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棗莊礦業)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等規定,全麵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文件和規定。
第2條 負責礦井采區設計的安排、審批工作,並負責對01manbetx 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3條 參加編製分管範圍內安全工作規劃、計劃、設計、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等,並督促落實。
第4條 指導煤礦技術人員編製作業01manbetx 、施工措施等,參加審查作業01manbetx 、施工措施前應到現場勘察。
第5條 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上級安全指令、文件和01manbetx 、措施、安全管理製度落實情況,製止違章行為。
第6條 參加分管專業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監督檢查落實處理措施。
第7條 參加有關專業安全、質量檢查等安全活動。
第8條 收集整理有關技術資料,並進行總結、03manbetx ,建立健全生產技術檔案,做好規程、措施、資料、報表的保管歸檔工作。
第9條 開展科學研究、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技術交流活動,做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不斷提高礦區的技術水平。
第10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1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或者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職工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三)對重大02manbetx.com 預兆或者已經發現的02manbetx.com 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2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02manbetx.com 現場的;
(三)阻礙、幹涉02manbetx.com 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3條 對煤礦重大頂板隱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監督的,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負重要責任。
第14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未建立煤礦安全技術檔案或管理不善的,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而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或帶隊檢查中發現違章現象未及時製止的,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在安全技術管理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的,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未按規定深入現場,或未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的不安全隱患的,生產技術處主任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