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煤炭消費總量控製政策倒逼減量
6月29日,在國際環保機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與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共同協助下,中國煤控項目在京發布最新研究報告《城市煤炭總量控製方案政策和案例研究》。
報告03manbetx 了中國293個地級行政區的基本狀況,其中常駐人口占中國總人口的94.19%,地區生產總值占GDP的97.45%,能源消費量占全國能源消費量的95.45%,煤炭消費量占全國煤炭消費量的94.62%。其中烏海、臨汾、運城等31個高耗煤的中等城市群的煤炭消費量占全國的比例較大。如果未來的城市發展被現有路徑鎖定,對煤炭消耗的依賴難以擺脫,那麼2050年的煤炭消費量將會是2010年的3倍,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環境生態將會持續惡化。
根據國家《重點區域大氣汙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等相關大氣汙染防治政策的要求,同時結合中國各城市的空氣質量現狀及煤炭消費強度情況,報告將中國城市的大氣汙染製約級別進行了劃分,劃分結果為83個I級製約城市,84個II級製約城市,71個III級製約城市,55個IV級製約城市。中國應該首先針對I級和II級製約城市進行嚴格有力的措施,推行煤炭消費總量控製政策,倒逼煤炭消費減量。在煤炭控製政策下,城市煤炭消費總量的峰值可由基準情景下的2030年提前至2020年,峰值量約為32億噸標準煤,較基準情景下降42.3%左右,2050年煤炭消費總量約為19億噸標準煤,下降58.3%左右,煤炭消費總量控製政策的總體效果顯著。
國際環保機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高級顧問楊富強博士在發布會上指出:“城市是經濟發展的核心,也是能源轉型的主要動力來源。政府確定城市總體燃煤減量目標及燃煤消費配額,科學的設計核查和處罰機製,結合未來將會推行的碳權交易,將會從市場的角度控製二氧化碳排放,對我國有效治理空氣汙染問題和實現節能減排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