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鶴煤十礦企劃科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區隊績效考核效果,激發基層單位管理人員工作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將企業生產經營目標與個人績效相結合,對基層單位管理人員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鶴煤十礦重新修訂下發了《鶴煤十礦基層單位管理人員“倍數”工資考核辦法》。
該辦法將基層單位管理人員倍數工資與各單位當月安全、生產、工程質量、“雙基”考核、“三化”管理、“三違”管理、責任追究、對標管理、執行力、職工培訓、表揚與批評、員工出勤率等掛鉤浮動考核,哪一項完不成,將該項倍數工資扣除或扣減,從機製上激勵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