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探秘懸棺”暑期實踐團召開第三次調研會
作者:劉鈺潭
2015-07-26 09:01
來源:中國礦業大學文學與法政學院
7月26日,中國礦業大學”探秘懸棺”暑期實踐團召開了實踐團的第三次調研總結會議,會議就懸棺葬具的有關常識做了梳理。
懸棺葬葬具的形式可分為四類:一為“規形而銳首式”,如江西貴溪“仙岩”為懸棺;二為“四方函”式,如沈瑩《臨海水士誌》載,安家之民,“父母死亡,殺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屍,飲酒歌舞畢,仍懸著高山岩石之間,不埋地中,作探掉也”;三為“簡匣”式的“圓棺”,如廣西同正縣的懸棺;四為船形棺,將整段圓木對剖成對等的兩半,一半鑿去樹心製成棺身,另一半作棺蓋,船倉置放屍體和隨葬品,倉上加蓋,整個棺具呈獨木舟狀,閩、川、贛、鄂、湘、桂等地有發現,就懸棺葬葬製而言,又有一次葬與二次葬之分。人死之後,直接用木質棺材裝屍懸棺而葬,稱為一次葬;人開之後,有的則是“洗骨”後再葬,有的是先行埋葬,再拾骨裝於陶罐、瓷缸或木函木匣懸棺而葬,統稱為“二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