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職工合同期滿的,企業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7-04 22:30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所以公益性崗位職工合同期滿的,企業無需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另,勞動保障部《關於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4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解釋為:“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其主要是為“雙困”(生活困難,就業困難)人員提供保潔,保衛,保安,保綠的城市社區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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