑽孔要在鑽進10m之前,按上靈活可靠的抗壓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閘門,防止出水後水量難以控製。
7、孔口套管必須用水泥注獎固孔,而且必須進行耐壓試驗。耐壓試驗不小於4MPa,穩定時間大於30分鍾。
8、提供積水區平麵圖、探水鑽孔布置圖、探放水鑽孔結構圖、通風係統圖和避災路線圖。
(三)、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1、探水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探水前對排水設備進行徹底檢查,探水過程中要有專人維護、保證正常排水。
(2)、探水前對水溝、沉澱池進行徹底清理,保持水流暢通。
(3)、要有專人對鑽場附近的頂板進行檢查維護,避免發生冒頂事故。
(4)、探水鑽場後方必須有安全躲避峒室。
(5)、保證鑽場的正常通風,並製定專項檢查措施。
(6)、鑽場附近要安裝電話,並保持通訊暢通。
(7)、明確水害避災路線,並認真貫徹至施工人員。
2、鑽機運輸、安裝的安全措施
(1)、運輸、安裝鑽機人員,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鑽機反倒傷人和擠傷手腳事故發生。
(2)、鑽場在穩鑽前,應清淨浮煤。鑽場巷道支護要符合質量要求,禁止有空幫、空頂現象。鑽機要穩牢、穩平,底座墊上底木梁,鑽機穩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大好四根立柱,並用鐵絲聯在一起。將鑽機穩定牢固後,方準開鑽。
(3)鑽具應統一放在鑽場內,禁止在巷道內亂放。
3、鑽機操作的安全措施。
(1)、鑽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學習作業規程並持證上崗。
(2)、鑽孔必須嚴格按設計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嚴禁私自變更鑽孔參數。
(3)、鑽孔施工期間,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員隨時檢查鑽孔、鑽場瓦斯,若瓦斯達到1 %,應立即通知停鑽撤人。
(4)、操作鑽機人員,要由班組長或有經驗的工人擔任,另一人跟前監護。鑽機操作按扭,應設在距司機工作處不超過0.5m的地方,確保能及時停送電。
(5)每班開鑽前,鑽機要先試正、反轉。鑽機開始運轉後,任何人不準觸摸鑽杆及機器旋轉部位,防止鑽機絞人。
(6)、操作鑽機要嚴格執行01manbetx 。在鑽進中,掌握好鑽進速度,壓力要適當,注意孔內水循環,禁止幹鑽,避免損壞鑽機和發生卡鑽事故。
(7)打鑽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現場交清孔內情況和鑽機運轉情況。
(8)、鑽孔透水後,要詳細觀測和記錄水情變化。起鑽時,工作人員禁止站在鑽杆的正後方向。鑽杆全部起出後,立即關閉閥門,並向調度室彙報透水情況。
(9)打鑽出水後,若水量較大,威脅到巷道內人員安全時,要通知巷道內所有人員和受威脅的其他人員,一並撤出,並迅速向調度室彙報。五、探放水工程設計審批製度
(一)探放水工程設計必須具備以下內容:
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
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點;
3、探放水地點的水文地質概況;
4、探放水各鑽孔的技術參數和要求;
5、附圖等。
(二)探放水工程設計必須經過以下程序審批後方可施工:
1、探放水工程設計由地測科編製,地測科科長審核,礦總工程師審批。2、地麵大型的探放水工程,由礦長或礦總工程師審批,並報務局備案。3、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設計,由礦務局審批,並報省煤炭管理部門備案。
4、探放水工程設計,未經過合理的審批程序,不得施工。
六、采掘工程“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管理製度
1、巷道掘進之前,必須采用物探或鑽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質條件。
2、在受水害威脅的地區,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3、遇到以下情況時必須采用物探、鑽探或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麵構造及水文地質情況。
(1)井巷開拓延深之前;
(2)巷道掘進之前;
(3)工作麵回采之前;
(4)沿斷層防水煤柱邊緣布置工作麵之前或在煤柱附近開切眼時;
(5)遇到老窯、老空區、充水巷道、導水斷層、強含水層、陷落柱、封閉不良鑽孔等含水區域時。
4、在探放水之前,必須先編製探放水工程設計;
5、探放水工程設計由地質科或技術科編製,礦總工程師審批。未經礦總工程師審批的設計,不準施工。
防滅火業務保安製度
1.井下和井口房不得進行電焊、氧焊和噴燈等明火作業。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進行電焊、氧焊作業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由礦長批準,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電焊作業地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嚴禁在采區內的任何地點進行電、氧焊等明火作業。
2. 每一礦井必須設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與防塵係統的水池和管路共用。
3. 生產礦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區開采新煤層時,必須對所開采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
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措施。報廢已建立的防滅火係統時,必須報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5.在開采有自燃傾向性的煤層時,采區設計應采用後退式布置。在開采厚及特厚煤層時,必須有專項防滅火設計,凡一次不能采全高必須沿頂開采,不能留頂煤。
6、開采有自燃傾向性煤層的礦井在正常的生產過程中,必須開展自燃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及時掌握火區動態和采空區自然發火動向。每周的報表要由礦通風部門的技術主管簽字審核,每月要有一份火情分析報告。
7、在選擇確定風門、風窗、擋風牆等通風設施的位置時,應盡可能降低采空區、火區和煤柱裂隙處的漏風壓差,減少漏風量。
8、 生產工作麵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撤出一切設備,對采空區進行永久性封閉。因故不能按期封閉的工作麵,必須製定防火措施報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9、 在火區下或鄰近火區開采的工作麵,在開采前1個月必須將編製好的《火區下或鄰近火區開采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10、 各礦對廢棄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風眼必須進行層間永久性封閉和充填,以防止自身發火及層間有毒、有害氣體擴散。
11、礦井發生火災形成火區後,要建立火區管理台帳,並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對符合注銷或啟封條件的火區要先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注銷或啟封報告,經批準後方可注銷或啟封。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前,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啟封火區和恢複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大型設備檢修業務保安製度
一、設備的管理是負責設備的選型、使用、檢修、報廢全過程的管理,必須建設大型設備技術檔案。
二、應建立健全設備,電氣、防爆、小型氣、電纜、配件專業管理,管好領取發放、檢查、監督和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機電設備、電纜要實行掛牌板管理,設備應實行動態管理,檢查人員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井下所有的移動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設備和配件實行更換製度,主要設備的使用情況及其技術測定、試驗應按有關規定提出設備狀況及動態分析報告。
四、設備使用維護管理,所有設備的使用和操作實行負責製,司機要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方能進行操作。設備的維護實行崗位負責製、巡回檢查製、現場交接班製等製度。主要設備進行包機修製,小型移動設備必須明確兼職司機或兼職操作人員。
五、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好狀態。使用的防爆設備,要螺絲齊全緊固,防爆麵清潔光滑無鏽,未接線的電纜喇叭、擋板不失爆。電纜要懸掛好,嚴禁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所有設備傳動外露部份,防護裝置必須齊全。
六、堅持日常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相結合的設備製度,推行設備狀態監測,事故診斷,適時檢修。
七、加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檢查和維修,做好電氣設備、電纜、接線盒接地保護,煤電鑽必須使用專用煤電鑽電纜。
礦井停電檢修業務保安製度
1、井上下電氣設備不得帶電檢修或搬遷(包括電纜和電線)。
2、非專業和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3、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膠鞋,或站在絕緣台上。
4、停送高壓電前應認真填寫停電工作票,得到科長或值班人員批準簽發後,方準進行停電操作。
5、停送電前後,應通知用戶,嚴禁約時送電。
6、檢修電氣設備或線路前,應停電、驗電、放電( 井下有可能積聚瓦斯的地方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準放電, 控製設備內部有放電裝置可不在此限)、打短路接地線。在有可能返送電的地方,都應打短路接地線。 停電後開關手把一律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標誌牌,然後才準工作。
7、一趟線路上有兩處以上人員工作時,各掛各的停電牌,誰最後取走,由誰聯係送電。
8、停送電要專人聯係,專人操作,誰要求停電誰負責聯係、送電或誰停電誰送電,地麵配電房停電後,應給檢修人員送電牌,檢修結束後,要仔細校對,送電牌與停電牌相符後,方準送電操作。
9、送電前,應先拆除短路接地線。並向該項檢修工作的負責人聯係後,確認安全時,方可送電。
10、進行停送電操作的配電工、維護工,必須執行本工種的安全01manbetx ,不得違章作業。
11、發生電氣事故時,配電工有權先停電,後彙報,並填寫記錄。
12、電話聯係停電時,要求者先講清楚,操作者重複一遍給要求者,確認無誤後方準進行操作(停或送)。
13、高壓送電先送隔離開關,後送油開關。停電先停油開關,後停隔離開關。不準帶負荷停隔離開關。
14、低壓大電流開關,送電先送總開關,停電先停分開關,後停總開關。
15、電器工作必須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16、凡發生跳閘必須聯係好,查明原因,方準送電。
17、高峰負荷期間不準啟動200KW以上的電動機, 如特殊情況需請示電力調度室批準後,方準進行。
18、啟動200KW以上電動機必須經局電力調度室批準。
三大監控係統報警信息處理業務保安製度
瓦斯監控係統業務保安製度
1、監控室值班人員由聲光報警接收某一地點瓦斯濃度 超限報警後,必須首先用電話彙報通風科(或瓦斯隊),其次彙報調度室,最後彙報縣煤管局監控中心。彙報內容必須詳細說明報警地點、該地點瓦斯濃度,如果報警地點是掘進則必須彙報局扇開停傳感器顯示情況。
2、通風科接到彙報後,立即用電話聯係井下該區域瓦斯員和區域安全巡檢員,詳細了解該區域通風狀態及瓦斯濃度且根據監控室彙報瓦斯的濃度采取相應措施,即停止生產,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由瓦斯員現場執行,並通知該區域瓦斯員和安全巡檢員到達報警地點。
3、通風科做出上述相應措施後,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進一步明確落實措施執行情況,堅決執行落實該措施。
4、調度室接到監控室的彙報後必須通知通風科長,瓦斯隊長到辦公室著手處理瓦超限的問題,同時通知安檢員到達現場進行該地區的安全監督。
5、通風科(瓦斯隊)根據瓦斯員彙報及監控曲線與該地區通風風量等,製定相應的處理措施。如果是瓦斯員直接可以處理,由該區域瓦斯員口頭執行措施,立即著手處理;如果是難以處理的,由通風科立即下井依照方案進行處理。
6、瓦斯超限問題處理完畢後,由處理問題的瓦斯員或通風科人員彙報監控室和通風科長或瓦斯隊長,彙報內容包括該區域瓦斯濃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處理的措施。
7、監控值班人員在瓦斯超限期間,密切注視瓦斯濃度變化規律。瓦期濃度下降至《01manbetx 》之下後,彙報通風科長和瓦斯隊長。
8、通風科長和瓦斯隊長接到監控室和井下處理人員彙報後,確定其瓦斯濃度不超限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下令恢複生產,開始正常作業,該區域瓦斯員,安全巡檢員,安檢員同時恢複正常檢查。
9、由於傳感器或分站故障至使瓦斯報警,采取停止生產、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後,瓦斯員,安檢員電話執行通風科口頭措施,現場監督瓦斯濃度和不安全隱患,現場由安全巡檢員處理,如果處理不了,必須於24小時內更換該區域監控設施。
10、不論何種瓦斯報警情況,監控值班人員彙報縣煤管局,彙報內容必須說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10、在瓦斯報警期間所有涉及單位,必須做好彙報和被彙報的各種記錄和采取措施,以備檢查。
人員定位係統異常情況上報處理製度
一、人員定位係統分站出現故障或斷線,造成信號采集,顯示及信息反饋中斷,不能及時傳輸數據信息,人員隨身攜帶的識別卡不能在地麵基站顯示為異常情況。
1、井下識別分站出現無法識別定位卡、數據中斷、出現無法讀取識別卡、超時、欠時等係統異常報警,立即向調度室、值班領導及上級監控中心彙報,由調度室組織人員對異常分站進行搶修,並將異常原因記錄在案,及時彙報處理結果。
2、識別卡異常,當係統無故顯示定位卡超時、欠時等異常報警時,立即通知持該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識別卡電源損壞、機械損傷出現故障或該識別卡不能正常顯示,立即通知持該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原識別卡進行維修或更換。
二、發生異常時立即上報縣中心、礦調度,同時必須對故障及時檢查分析,並填寫《係統維修記錄表》,對故障積極組織搶修,在48小時內不能修複正常的要及時請求上級技術幫助,同時及時上報縣中心站。
三、一般故障時,要及時向礦調度報告,並安排專人進行搶修,直接恢複正常。識別卡出現故障立即按規定進行更換。
四、出現異常情況時,人員不得隨意離崗,必須與調度和上級中心站保持通訊聯係,以求最快處理完善,係統恢複正常。
人員識別卡領取管理製度
一、識別卡的申請
人員識別卡申請領取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四級培訓中心72小時的培訓,培訓合格、有記錄、有檔案。
2、出具由培訓中心頒發的上崗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3、填寫人員定位識別卡領取申請表。
4、科隊出具證明,由分管領導簽字,人員定位係統主管領導審核。
二、由人員定位係統值班人員按申請表批示意見,對待發放卡進行信息登錄,登錄時必須認真核對科隊、工種、工號、姓名等重要信息。確定發卡信息無誤後,即可按指定人員進行發放。
三、識別卡的更換、掛失、解掛失和注銷
1、在卡的使用過程由於卡的電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換時,必須認真填寫人員識別卡補辦申請,待逐級審核同意後,連原卡一起交給人員定位係統管理員方可辦理。
2、當卡需要暫停使用,可提出申請由係統操作人員對識別卡進行掛失,暫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時,可在掛失的列表中“解掛失”。
3、人員識別卡丟失後,可提出申請,由係統管理員首先對該識別卡進行掛失,掛失後一個月進行注銷,如丟失後找出可恢複使用。確認該卡無法再次使用,可選定卡號,進行永久刪除。
四、人員識別卡的報廢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1、識別卡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顯示人員動態情況或信號傳輸不準無法進行修複的。
2、係統升級後識別卡不能使用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3、通過修理雖能恢複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複的。
5、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6、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7、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人員定位係統責任追究製
產量監控業務保安製度
一、產量監控係統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員應具備計算機、煤礦安全及生產技術等專業知識,持證上崗。
二、產量監控係統應24小時不間斷運轉,係統聯網正常,產量數據的統計、彙總和分析要實時上傳。
三、產量監控係統值班人員應確保產量監控係統的設施、設備連接線路的完好和供電正常,係統出現故障,立即向單位負責人進行彙報,並將故障發生的時間、現象、處理結果及係統恢複時間等記錄在案。
四、產量日報應有礦領導或值班領導的簽字,及時上報縣煤管局。
五、產量監控係統出現故障後,應在1小時內向縣煤管局報告,並將故障發生的時間、現象、處理結果及係統恢複時間等記錄在案。
六、公司因停產、改造、檢修等原因超過2天以上(含2天),應立即以書麵形式上報縣煤管局。
煤礦產量監控係統異常情況上報處理製度
一、產量監控係統出現故障或斷線,造成信號采集,顯示,運輸及反饋中斷,不能及時傳輸產量數據信息或數據誤差超過有關規定為異常情況。
二、發生異常時立即上報縣中心、礦調度,同時必須對故障及時檢查分析,並填寫《故障檢修記錄表》,對故障積極組織搶修,在48小時內不能修複正常的要及時請求上級技術幫助,同時及時上報縣中心站。
三、特殊情況時可及時上報縣局信息調度中心。
四、一般故障時,要及時向礦調度報告,並安排專人進行搶修,直接恢複正常。
五、出現異常情況時,人員不得隨意離崗,必須與調度和上級中心站保持通訊聯係,以求最快處理完善,係統恢複正常。
煤礦產量監控係統(含設備、線路)定期檢查、檢驗、測試製度
一、常規安全檢查
1、正常生產過程中,每班必須至少對現場設備進行巡檢二次,清楚網絡控製箱上的灰塵,檢查設備計量端有無異常現象,是否有堆積著過多的雜質,稱重傳感器及標誌牌等設備有無遭到人為破壞或自然損壞。
2、每周檢查三次(或二天一次)通訊線路有無破損;懸掛點是否脫落;接口處和設備連接處是否鬆動;動力電纜是否與通訊線路有並行段,並行段的間距是否符合標準。機房通風、照明、衛生是否良好,機房接地及防雷安全設施是否符合要求。
3、每月對通訊線路進行衰減測試(雙向電阻是否增大、電壓是否減弱),需要更換的應當及時進行更換。
4、每月需對設備計量端進行平衡調度,並作出詳細記錄的調試記錄;如兩次調試的記錄誤差過大,應當縮短秤平衡調式的時間間隔。
5、必須在設備運行不超過30天內,對設備的各連接處及摩擦處進行補填潤滑油及對秤體上的浮煤和雜質進行清理。
6、出現疑難故障應及時通知才、生產廠家積極協調處理。
二、網絡檢測係統的調試、測試
1、為確保產量監控係統數據與實際產量相符,需對係統定期檢查和調試,具體要求如下:
2、網絡檢測係統的調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使用的規定進行了調校,調試人員應取得相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3、產量網絡監測係統的間隔植必須半個月標定一次,如進行實物標定,實特的重量不得小於5噸,在間隔植標定準確後,必須再通過實物確認一次過能寫入數據采集器。
4、間隔值的換算必須按照國家對皮帶秤的規定執行;即:實際承重值/標準重物值*原由間隔值=當前間隔值。
三、檢查和檢驗人員要作好相關記錄,記錄應寫明查出問題,檢驗前後的技術指標和說明,同時應有檢查檢驗人員和相關責任人的簽字。每次檢查除按相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進行處罰外,對檢查檢驗發現日、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指定專人在限期內按要求進行整改,並把該記錄作為安全管理資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