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控係統管理責任製
1、礦長是礦井安全監控係統運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按規定設置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管理機構、配備專業主管技術人員。
3、通風科在礦總工程師指導下負責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方案的製定、檢查監督工作。通風科長對安全監控係統全麵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監控負責人具體負責,並配備專職安全監控係統管理技術人員。地麵安全監測中心及值班員由調度室和通風科共同管理,井下監測工由通風科管理,負責監測設施的安裝、維護及日常管理,具體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3、通風科技術員對安全監控係統具體管理,負責監控係統安裝方案、措施的製定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4、監控係統負責人負責安全監控儀器安裝方案的製定,傳感器設置、使用與維護及聯網信息的處理、管理製度的製定、技術資料的彙總工作。
5、監測員、井下監測工,配備標準必須滿足安全監控係統正常運行及符合行業標準要求,具體由礦勞資科按標準配備。
6、中心站值班人員、井下監測工必須持證上崗(由安監科負責),認真執行值班製度。
7、地麵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設在調度室內,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監測員認真監視顯示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接受上一級網絡中心下達的指令並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打印監測日報表,報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係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等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上級網絡中心,處理結果必須詳細記錄並備案。
8、通風科必須建立監控係統設備檢修室,負責安全監控設備的安裝、調校、維護和簡單的修理工作。
9、通風科監測工必須按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及作業01manbetx 、措施、方案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校正、維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