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充電管理工安全責任操作規程
礦燈充電管理工安全責任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上崗條件:
1、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必須熟知礦燈結構,性能和原則,了解充電架的基本工作原理,掌握本01manbetx 01manbetx 有關規定和標準,能夠獨立操作。
二、安全規定:
3、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有關規章製度,礦燈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4、保持礦燈房內充電間和修理間的排風裝置,工作正常。通風良好,室內禁止煙火,安全滅火設備完好。
5、礦燈應完好,如果有高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破裂等情況,嚴禁發放。發出礦燈,最低應能連續正常使用11h/小時。
6、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7、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充電架上的電壓表、電流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電流表校驗一次。
8、每一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10%。
三、操作標準:
9、礦燈充電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0-20℃之間
10、升井的礦燈首先要檢查礦燈是否有失爆現象,處理好後按礦燈編號上架充電。
11、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每半年檢查檢修一次。
四、操作順序:
12、在一般正常情況下,礦燈要經過以下充電程序。
1、初充電:初充電是新蓄電池(包括大合修後的),在開始使用前采用產充電方式,應達到148h/小時,完成充電,切斷電回路。
2、日常充電:日常充電是正常使用中的蓄電池采用的充電方式,礦燈對號上架,關閉燈頭開關,接通充電回路,結束充電。
五、正常操作:
1、將充電架電砡調節器置於最低或所需要電壓的位置,再將已放電的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關閉燈頭開關,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0,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2、每小時調整一次電壓,調整調壓器手柄將電壓保持在(5±0.1)v/伏範圍內。在正常充電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隨時注意調節。
3、正常充電時間不得少於12 h/小時,充電末期充電流應低於0.1A。
4、礦燈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即按日常充電方法連續充電24 h/小時,
六、日常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工應由專人負責。
2、充電時應關閉燈頭開關,使燈熄滅。
3、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12 h/小時。
4、紅、滅燈的電礦燈應及時更換、檢修。
5、做好交接班工作,以便填寫礦燈收、發登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