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礦務局台吉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北票礦務局台吉礦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1983年1月21日18時20分,台吉礦四井-370米水平東二石門區四層煤層倉儲采煤工作麵準備-13號倉切眼掘進支護時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突出強度62噸,瓦斯量因通風風筒受到破壞而無法計算,死亡×人。
一、自然情況:
台吉礦四井於58年建井,59年簡易投產,設計能力為年產15萬噸。經擴建後,核定生產能力為年產21萬噸,實際生產能力為年產18萬噸左右。井口標高+198米。礦井采用階段石門開拓方式,對端垂高110米。現生產水平-370米,開拓水平-480米。礦井通風方式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礦井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自74年開始至本次突出前共發生煤與瓦斯突出18次,平均突出強度為每年24.6噸,最大突出強度每次58噸。82年瓦斯鑒定結果為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為8.86立方米/分,相對瓦斯湧出量為26.35立方米/噸。該礦井-370米東二石門區走向長660米。傾斜長145米,岩層傾角一般為48°—52°,回風水平為-260米,運輸水平為-370米。本區內共有五個煤層,由頂到底為2、3、4、5、10層。其中2層經探礦實踐不可采,3層局部可采。-370米東二石門四層為最先開采煤層,層厚最小為0.3米,最大為1.6米,平均1.0米。煤層受火成岩破壞,呈不同程度的變質狀態。頂板為砂頁岩、砂岩,地板為凝灰岩。
該區四層為煤與瓦斯突出煤層,在掘采過程中至本次突出以前共發生煤與瓦斯突出3次,總突出強度為63噸,平均突出強度每次21噸。-370米東二石門東翼四層走向長260米,傾斜長145米,沿傾斜分三個階段開采,上段(二中巷至-260米),斜長46米,於83年1月13日回采結束。中段(一中巷至二中巷),斜長42米,該分段12號倉於83年1月12日收碴。下段(-370米大巷至一中巷),斜長50米,東二組眼以西該段9號倉庫,已於82年12月21日回采。上段的10號倉、11號倉和中斷的12號倉沿斜向上均隻開采20米左右,因煤壁疏鬆,經常大量片落,作業困難,而被迫收碴放煤。且12號倉切眼掘進過程中發生一次煤片落埋人02manbetx.com 。現準備工作麵13號倉的切眼(突出地點),通風方式為局扇供風,局扇功率為11KW,正常瓦斯湧出量為0.18立方米/分。鑒於12號倉切眼掘進02manbetx.com 教訓,13號倉切眼掘進開工前經井、隊商定對高眼掘進提出補充安全措施。
二、事故經過:
1月18日一班,13號倉切眼開始掘進,至1月21日二班止已掘進30.5米(距二中巷尚餘11.5米,該位置標高為-306米),本切眼相距12號倉切眼7米。二班作業前,工作麵瓦斯濃度為0.3%,工作麵前上方,由於煤壁片落,有一直徑0.3—0.4米、深0.7—0.8米不規則的圓形孔洞,孔洞內瓦斯濃度0.8%,工作麵回風流瓦斯濃度0.2%,工作麵有效風量60立方米/分。
二班在工作麵打三個炮眼,眼深1.2米,每眼裝藥量300克,一次起爆。放炮後進尺2.5米,工作麵兩側各打兩棵木支柱,支柱接近工作麵煤壁,但由於煤片落,工作麵中部仍有深約0.6—0.7米錐形孔洞。二班瓦斯檢查記錄記載工作麵瓦斯濃度為0.2—0.3%,無明顯變化。
當17點左右,三班四名作業人員到達該作業地點,發現工作麵已有1.3—1.4米的空頂,作業班長立即布置在工作麵東西兩側各打一棵木支柱。當東側柱打完,打西側柱子時,發現工作麵片落煤較多,隨即班長叫一名作業人員到一中巷去開溜子放煤。該人到一中巷正好和中心組長相遇,兩人各開一台溜子,幾分鍾後,聽到眼上轟隆一聲,隨著湧下一股黑煙,即發生了煤與沼氣突出。工作麵(切眼)×名作業人員全部遇難。
事故發生後,局、礦、井主要領導同誌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搶救工作,經八個小時的搶救,到22日2時40分搶救工作結束。經有關人員調查,確定這次突出為煤傾出類型。遇難人員中有×人被煤埋住而死,×人被瓦斯窒息而死。
三、事故原因:
1、該區隊對四層煤層沒有采取區域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給開采留下較大的安全隱患。在作業01manbetx 的編製中,又未編擬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01manbetx 嚴重漏項以至釀成事故。
2、作業人員缺乏煤與瓦斯突出常識,在事故當班作業前已發現工作麵煤壁片落嚴重,已經是很明顯的突出預兆或小型煤傾出,但由於缺乏煤與瓦斯突出常識未能引起高度重視。因而事故亦不能得到及時的防範。
3、在安全措施的執行上缺乏嚴肅性。鑒於12號倉埋人事故教訓,13號倉切眼掘進前編製了高眼掘進補充安全措施,並由隊向職工貫徹。補充措施中第一條關於“打迎麵支柱,並背好”的規定,對強度較小的煤傾出突出有一定作用。但在執行中並未兌現,因而未能減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四、預防措施:
1、對煤與瓦斯突出煤層,必須采取防突出的措施。否則,不準開采。
2、應加強對幹部、職工進行煤與瓦斯突出知識的培訓,提高幹部、職工對“突出”的認識,使之能掌握防止煤與瓦斯突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