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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股權轉讓等原因變更了幾位股東,連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管理層都有較大的變動,這種情況下公司能否提出與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將合同期限及崗位要求作相應調整嗎?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內容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7-04 22:3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所以,公司若能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作調整,但如果員工拒絕的,則公司需按照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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