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科生產銜接計劃管理
第189條、在礦井生產銜接安排中,要克服重采煤、輕掘進,重當前、輕長遠的短期行為。要堅持“采掘並舉,掘進先行”的原則,選擇合理的開采順序,並符合煤層采動影響關係,最大限度地回采煤炭資源。
第190條、均衡礦井生產和合理安排配采,確保生產的連續性,保證開采水平、采區、工作麵生產的正常接替,利於礦井供電、運輸、通風等主要生產係統的管理。
第191條、合理集中生產,簡化巷道布置,盡量降低掘進率,減少無效進尺,發揮綜采、綜掘的能力,提高礦井的勞動生產率。
第192條、帶壓開采的工作麵,要留有足夠的鑽探、疏幹降壓放水時間;需要做設施、工程的工作麵要留有足夠的銜接時間。
第193條、礦井水平接替,必須保證在上一個水平產量遞減的半年前,按設計要求形成第一個具備竣工投產條件的工作麵;采區接替,必須保證在舊采區產量遞減的三個月前,按設計要求形成第一個具備竣工投產條件的工作麵;工作麵正常接替要留有足夠的接替時間,一般高檔普采工作麵要提前一個月形成係統,綜采工作麵要提前兩個月形成係統。
第194條、計劃的編製由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科室參加,由煤礦生產科綜合平衡後彙總上報(下達)。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年、季、月生產計劃和專用基金計劃,編製本單位的計劃:供應科編製物資供應計劃、機電科編製設備配件計劃、人事科編製勞動工資計劃、財務科編製財務成本計劃。
第195條、水平(采區)接替每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研究一次;工作麵銜接每月由煤礦生產科組織在月度計劃會前研究一次;銜接計劃編製由煤礦生產科負責,變更計劃時應及時向總工程師請示;煤礦生產科每半年進行一次礦井采掘比例關係03manbetx ,並向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報告。
第196條、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一次生產銜接計劃會議。由煤礦生產科負責通報上月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和下月銜接計劃安排、通報03manbetx 銜接安排落實狀況及綜安銜接安排及03manbetx 三量狀況及生產地質預報;通風科負責通報03manbetx 通風係統及局部通風的合理性;機電科負責通報分析機電設備配備狀況;運銷科負責通報分析入洗原煤煤質情況及超灰扣產和降灰獎產的情況。
第197條、計劃確定後,各隊在月底前要向本單位職工貫徹下月各項計劃指標,落實完成任務的措施,確保計劃的完成;井上、下所有工程,一律按批準的計劃施工,計劃外項目,由各隊提出書麵報告,經有關科室審查並報總工程師批準後,由煤礦生產科下達補充計劃後方可施工;因客觀條件不符時,隊組可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提出書麵報告,經有關科室審查後,報煤礦生產科統一平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