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次印發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範本
作者:網絡轉載
2015-05-2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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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煤炭報訊 記者丁繼民報道 安徽省政府日前發出關於印發《煤礦、非煤礦山、化工(危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範本》的通知,首次以清單形式明確了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崗位責任製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係“五落實五到位”等規定要求,安徽省安委辦采用“職責定位+職責範圍+職責清單”模式,組織編製了《範本》。
其中,煤礦部分明確規定了從企業董事長到礦長,直至礦調度所長,共37個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按照《範本》,董事長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全麵負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其安全生產職責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保證安全生產必需的資金投入等。
《範本》明確,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礦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範本》對每一個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都進行了細化。比如,調度所長責任細化到“參與采煤工作麵安裝、初次放頂、收作、過地質構造帶和掘進工作麵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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