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礦業大學第二十二屆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的說明
尊敬的各位領導、來賓,各位代表,老師、同學們:
我受大會主席團的委托,向大會作關於提案工作的說明,請各位代表予以審議,並請各位領導、老師和同學們提出寶貴意見。
民主管理是現代大學製度建設的重要方麵,是現代大學教育哲學觀的體現,也是現代大學實施素質教育的抉擇。為拓寬維權渠道、提高服務質量、激發廣大同學參與民主管理的熱情,經學生會討論、校團委研究、報校黨委通過,擬成立學生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下設專門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定期征集、辦理、落實、反饋師生提案的工作。
經調查了解,我校現存的學生維權與意見反饋渠道主要包括師生e線、校長信箱、校學生會生活權益部及校務參事等。其中,師生e線是麵向全校廣大師生,接受各類谘詢、意見建議、監督投訴的互動式網絡服務平台。用戶在注冊並登陸後,可以通過“我要谘詢”功能,對教學管理、人事管理、公共服務、學生事務、科學研究等方麵谘詢,其中涉及到的解決師生訴求的部門將在承諾的工作日內給予答複。校長信箱是溝通、聯係全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各界的橋梁,是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向學校反映情況、建言獻策的渠道,師生可向校長信箱發送郵件解決問題。校務參事作為學生代表反映情況、提出問題,對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相關事務發表意見、表達訴求、與校方聯合探討解決方案。校務參事也可以直接向校領導反映意見、建議,並且隨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就相關事務進行谘詢、質詢。校學生會生活權益部下設維權組、教宿組、信息組、夥委會,對同學們的吃、住、行等生活方麵以及寢室安全與設施維護等方麵的問題進行整理歸類與調研解決。校學生會秉承“盡我所能,全心為你”的宗旨,認真積極做好各項本職工作,同時也注意順應時代發展,轉變服務觀念、創新活動形式,力求吸引更多同學參與到“人人維權,自主維權”的新風尚中。
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以上各平台在加強學校與師生的溝通交流、協助解決師生問題、維護廣大師生權益、推進校園民主化進程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受宣傳推廣範圍、深入群眾力度所限,各平台各自運營,尚未形成深入廣大師生、普及力度大、影響力強的服務維權係統,尚未建立完整的問題解決和反饋機製,亟需進一步完善。
為解決上述問題,完善我校維權服務機製,特提出成立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學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是負責提案征集、辦理、落實、反饋的專門性組織。學代會提案是學代會代表和廣大同學就學校改革發展、內部管理、教學科研、規章製度、人才培養、學生維權、學生活動等方麵提出的議案。學代會提案的征集實行常年製和集中征集製相結合的辦法。自本屆學代會通過關於提案工作的決議起,提案征集渠道常年開放,廣大同學均可向學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提出提案,提案工作委員會將在在兩個月內對提案進行辦理、落實與反饋。提案工作委員會將於決議審議通過的一周內公開提案受理途徑,並開展為期兩周的提案集中征集工作,要求各代表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就學校的改革發展、內部管理、教學科研、規章製度、人才培養、學生維權、學生活動等方麵提出提案。自中國礦業大學第二十二屆學生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起,在會議召開前一個月,提案工作委員會將發出集中征集代表提案通知。學代會代表可就學校全局性學生工作和學生普遍關心的重要事項提出提案。提案應一事一案,可以由一個代表提出、兩個以上代表附議,也可以代表團或專門委員會名義集體提出。提案應包括案由、案據和解決處理辦法等內容。
學代會征集的提案應通過審核進行立案,程序為:提案工作委員會收到代表或廣大同學提交的提案後,應及時進行審查、分類、整理、編號,內容相同的進行並案處理,原提案人作為共同提案人。提案工作委員會對提案進行審查並提出立案意見。提案立案的原則是:符合黨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屬於學校行政職權範圍內可以處理的問題。對審核合格的提案,應當予以立案;對沒有立案的提案,可以作為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或建議提交至相關部門處理。重大提案應提交學校黨委會或校務會議討論。提案工作委員會應向學生代表大會代表作提案審查和落實工作報告。
學代會提案的辦理與落實程序為:經審查立案的提案應按提案內容分類後送交主管校領導或部門領導;主管校領導或部門領導閱處後,逐件落實到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在兩個月內對提案提出的問題做出整改和解決方案,對因各種原因一時難以落實的提案,應及時做出合理的解釋;承辦部門對提案提出的問題做出整改和解決方案經主管校領導或部門領導批閱後反饋給提案工作委員會。提案處理結束後,由提案工作委員會及時向提案人反饋提案辦理結果並征求提案辦理認可意見;提案工作委員會要對提案落實處理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學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對於師生提案的征集、辦理、落實、反饋更加全麵、更加係統、更加規範、更具有針對性和科學性,其操作性也更強,必將對我校服務維權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經報校黨委批準,本次共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委員31名,其中提案工作委員會委員11名,專門負責提案相關工作。為進一步推動校園民主化進程,特此提出以上說明,現提請全體代表大會審議。
大會主席團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