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公司可否因為員工在微博、微信上的行為將其開除?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7-04 22:28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首先微博、微信並不是不受控的地方,仍然要受到法律約束,同時一些言論也是員工言論的一部分,可以作為證據或構成違紀事實。所以要考察勞動合同、企業的規章製度,以及員工的具體行為的定性。如果企業對這樣的行為有明文的規定,並且行為的影響確實比較惡劣、符合企業製度規定的違紀解除要件,那麼公司可以依據這樣的行為以嚴重違紀為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但要特別提醒注意的是,並非有了這樣的規定,企業就可以濫用規章製度。畢竟微博、微信還是屬於員工的私人空間,如果不是微博+V用戶,微信企業服務號的使用者,那麼企業不僅舉證相對困難,而且管理對私人空間的延伸度仍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在微博、微信上辱罵詆毀自己公司和辱罵詆毀與公司無關的人的性質上是不同的。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