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任意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7-04 22:3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除了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以及競業限製約定中,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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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除了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以及競業限製約定中,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