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葫蘆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使用的鏈條葫蘆必須是正式廠家的合格產品。
2、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現有鏽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3、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4、使用時,先倒鬆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後,再檢查齒輪齧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起重作業。
5、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並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隻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6、齒輪應經常加油潤滑。應經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製動失靈。
7、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起重時如需在建築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
9 、兩台及兩台以上的葫蘆起吊同一重物時,重物的重量應不大於每台葫蘆的允許起重量。
10、起重鏈不得打扭,雙股的不得拆成單股使用。
11、檢修時,切勿將潤滑油、脂滲入磨擦片內,以防自鎖失效。
12、不得超負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隻允許1人拉鏈,起重能力在5T(包括5T)以上的允許兩人拉鏈,不得隨意增加人數猛拉,操作時,人不得站在鏈條葫蘆的正下方。
13、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較長時間時,應將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並在重物上加設保險繩。
14、在使用中發生卡鏈情況,應將重物墊好後方可進行檢修。
15、定期保養葫蘆,對轉動部位要及時加添潤滑油。
16、手動葫蘆經清洗檢修,應進行空載和重載試驗,確認工作正常,製動可靠,方能交付使用。製動器的摩擦表麵必須保持幹淨。製動器部分應當經常檢查,防止製動失靈,發生重物自墜的現象。
17、對用過的、舊的鏈條葫蘆,使用前應做詳細檢查,如吊鉤、鏈條等是否完好,起重鏈根部銷子是否合乎要求,傳動部分是否靈活,起重鏈是否錯扭,自鎖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紋、變形,嚴重磨損等。
18、吊鉤、鏈輪等有變形時或鏈條直徑磨損量達15%時,嚴禁使用。
19、 倒鏈使用完畢後,應拆卸清洗幹淨,重新上好潤滑油,並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鏽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