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發生合並後,原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7-28 23:15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問:我在上海一家貿易公司工作,該公司與我簽訂了為期五年的勞動合同。近期,由於公司經營結構調整,我們公司被另一家商貿公司收購,合並成立了新的公司,而我所工作的部門也被劃歸新公司的市場部。為此,單位提出與我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新的合同期限及崗位內容。請問,單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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