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采煤專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彙編
目 錄
乳化液泵站司機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6
帶式輸送機司機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11
采煤爆破工技術操作規程 20
滾筒采煤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28
刮板輸送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32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35
端頭支護工技術操作規程 38
液壓支架工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液壓支架工必須熟悉液壓支架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液壓控製係統、作業規程和工作麵頂板控製方式,能夠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液壓支架,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當支架與采煤機之間的懸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或發生冒頂、片幫時,應當要求停止采煤機。
第3條,必須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撐高度不得大於支架的最大使用高度,最小支撐高度不得小於支架的最小使用高度。當工作麵實際采高不符合上述規定時,應報告班長采取措施。
第4條,在井下拆檢立柱、千斤頂和閥組整體更換時,應盡可能將缸體縮到最短;更換膠管和閥組液壓件時,必須在“無壓”狀態下進行。
第5條,拆除和更換部件時,必須及時裝上防塵帽。嚴禁將高壓敞口對著人體。
第6條,備用的各種液壓軟管、閥組、液壓缸、管接頭等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更換時用乳化液清洗幹淨。
第7條,檢修主管路時,必須停止乳化液泵並采取閉鎖措施,同時關閉前一級壓力截止閥。
第8條,嚴禁隨意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第9條,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的移架順序移架,不提擅自調整和多頭操作。
第10條,采用鄰移架操作時,應站在上一架支架內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時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麵向煤壁操作,嚴禁身體探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內或腳蹬液壓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第11條,移架時,其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他人員工作。移動端頭支架、過渡支架時,必須在其他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之後方可操作。
第12條,移架受阻時,必須查明原因,不得強行操作。
第13條,必須保證支架緊密接頂,初撐力達到規定要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
第14條,處理支架上方冒頂時,除遵守本規程外,還必須嚴格按照製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第15條,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時,要開啟噴霧裝置同步噴霧。
三、操作準備
第16條,備齊板手、鉗子、螺絲刀、套管、小錘等工具,U形銷、高低壓管、接頭、密封圈等備品配件。
第17條,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支架前端、架間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頂梁與頂板接觸是否嚴密,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支架是否成一直線或甩頭擺尾,頂梁與掩護梁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等。
第18條,檢查結構件,看頂梁、掩護梁、側護板、千斤頂、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聯結脫落,螺釘是否鬆動、壓卡、扭歪等。
第19條,檢查液壓件,看高低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置於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是否U形銷子;千斤頂與支架、刮板輸送機的聯接是否牢固。(嚴禁軟聯接)
第20條,檢查電纜槽、擋煤板有無變形,槽內的電纜、水管、照明線、通訊線敷設是否良好,擋煤板、鏟煤板與聯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機能否順利通過;照明燈、信號閉鎖、灑水噴霧裝置等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第21條,坡度較大的工作麵,端頭過渡支架及刮板輸送機防滑錨固裝置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第22條,放頂煤工作麵還應檢查後部輸送機是否拉移到位。
第23條,對存在問題,應及時向班長彙報處理,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響對頂板控製的,應準備必要的調架千斤頂、短節錨鏈或單體支柱等,以備下一步移架時調整校正。
四、操作順序
第24條,正常移架操作順序:
1、降柱使頂梁略離頂板。
2、當支架可移動時立即停止降柱,推移千斤頂收缸使支架移至規定步距。
3、調架使推移千斤頂與刮板輸送機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線符合規定,全工作麵支架排成直線。
4、升柱同時調整平衡千斤頂,保持頂梁與頂板嚴密接觸約3~5秒,使支架達到規定初撐力。
5、將各操作手把扳回零位。
第25條,過斷層、老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移架操作順序:
1、按照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及時支護或超前支護,盡量使頂板縮短暴露時間,縮小暴露麵積。
2、一般應采用帶壓移架,即同時打開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時調整降柱手把,使破碎矸石滑向采空區,移架到規定步距後立即升柱。
3、過斷層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嚴格控製采高,防止壓死支架。
4、過下分層老巷或溜煤眼時,除超前支護外,必須確認下層老巷、溜煤眼已充實加固後方準移架。
5、其他同正常移架順序。
五、正常操作
第26條,清除架前障礙物,檢查本架管線不被刮卡、上下相鄰兩組支架推移千斤頂處於推移狀態時,即可移架。
第27條,移架操作時要掌握八項操作要領,做到快、勻、夠、正、直、穩、嚴、淨。即:
1、各種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勻。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5、各組支架要排成一直線。
6、支架、刮板輸送機要平穩牢靠。
7、頂梁與頂板接觸要嚴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塵要清理幹淨。
第28條,降柱幅度低於鄰架側護板時,升架前應先收鄰架側護板,待升柱後伸出鄰架側護板,移架受阻達不到規定步距,要將操作閥手把置於斷液位置,查出原因並處理後再繼續操作。
第29條,工作麵遇斷層,硬煤、硬夾石層需要爆破時,必須把支架的方柱、千斤頂、管線、通訊設施等掩蓋好,防止崩壞。
第30條,移完支架後,將各操作手把都扳回零位。
六、特殊操作
第31條,對工作麵冒頂的處理可采用以下方法:
1、主頂梁前端頂板破碎局部冒頂時,將頂梁用半圓木刹頂,再升柱使其嚴密接頂。
2、支架上方空頂有倒架危險時,應用木料支頂空間。處理時先在頂梁上打臨時支柱護頂,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用方木或半圓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層的兩端要分別搭在相鄰支架頂梁上並與頂梁垂直。移架時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質鬆軟片幫時,要在支架與煤壁間支棚刹頂幫,以防止繼續片幫造成大冒頂。
4、當支架上方與前方有較大麵積的片幫冒頂時,可采用撞楔護頂方法處理:
(1)在冒頂兩側各架設2~3架棚子,棚子高度應大於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應大於支架0.5米以上。
(2)棚子間距0.6~1.0米,要挖柱窩0.2~0.3米,迎山合適有力,背實背牢,穩固。
(3)將削尖的半圓木平麵朝下,從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隨打隨用長釺子捅出前阻的煤矸,若大錘打擊力不足,可采用0.2米直徑的坑木用粗繩吊掛在棚梁上進行撞楔。
(4)撞楔間距約0.25米,撞楔間隙用木板背嚴。
5、移架前應在煤幫側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礙移架的棚腿。
七、收尾工作
第32條,清理支架內的浮煤、矸石及煤塵,整理好架內的管線,清點工具,放置好備品配件。
第33條,向接班和液壓支架工詳細交待本班支架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
乳化液泵站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乳化液泵站司機必須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構造原理,具備保養、處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上崗的乳化液泵站司機發現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處於非水平穩固狀態、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體不足100毫米或無備用泵時,應立即彙報,調整,處理。
第3條,開關、電動機、按鈕、接線盒等電氣設備無法避開淋水時,必須妥善遮蓋。
第4條,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近20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5條,應堅持使用自動配液裝置,必須保證乳化液濃度始終符合規定要求,要對水質定期進行化驗測定,保證配液用水清潔,符合規定。
第6條,必須保證乳化液泵的輸出壓力,為單體液壓支柱供液的應不小於18兆帕,為綜采液壓支架供液的應不小於30兆帕。
第7條,檢修泵站必須停泵;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必須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得在井下拆檢各種壓力控製元件,嚴禁帶壓更換液壓件。
第8條,嚴禁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位的鉛封和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在正常情況下,嚴禁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第9條,供液管路要吊掛整齊,保證供液、回液暢通。
第10條,要按以下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檢修,並做好記錄:
1、每班擦洗一次油汙,髒物,按一定方向旋轉過濾器1~2次,檢測兩次乳化液濃度。
2、每天檢查一次過濾器網芯。
3、每10天清洗一次過濾器。
4、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5、每季度化驗一次水質。
6、了解高低壓壓力控製裝置的性能檢查鑒定和各種保護裝置檢查結果。
第11條,操作時發現有異聲異味、溫度超過規定、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乳化液濃度、液麵高度不符合規定,控製閥失效、失控,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及供液管路破裂、脫開時應立即停泵。
第12條,開泵前必須發出開泵信號,停泵時,必須發出信號,切斷電源,斷開隔離開關,無論是停泵還是開泵的工作期間泵站司機均不得脫離崗位。
三、操作準備
第13條,備齊扳手、鉗子、溫度計、折射儀等工具,鉛絲、擦布、油壺、油桶、管接頭、U形銷、高低壓膠管等必要的備品備件及潤滑油、機械油、乳化油等。
第14條,接班後,把控製開關手把扳到切斷位置並鎖好,按規定要求對如下內容進行檢查:
1、泵站附近巷道安全狀況及有無淋水情況 。
2、泵站的各種清潔衛生情況。
3、各部件的連接螺栓是否齊全、牢固,特別要仔細檢查泵柱塞蓋的螺釘。
4、減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規定。
5、泵站至工作麵的管路接頭連接是否牢靠。
6、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麵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向工作麵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種壓力表、控製按鈕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可靠。
7、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澱、變色、變味等現象;用折射儀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液麵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8、配液用水進水口壓力是否在0.5兆帕以上。
9、乳化液箱和減速器上的透氣孔是否暢通。
10、檢查電動機、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
第15條,擰鬆乳化液泵吸液腔的放氣堵,待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並出液後擰緊。合上控製開關,點動電動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外殼上箭頭標記方向相一致。
四、正常操作
第16條,啟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
第17條,開泵後要檢查以下內容,確定無問題或問題處理後,保持泵的正常運轉。
1、泵運轉是否平衡,聲音是否正常。
2、卸載閥、安全閥的開啟和關閉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3、過濾站的髒物指示器是否正常,進出口壓力指示的壓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間。
4、電流表、壓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準確。
5、柱塞潤滑是否良好,齒輪箱潤滑油壓力是否在0.2兆帕以上。
6、各接頭和密封是否漏液。
7、乳化液箱中自動配液的液位開關及低液位保護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第18條,接到工作麵用液信號後,慢慢打開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麵供液。
第19條,運轉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各種儀表 的顯示情況,機器聲音、溫度是否正常,乳化液箱是否平衡、液位保持在規定範圍內,液麵無汙染物,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工作麵聯係,停泵處理。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泵:
1、異聲異味。
2、溫度超過規定。
3、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
4、自動配液裝置起動不正常。
5、控製閥失效、失控。
6、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
7、供液管路破裂、脫開、大量泄液。
第20條,當乳化液箱中液位低於規定下限時,泵站自動配液裝置應起動配液,無製點動檢查泵配液裝置的泵站,應在專用的容器內進行人工配液,配液時應把乳休油摻到在水中,禁止把水摻倒在乳休油中,每次配液後,都要用折射儀檢驗乳化液的濃度,不符合規定時再進行調配,直到合格為止。
第21條,02manbetx.com 停泵和收工停泵時都應首先打開手動卸載閥,使泵空載運行,然後關閉高壓供液閥和泵的吸液閥,再按泵的停止按鈕,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切斷電源,除接觸器觸頭粘住時可用隔離開關停泵外,其他情況下隻許用按鈕停泵。
五、收尾工作
第22條,停泵後要把各控製閥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
第23條,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乳化液泵站工作日誌。
帶式輸送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本規程適用於礦井、采區及工作麵的除鋼絲繩牽引膠帶輸送機和強力膠帶輸送機以外的各類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司機。
二、上崗條件
第2條,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必須熟悉所使用帶式輸送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各種保護的原理和試驗方法,會維護保養帶式輸送機,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熟悉生產過程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按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嚴禁人員乘坐帶式輸送機,不準用帶式輸送機送設備和笨重物料。
第5條,輸送機的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6條,輸送機運轉時禁止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浮煤。不許拉動輸送帶的清掃器。
第7條,在檢修煤倉上口的機頭卸載滾筒部分時,必須將煤倉上口擋嚴。
第8條,處理輸送帶跑偏時嚴禁用手、腳及身體的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輸送帶。
第9條,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時,應戴手套,麵部躲開噴油方向,輕輕擰鬆幾扣後停一會,待放氣後,再慢慢擰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代用品。
第10條,在輸送機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做其他工作時,必須閉鎖輸送機的控製開關,掛上“有人工作,不許合閘”的停電牌。除處理故障外,不許開倒車運轉。嚴禁站在輸送機上點動開車。
第11條,除控製開關的接觸器頭粘住外,禁止用控製開關的手把直接切斷電動機。
第12條,必須經常檢查輸送機巷道內的消防及噴霧降塵設施,並保持完好有效。
第13條,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不得擅離崗位。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上崗後應檢查輸送機機頭範圍的支護是否牢固可靠,有無障礙物或浮煤、雜物等不安全隱患。
第15條,將輸送機的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閉鎖好,掛上停電牌,然後配合維修工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機頭及儲帶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完整,各滾筒、軸承應轉動靈活。
2、液力耦合器的工作介質液量適當,易熔塞和防爆片應合格。
3、製動器的閘帶和閘輪接觸滅之嚴密,製動有效。
4、減速器內油量適當,無漏油現象。
5、托輥齊全、轉動靈活,托架吊掛裝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6、承載部梁架平直,承載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
7、輸送機的前後搭接符合規定。
8、機尾滾筒轉動靈活,軸承潤滑良好。
9、輸送帶接頭完好,卡子無折斷、鬆動,輸送帶無撕裂、傷痕。
10、輸送帶中心與前後各機的中心保持一致,無跑偏,鬆緊合適,擋煤板齊全完好。
11、動力、信號、通訊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刮碰。
13、煤倉上口的柵欄、篦子應完整牢固。
第16條,開機時,取下控製開關上的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讓人員離開輸送機轉動部位,先點動2次,再轉動1周以上,並檢查下列各項:
1、各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輸送帶有無跑偏、打滑、跳動或刮卡現象,輸送帶鬆緊是否合適,張緊拉力表指示是否正確。
2、控製按鈕、信號、通訊等設施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試驗各種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上述各項經檢查與處理合格後,方可正式操作運行。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必須按規定的信號開、停輸送機。未使用集中控製的多台帶式輸送機聯合運轉時,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啟動。
第18條,不準超負荷強行啟動,發現悶車時,先啟動2次(每次不超過15秒),仍不能啟動時,必須卸掉輸送帶上的煤,待正常運轉後,將煤裝上輸送帶運出。
第19條,在運轉過程中,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軸承的溫度,傾聽各部位運轉聲音,保持正常灑水噴霧。
第20條,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1、輸送帶跑偏、撕裂、接頭卡子斷裂。
2、輸送帶打滑或悶車。
3、電氣、機械部件溫升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
4、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化或耦合器內的工作介質噴出。
5、輸送帶上有大塊煤矸石、鐵器、超長材料等。
6、危及人身安全時。
7、信號不明或下一台輸送機停機時。
六、收尾工作
第21條,接到收工信號後,將帶式輸送機上的煤完全拉淨。上一台輸送機停機後,將控製開關手柄扳到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栓。
第22條,關閉噴霧降塵水的閥門,清掃電動機、開關、液力耦合器、減速器等部位的煤塵。
第23條,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輸送機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和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好本班工作日誌。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采煤機電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1、采煤機電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采煤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範圍的供電係統、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采煤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並熟悉出現02manbetx.com 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場電氣02manbetx.com 處理和觸電02manbetx.com 搶救的知識。
二、安全規定
6、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及有關規章製度。
7、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並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8、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和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9、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於兩人。
10、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送電。
11、隻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經目視檢查正常後,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12、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13、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並對本台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操作。
14、電氣設備停電後,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後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後,開始工作。
15、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前級電源開關後再進行檢查。
16、采煤工作麵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不誰他人送電。
17、一台總開關向多台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範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係好,確認所供範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誰送電。
18、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A、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B、停電後,必須用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筆進行測試。
C、確認停電後,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1)放電前要進行檢查。
(2)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進行放電。
(3)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上,接地必須良好。
(4)最後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D、放電後,再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誰開始工作。
19、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後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後,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
20、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A、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B、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C、測試地點濃度必須在1%以下。
D、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時後,必須將導體放電。
E、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F、測試儀表及其檔位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三、操作準備
21、準備采區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22、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聯係安排檢測事項。
23、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麵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正常操作
24、接班後對維護地區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電纜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
25、巡檢中發現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煤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並身領導彙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26、安裝所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應有足夠的距離,並符合規程規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把鬥機、裝岩機及電煤鑽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工作麵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吊掛電纜。工作麵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紮牢固,禁止超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27、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麵時不得損傷或沾汙防爆麵,檢修完畢後必須塗上防鏽油,以防止防爆麵鏽蝕。
28、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存放在幹淨的地方。
29、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30、電氣設備拆開後,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31、在檢修開關時,不誰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合試過的,在檢修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工具、材料等。
32、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製設備倒轉。
33、采煤工作麵電纜、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煤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後,應及時處理。
34、各種電氣要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35、注意檢查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有無漏液現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定,液力耦合器有易熔塞內應無汙物,嚴禁有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36、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麵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經一次整定後,不能任意改動,用於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4)在采析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37、油浸電氣設備的絕緣油應定期檢查,保持規定的油質油量,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
38、采區機械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池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39、井下供電係統發生故障後,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40、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係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並采取相應措施後方可停電。在恢複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後,(10米內小於0.5%)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41、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42、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彙報,觸電者未完全恢複,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六、收尾工作
43、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44、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
采煤爆破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采煤爆破工必須具有兩年以上采煤工作經曆,熟悉采煤工作麵通風、瓦斯管理和爆炸材料管理規定、爆炸材料性能與作業規程,掌握爆破技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采煤工作麵爆破工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
第3條 必須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本操作規程、工作麵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
第4條 必須妥善保管好爆炸材料和發爆器。炸藥和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並加鎖,放置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和電器設備、幹燥的安全地點,爆破時必須放到警戒線以外;發爆器懸掛於幹燥地點,鑰匙要隨身攜帶。
第5條 必須嚴格執行爆炸材料和發爆器領退等製度,領退時要有記錄、簽字。
第6條 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第三百二十條規定使用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批號的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破材料。
第7條 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工作麵放炮前,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和安全檢查員都應在現場。
第8條 在由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必須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總時間不得大於130毫秒。
第9條 炮眼封泥應有水炮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第10條 必須使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發爆器和符合規定的爆破母線進性爆破,嚴禁采用其它方法起爆。
第11條 裝填炮眼與打眼的距離不得小於20米,在裝填炮眼附近20米範圍內不得從事其他任何工作;在有電鑽電纜的地段嚴禁裝填炮眼。
第12條 采煤工作麵一般應一次裝藥一次起爆;也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組與組之間的炮眼間距不得小於5米。嚴禁對其他組提前進行連線,嚴禁使用兩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第13條 炮眼深度小於6米或多個自由麵中煤(岩)層的最小抵抗線小於0.5(0.3)米時,不準裝藥爆破。
第14條 必須采用串聯網絡進行爆破,嚴禁采用並聯、混合聯。每次爆破作業前,都必須做電爆網絡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方法檢測網絡是否導通。
第15條 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在安全地點起爆;在所用人員撤離警戒區和警戒工作未就緒前不得連線起爆。
第16條 處理拒爆、熄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操作準備
第17條 向班(組)長接受任務,填寫領料單。領料單要注明當班使用炸藥和雷管的品種、數量,並經工區領導簽字、加蓋工區公章。
第18條 領取發爆器,檢查發爆器外觀是否完好,充電後氖燈是否明亮,是否按期校驗合格,是否不得領用。不得用短路的方法檢查發爆器。
第19條 領取爆破母線,檢查母線長度、規格和質量,給母線接頭除鏽、扭結並用絕緣帶包好。
第20條 備齊木(竹)扡、木(竹)質炮棍、水炮泥袋。炮棍的直徑應略大於藥卷直徑。
第21條 持領料單到爆炸材料庫領取炸藥和電雷管,檢查領取得炸藥、雷管品種、數量級雷管編號是否相符,是否已經過期或嚴重變質。
第22條 要將爆炸材料直接運送到臨時存放地點,嚴禁中途停留。運送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電雷管必須有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有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熟悉相關規定的其它人員運送。
2、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裝在不同的具有耐壓和抗撞擊、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裝在衣袋內。
3、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與其它人乘坐同一輛列車,並要乘坐靠尾部的車輛,每車不超過2人。
4、嚴禁用刮班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送爆炸材料。
四、操作順序
第23條 爆破工按以下順序操作:
領取工具→領取爆炸材料→ 運送爆炸材料→存放爆炸材料→裝配起爆藥卷→ 檢查炮眼、瓦斯→ 進行處理→ 裝藥→撤離人員、設警戒→檢查瓦斯→連線→做電爆網絡全電阻檢查→發出信號→起爆→爆破後檢查→撤警戒→收尾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24條 準備好足夠的炮泥和水炮泥。
第25條 按當時爆破需用數量裝配起爆藥卷。裝配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放炮員裝配,不得由他人代替。
2、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和電器設備、幹燥的安全地點裝配。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
3、裝配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
4、從成束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
5、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先用木(竹)扡在藥決卷的頂端中心垂直紮好略大與電雷管直徑的孔,然後將電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將腳線在藥卷上拴一個扣,剩餘的腳線全部纏在藥卷上(或挽好),並將腳線扭結成短路。
一個起爆藥卷隻準裝一個雷管;嚴禁用電雷管代替木(竹)扡紮眼;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上或困在藥卷上。
第26條 裝填炮眼前,爆破工要與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麵積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進行裝藥:
1、裝藥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式。
2、裝藥地點20米範圍內由煤塵堆積飛揚時。
3、工作麵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定時。
4、工作麵控頂距離超過規定,支架損壞、架設不牢、支護不全,傘簷、跑道不符合規定或裝藥地點有片幫危險時。
5、工作麵有明顯來壓現象時。
6、炮眼內發現異狀,有壓力水、溫度驟高驟低、瓦斯突增、炮眼出現塌陷、裂縫、煤眼鬆散、透采空區等情況時。
7、炮眼的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作業規程時。
8、炮眼內煤(岩)粉末未清除幹淨時。
9、發現拒爆未處理時。
10、高瓦斯礦井和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工作麵采用反向起爆未製定安全措施或應落實的安全技術措施而未落實時。
第27條 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裝藥量和起爆方式裝藥,
1、用炮棍先將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推入時用力要均勻,使藥卷緊密接觸,嚴禁衝撞或搗實藥卷,所有藥卷聚能穴朝向要與起爆藥卷相同。
2、正向起爆的起爆藥卷最後裝,藥卷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藥,一手鬆直腳線,但不要過緊,不得損傷腳線;反向起爆的起爆藥卷最先裝,藥卷聚能穴朝向眼口,要一手拉住腳線,一手用炮棍將起爆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
第28條 裝填炮泥
1、先緊靠藥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後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數量裝填水炮泥,再在水炮泥外端用炮泥將炮眼封實。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2、裝填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用炮棍輕輕用力將炮泥慢慢搗實,用力不要過猛,防止搗破水炮泥。炮眼裝填完後,要將電雷管腳線懸空。
3、封泥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一般應將炮眼填滿。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與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與0.5米;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小於1米。
第29條 按作業規程規定要求設置警戒
1、必須由班(組)長親自布置專人在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預設的警戒線處擔任警戒。
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點,並設置警戒牌和欄杆(或拉繩)。
3、爆破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以外。
4、工作麵與其他地點(采煤工作麵、作業地點或巷道)相距在20米以內,必須在其它地點以外處設置警戒,並在裝藥前、爆破前檢查瓦斯。
第30條 連線前,爆破工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爆破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在瓦斯檢查符合規定時方可連線。
第31條 連線
1、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連線順序先連接雷管腳線,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
2、腳線連接完後再將母線(或通過連接線)與剩餘的兩條腳線相連接。
3、腳線與腳線、腳線與連接線、母線間的所用接頭,都必須扭結並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接觸。
第32條 敷設和檢查母線
1、爆破母線(或通過連接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操作。
2、爆破母線應懸掛在沒有電纜、電線、信號線和金屬管路的巷道一側;如果無法避開,則應掛於管線下方,並與其保持0.3米以上的間距。
3、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敷設,每次爆破完畢後都應及時將母線收起。
第33條 通電檢測與通電起爆
1、到達警戒線外的起爆電源操作地點後,首先進行電爆網絡全電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線路不導通時,應隨挽線隨對線路重新進行檢查,同時必須遵守第37條規定。
2、接到班(組)長下達通電起爆命令後,將母線連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輸出端)並擰緊,將要時插入發炮器轉至充電位置,隨即發出爆破警號。
3、發出炮破警號至少在等5秒,並待氖燈閃亮穩定後,將開關鑰匙轉回放電位置通電起爆。
4、爆破後, 首先取下發爆器鑰匙,然後將母線從發爆器上摘下並扭結成短路。
第34條 分組爆破後檢查:
待工作麵炮眼被吹散後,爆破工要會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進行爆破後的檢查工作,檢查及處理內容同第26、30條。
第35條 分組爆破後檢查沒有發現問題或問題處理完畢後, 方可進行下一組的連線爆破工作。
第36條 爆破結束後,待工作麵的炮眼被吹散後,爆破工必須會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首先巡視爆破地點, 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熄爆等情況,對危險情況立即進行處理,確無危險後, 方可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六、特殊操作
㈠拒爆和熄爆處理
第37條 通電以後拒爆時,必須先取下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發爆器上摘下,扭結成短路, 再等一定時間(用順發電雷管時至少5分鍾,用毫秒電雷管時至少15分鍾), 爆破工方可沿線路檢查。
應首先從電爆網絡尤其連線和起爆電源上查找拒爆的原因,並應盡可能的采用重新`連線起爆的方法處理。
第38條 處理拒爆和熄爆必須遵守下利規定:
1、確屬由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藥要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杆,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處理熄爆原則上與處理拒爆相同,可按作業規程規定處理。
6、在拒爆、熄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無關的工作。
㈡強製放頂的爆破
第39條 爆破放頂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本規程的各項規定要求操作。
2、爆破工要和回柱放頂工密切合作。裝填炮藥要在回柱前操作,連線與通電起爆要在回柱後操作。連線時人員必須在可靠支護的保護下進行。
㈢過岩石帶的爆破
第40條 工作麵采高變低、遇斷層等需爆破岩石時,按本規程和作業規程及補充措施的規定操作。
㈣處理溜煤眼的爆破
第41條 爆破處理溜煤眼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使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隻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5、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溜煤眼內。
6、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各項規定。
七、收尾工作
第42條 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指定地點, 清除剩餘電雷管、炸藥, 填寫消耗單並經班(組)長簽字。 按規定進行交接班。
第42條 將剩餘電雷管、炸藥退還炸藥材料庫, 並辦理手續; 交還發爆器、爆破母線等。
滾筒采煤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滾筒采煤機司機必須熟悉滾筒采煤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作業規程,善於維護和保養采煤機,懂得回采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滾筒采煤機司機要與工作麵及順槽輸送機司機、轉載機司機、移刮板輸送機工、支護工等密切合作,按順序開機、停機。
第3條 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巡視采煤機周圍,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和機器轉動範圍內無障礙物後,方可接通電源;改變采煤機牽引方向時,必須先停止牽引。使用有鏈牽引采煤機在開機和改變牽引方向前,還必須發出信號,收到信號後方可操作。
第4條 嚴禁強行截割硬岩石和帶載啟動、帶運轉,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采煤機。
第5條 電動機、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深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6條 采煤機截煤時,必須開啟噴霧裝置噴霧降塵。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第7條 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司機離開采煤機或檢修時,還必須切斷電源,打開其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第8條 拆卸、安裝擋煤板和補換截齒時,必須停止采煤機、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第9條 采煤機用刮板輸送機作軌道時,必須經常檢查輸送機的溜槽和擋煤板導向管的聯接、防止因過載斷鏈。
第10條 嚴禁用采煤機牽拉、頂推、托吊其他設備、物件。
三、操作準備
第11條 備齊扳手、鉗子、螺絲刀、錘子等工具和截齒、銷子、牽引鏈、連接環等備用配件與齒輪油、抗磨液壓油等。
第12條 全麵檢查煤壁、采高和頂底板變化以及支護、切口準備和機道寬度等情況,了解上一班工作、檢修及相關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班長彙報,妥善處理。
第13條 對采煤機進行運行前檢查:
1、先檢查采煤機隔離開關是否處在切斷電源位置,再檢查連接螺栓、截齒是否齊全、緊固,各操作手把靈活可靠,各部油量是否符合規定,各種密封完好、不滴漏,各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2、檢查拖纜裝置的夾板及電纜、水管是否完好無損、不刮卡,弧形擋煤板是否靈活可靠,冷卻和噴霧裝置齊全、水壓、流量符合規定,滑靴、導向管等的磨損量是否超過規定。
3、工作麵傾角在15度以上時, 其防滑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4、對有鏈牽引采煤機還應檢查牽引鏈張緊程度、牽引鏈與刮板輸送機是否生摩擦、鏈環有無扭結、損傷和兩端牢固情況。
5、對無鏈牽引的采煤機,還應檢查齒輪固定是否牢固,齒輪與齒軌齒合是否良好,擋煤板、導向管有無錯茬。
6、對鋼絲繩牽引的采煤機, 還應檢查鋼絲繩張緊程度、斷絲(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不得超過鋼絲繩總斷麵麵積的10%)、兩端固定的牢固情況。
上述各項檢查完畢並對發現的問題處理符合規定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四、操作順序
第14條 采煤機的操作順序為:檢查巡視→運轉輸送機→合隔離開關→供水→啟動電動機→停止電動機→合離合器→啟動采煤機→破煤→停機結束破煤。
五、正常操作
第15條 解除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閉鎖,發出開動刮板輸送機的信號。
第16條 待刮板輸送機空轉2分鍾並正常後, 合上采煤機的隔離開關,按啟動按鈕啟動電動機。 電動機空轉正常後,停止電動機, 在電動機停轉前的瞬間合上截割齒輪離合器,
第17條 打開進水截止閥門供水並噴霧,調節好供水流量。
第18條 發出啟動信號,按啟動按鈕,啟動采煤機,並檢查滾筒旋轉方向及搖臂動作情況,把截割滾筒旋調到適當位置。
第19條 采煤機空轉2~3分鍾並正常後,打開牽引閉鎖,發出采煤機開機信號, 然後緩慢加速牽引, 開始破煤作業; 選擇適宜的牽引速度,操作采煤機正常運行。
第20條 對液壓油溫有規定的采煤機,應在滾筒(或與破碎機)離合器脫開的狀態下,不通冷水,隻開電動機,時油溫升到規定值後,在正常啟動采煤機。
第21條 破煤時要經常注意頂底板、煤層、煤質變化和刮板輸送機載荷的情況,隨時調整牽引速度與截割高度。要按直線割直煤壁,不得割碰頂梁或割破頂網。
第22條 預裂(或鬆動)爆破時,采煤機必須離爆破地點5米以外,並嚴格執行有關保護措施。
第23條 割煤時隨時注意行走機構運行情況, 采煤機前方油無人員或障礙物,有無大塊煤、矸石或其他物件從采煤機下通過。若發現有不安全情況時, 應立即停止牽引和切割,並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進行處理。
第24條 采煤機換向處的采高要保證擋煤板能順利翻轉。翻轉擋煤板時,要調高滾筒使擋煤板轉到滾筒下麵, 再下降搖臂,使擋煤班接觸底板,然後緩慢牽引采煤機, 使擋煤板順勢轉到滾筒的另一側。牽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漸加大,嚴禁一次加大到最高速度。
第25條 裝有防滑裝置的采煤機往上割煤時,要把采煤機下方的防滑機構放下;往下割煤時,將防滑機構吊起。
第26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 要采用緊急停機方法及時停機進行處理:
1、頂底板、煤壁有冒頂、片幫或透水預兆時。
2、割煤過程中發生堵轉時。
3、采煤機內部發現異常震動、聲響和異味,或零部件損壞時。
4、采煤機上方刮板輸送機上發現大塊煤、矸、雜物或支護用品時。
5、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轉或擋煤板與溜槽錯口較大,影響采煤機通過時。
6、牽引手把或“停止”操縱失靈時。
7、機組脫軌或拖纜被卡住時。
8、牽引鏈有斷鏈、裂紋、縮徑、變形等現象時。
9、電纜套破損或有其它異常情況時。
緊急停及時,應操作急停開關或停止按鈕。
第27條 正常停機的操作程序:
1、把牽引調速手柄打回到“零”位,停止牽引采煤機。
2、將滾筒放到地板上,待滾筒內的煤炭排淨後,用停止按鈕停止電動機,並將牽引鏈閉鎖。
3、關閉進水截止閥。
4、斷開離合器、隔離開關, 關閉進水總截止閥,斷開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切斷電源。
正常停機時,不得采用緊急停機方法停止采煤機。
六、特殊操作
第28條 雙滾筒采煤機進刀方式:
斜切進刀方式(下切口進刀):
1、開始:采煤機下行割透下切口後停機,推移刮板輸送機距采煤機10米時停止。
2、進刀:將采煤機兩個滾筒的上下位置調換,上行割煤至刮板輸送機彎曲斷以上5米達到規定截深時停止。
3、推移輸送機頭使刮板輸送機成直線。
4、采煤機調換前後滾筒上下位置, 下行割三角煤, 割透下切口。
5、再次調換上下位置, 上行割煤,同時按規定距離推移刮板輸送機後支護。
在工作麵上切口同樣可使用該方法。
七、收尾工作
第29條 停機操作結束後,清掃機器各部煤塵,待工作麵、運輸巷中的刮板輸送機的煤拉淨及推移完刮板輸送機後,發出停刮板輸送機信號。
第30條 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采煤機運行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采煤機工作日誌。
刮板輸送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作業規程,掌握輸送機的一般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 懂得回采和巷道支護的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作業範圍內的頂幫有危機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及時彙報處理後,方準作業。
第3條 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 撤出人員, 進行處理; 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 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4條 嚴禁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用刮班輸送機運送作業規程等規定允許的物料時,必須嚴格執行防止頂人和頂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第5條 開動刮板輸送機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認人員已經離開機器轉動部位,發出預警信號或點動兩次後,才準正式開動。
第6條 檢修、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 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7條 進行掐、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麵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 以免斷鏈傷人。
第8條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時,臉部應躲開噴油方向,戴手套擰鬆幾扣,停一段時間和放氣後,再慢慢擰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三、操作準備
第9條 備齊鉗子、小鐵錘、鐵鍬、扳手等工具,保險銷、圓環鏈、刮板、鐵絲、螺栓、螺母等備品配件,機械潤滑油、液力偶合器油(液)等油脂。
第10條 檢查機頭、機尾處的支護是否完整,壓、戧柱是否齊全牢固,附近5米以內有無雜物、浮煤或浮渣,灑水設施是否齊全無損,該處電器設備處有無淋水,有淋水是否已妥善遮蓋。
第11條 檢查機頭、機尾的錨固裝置是否牢固可靠, 本台刮板輸送機與相接的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帶式輸送機的搭接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第12條 檢查各部是否螺栓緊固、連軸器間隙合格、防護裝置齊全無損;各部軸承及減速器和液力偶合器的油(液)量是否符合規定、無漏油(液)。
第13條 檢查傳動鏈有無磨損或斷裂,調整傳動鏈使其鬆緊適宜。
第14條 檢查防爆電器設備是否完好無損,電纜是否懸掛整齊,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四、操作順序
檢查→發出信號試運轉→檢查處理問題→正式啟動→噴霧→正式運轉→結束停機。
五、正常操作
第16條 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確定人員離開機械運轉部位後,先點動兩次,再啟動試運轉,檢查傳動鏈鬆緊程度,是否有跳動、刮底、跑偏、漂鏈等情況。
第17條 對試運轉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時要首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鎖定,然後掛上停電牌。
第18條 發出開機信號, 待接到開機信號後,點動兩次,再正式啟動運轉,然後打開噴霧裝置噴霧降塵。
第19條 多台運輸設備連續運行時,在未裝有集中控製時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開動,按順煤流方向逐台停止;裝有集中控製時應按順煤流方向依次逐台開動,依次逐台停止。
第20條 刮板輸送機運轉中要隨時注意電動機、減速器等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劇烈震動,電動機、軸承是否發熱(電動機溫度不應超過80℃,軸承溫度不應超過70℃),刮板鏈運行是否平穩無裂損;並應經常清掃機頭、機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21條 運轉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 要立即發出停機信號停機, 進行妥善處理:
1、超負荷運轉,發生悶車時。
2、刮板鏈出槽,漂鏈,掉鏈,跳齒時。
3、溜槽被拉開或者被提起時。
4、電氣、機械部件溫度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5、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質噴出時。
6、發現大木料、金屬支柱、竹笆、頂網、大塊煤矸等異物時。
7、運輸巷轉載機或下台刮板輸送機停止時。
8、信號不明或發現有人在刮板輸送機上時。
第22條 刮板輸送機運行時,嚴禁清理轉動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調整刮板鏈,嚴禁人員從機頭上部跨越。
第23條 本班工作結束後,將機頭、機尾附近的浮煤清理幹淨,待刮板輸送機內的煤全部運出後,按順序停機, 然後關閉噴霧閥門,並向下台刮板輸送機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擰緊閉鎖螺栓。
六、收尾工作
第24條 清掃機頭、機尾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第25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刮板輸送機工作日誌。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必須熟悉設備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頂板支護的基本知識,善於維護和保養轉載機、破碎機,會處理故障,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必須與工作麵刮班輸送機司機、運輸巷帶式輸送機司機密切結合,按順序開機、停機。
第3條 開機前必須發出信號,確定對人員無危險後方可起動。
第4條 破碎機的安全保護網和安全裝置損壞或失效時,嚴禁開機。工作過程要經常檢查, 發現有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處理。
第5條 轉載機的機尾保護等安全裝置失效時,必須立即停機。
第6條 有大塊煤、矸在破碎機的進料口堆積外溢時,應停止工作麵刮班輸送機運轉。 若大塊煤、矸不能進入破碎機或有金屬物件時, 必須停機處理。
第7條 檢修、處理轉載機、破碎機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8條 轉載機聯軸節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損壞後,必須立即更換,嚴禁用木頭或其它材料代替。
三、操作準備
第9條 備齊扳手、鉗子、螺絲刀、小錘、鐵鍬等工具,各種必要的短接鏈、鏈環、螺栓、螺母、破碎機的保險銷子等備品配件, 潤滑油、透平油等。
第10條 檢查轉載機、破碎機處的巷道支護是否完好、牢固。
第11條 檢查電動機、減速器、液壓連軸節、機頭、機尾等各部分的連接件是否齊全、完好、緊固,減速器、液壓連軸節有無滲油、漏油,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2條 檢查電源電纜、操作線是否吊掛整齊、有無受擠壓現象,信號是否靈敏可靠,噴霧灑水裝置是否完好。
第13條 檢查刮板鏈鬆緊情況,刮板與螺絲齊全緊固情況及轉載機機尾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搭接情況。
第14條 檢查轉載機橋身部分和傾斜段的側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行走小車是否平穩可靠; 在無載情況下開機時,各部件的運轉應無異常聲音, 刮板、鏈條、連接環有無扭撓、扭麻花、彎曲變形等。
四、正常操作
第15條 合上磁力起動器手吧,發出開機信號,確定人員離開機械運轉部位後, 先點動兩次,在起動試運轉,正常後對轉載機、破碎機進行聯合試運轉。
第16條 對試運轉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的處理, 處理時要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閉鎖,然後掛上停電牌。
第17條 發出開機信號,待接到開機信號後,打開噴霧裝置,然後點動兩次,在正式啟動運轉。
第18條 運行中要隨時注意機械和電動機有無震動,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轉載機的鏈條鬆緊是否一致(在滿負荷情況下,鏈條鬆緊量不允許超過兩個鏈環長度),有無卡鏈、跳鏈等現象。發現問題要發出信號停機處理。
第19條 結束工作前將機頭、機尾和機身兩側的煤、矸清理幹淨,待工作麵采煤機停止割煤、推移完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和刮板輸送機、破碎機、轉載機內的煤全部拉完後,將磁力啟動器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關閉噴霧閥門。
五、特殊操作
第20條 移動轉載機前要清理好機尾、機身兩側及過橋下的浮煤、浮矸,保護好電纜、水管、油管並將其吊掛整齊,要檢查巷道支護並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移動轉載機。
第20條 移動轉載機時要保持行走小車與帶式輸送機機尾架接觸良好,不跑偏,移設後搭接良好,轉載機機頭、機尾保持平、直、穩,千斤頂活塞杆及時收回。
六、收尾工作
第22條 清掃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第23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轉載機、破碎機工作日誌。
端頭支護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端頭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麵頂底板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製方式、端頭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在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岩和鬆動的煤幫。
第3條 隨時觀察工作麵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鑽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台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後,由班長按規定處理。
第4條 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
第5條 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用木料穿實。
第6條 不準將支柱打在浮煤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見麻麵,底板鬆軟時,支柱必須穿鞋。
第7條 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嚴禁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
第8條 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支設最大高度應小於支柱設計最大0.1米,最小高度應大於支柱設計最小高度0.2米,嚴禁超高支設。
第9條 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10條 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進行支護。
第11條 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米內不得有人。
第12條 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設好前,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第13條 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距不得小於15米,其他的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他工序發生脫節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他工序,優先進行支護。
第14條 在采煤麵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要掌握好注液用力時間,保證支柱的初撐力不小於90千牛。
第15條 切口內的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支柱初撐力達到第16條要求。嚴禁在切口內空頂作業。
第16條 采用長鋼梁支護的,長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齊頭並進。
第17條 端頭支護與巷道支護間距不得大於0.5米。
三、操作準備
第21條 備齊注液槍、卸荷手把、鍁、鎬、錘、斧子、鋸等工具,並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2條 檢查液壓管路是否完好。
第23條 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
第24條 架設四對八架長鋼梁操作程序:
清理切口柱位→準備好支柱和背料→將移梁器掛在被移鋼梁上→卸載降柱→移動梁體→背頂→補柱升緊。
第25條 移動長鋼梁要符合下列規定:
1、至少要有3人協同操作。
2、正常情況下,必須保持一梁三柱,移輸送機時可一梁二柱,移完輸送機後必須及時補齊。
3、柱爪必須卡住牙。
4、支柱升緊後,必須拴好防倒繩。
5、支設工作完成後,必須對支柱進行二次注液。
第26條 雙楔調角定位頂梁操作程序同單體支護工第21條,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窩爆破後要及時掛梁。
2、要自下而上回撤輸送機頭尾前一排支柱,將輸送機推移到位,對號及時支設好輸送機頭尾的正規支柱。
第27條 端頭與巷道按茬處采用Ⅱ型鋼梁支護的,操作同端頭長鋼梁。
五、收尾工作
第29條 將剩餘的頂梁,背頂材料,失效和損壞的柱、梁等各種工具分別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30條 按規定進行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