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應提供什麼形式的證明,主要有哪些內容?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7-08 09:1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一般應當提交以下證據:(1)、用人單位有明確的錄用條件(考核標準、考核方式等);(2)、招聘勞動者時向其明示或告知過錄用條件;(3)、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相關證據(試用期考核鑒定等)(4)證明該員工是在試用期內,且公司在試用期內作出了解除決定。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