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義:董必武的幾個廉政故事
仔細研究董必武同誌,不難發現功勳卓著的董老不僅是一位出色的革命家兼詩人,而且還是一位少有的“清官”。
1957年,董老做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當時,他家住在北京鍾鼓樓後的一個昔日王府的大院裏。院子很大,有花園有水池,很氣派。他的兒女們也都樂意住在這裏。由於“高院”離此很遠,每天往返不僅不方便,而且還需要很多人來送文件,花費了不人力物力。董老考慮著搬到離“高院”較近的中南海去居住,盡管當時中南海的房子較為窄舊,但他仍不改初衷。一天晚上,董老和盤托出自己的主意,卻立即遭到尚在讀書的子女們的反對。董老耐心細致地對全家人說:“第一,為我一個人,要有警衛排,要燒鍋爐,要煤,要人跑這麼遠送文件,搬到中南海,這些都統一解決了,為國家節省了人力物力。我不該搬嗎?該搬。這二呢?”稍作停頓後,他更深沉地繼續說道:“我上班太遠,要坐很長一段距離的汽車,要用掉不少汽油。如果家在中南海,再到高院上班,近了一半路程,也就節約了一半汽油。我們國家還窮啊。”
1958年初春的一天晚飯時,還在讀初中的女兒董楚青養成了一種不好的吃飯習慣。吃飯時,董楚青急於扒飯,三扒兩趕地吃完了,掉了不少飯粒在桌上。小楚青丟碗就想跑,結果被董老叫住。“你看看,你看看。”董老連連說道。年歲還小的女兒楚青茫然不知所措,怔怔地望著飯粒,默不作聲。一生慣讀詩書的董老馬上聯想起古老的“鋤禾日當午”詩句,繪聲繪色地對女兒說道:“碗裏、桌上有多少飯粒?‘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啊,粒粒不能丟啊。”接著又嚴肅地說:“揀起來吃了。”此後,女兒楚青再也不浪費糧食了。
1964年春,董老的一個侄孫子去北京看他,一是想見見世麵;二是特別想通過他的關係謀得一份較中意的工作。董老一麵熱情地接待了侄孫子,一麵又對他施以嚴格的要求,在北京逛逛可以,但不準租用小車,更不許在外麵暴露與董老的親戚關係。那位侄孫子在北京住了大約一個星期,董老即要求他回家投入生產勞動。臨別的頭一天,董老給侄孫一些路費和小禮物,並把他叫到跟前說:“我在政府裏的地位很高,但我們都是供給製,除了個人生活、住宅不成問題外,不能亂開支。你家的困難,主要靠自己克服,實在克服不了的,可以找當地政府。”早就在尋找提出自己想法時機的侄孫子趕忙說道:“你沒錢給我不要緊,那你寫個‘條子’給我,我拿你的‘條子’去找縣政府,很見效。”董老嚴肅地說:“那怎麼能行?我不能插手地方政府的事,更不能要求地方政府給你特殊照顧,你要相信地方政府會秉公辦事的。”他語重心長地勉勵年輕的侄孫子要安心農村工作,要走出一條自己的路,不要向政府亂伸手,也不要向他提出不符合政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