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1)1401工作麵避災路線:
1401工作麵→1401下順→主井→地麵
1401上順→5號井→地麵
(2)1104工作麵避災路線:
1104工作麵→1404下順→1225石門→副井→地麵
1104上順→M3回風上山→M3運輸平巷→1225石門→副井→地麵
(3)1101工作麵避災路線:
1101工作麵→1101下順→M1運輸上山→石門聯巷→1225石門→副井→地麵
1101上順→M1石門→主井→地麵
(4)1101上順(切眼)掘進工作麵避災路線:
1101上順(切眼)→5號井→地麵
(5)1101下順工作麵避災路線:
1101下順→1101下順運輸聯巷→主井M1石門聯行→主井→地麵
(6)M1運輸上山避災路線: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7)M1煤軌道上山: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8)M6煤層運輸聯巷: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9)M6煤層軌道巷: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10)1601上順:
迎頭→M6煤層軌道巷→1225石門→副井→地麵
(11)1601下順:
迎頭→M6煤層運輸巷→1225石門→副井→地麵
3、發生火災、瓦斯事故時的自救措施
(1)井下一旦發生火災、瓦斯事故,受威脅的人員必須立即戴好自救器,以防有害氣體中毒。
(2)戴好自救器後,按避災路線或按救災指揮部指定路線迅速撤退。
(3)如果災情已把退路隔斷,受災人員無法撤離時,人員必須戴好自救器,並盡可能地撤到距事故遠一點的地方,或根據受災地點情況到回風量較小的巷道中進行避難。在此情況下,人員要盡量減少體力消耗,減少呼吸量,並用衣服和煤塊把巷道堵死,以免有害氣體的侵入。如果在有壓風管路的巷道,可把壓風自救裝置打開,以提供氧氣,同時要節約用礦燈,將燈頭懸掛在巷口,定時敲打管路或煤(岩)壁,使搶救人員容易發現。
第二節發生水災時自救措施及避災路線
1、當發生水災時,受威脅區域的人員要有組織地迅速按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
2、如果水災災情嚴重,已將退路隔斷,堵在獨頭巷道人員,需要撤到本巷道最高位置,並力求減少體力消耗,減少呼吸量,節約使用礦燈,等待救援。
3、為防止地麵洪水流入井筒造成災害,井下中央水泵房要把防水閘門關嚴,並采取措施防止地麵洪水流入安全出口。
4、各采掘工作麵避災路線:
(1)1401采麵:
采麵人員→1401上順→5號井→地麵
機巷人員→主井→地麵
(2)1101上順掘進頭:
1101上順→5號井(或主井M1石門→主井)→地麵
(3)1101下順掘進頭:
1101下順→1101下順運輸聯巷→主井M1石門聯行→主井→地麵
(4)M1煤層運輸上山: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5)M1煤層軌道上山: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6)M6煤層運輸聯巷: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7)M6煤層軌道巷:
迎頭→1225石門→副井→地麵
(8)1601上順:
迎頭→M6煤層軌道巷→1225石門→副井→地麵
(9)1601下順:
迎頭→M6煤層運輸巷→1225石門→副井→地麵
(10)1104采麵:
1104上順→回風聯巷→M3回風上山→地麵
第三節發生頂板事故的自救措施
1、發生冒頂事故時,如發現自己或他人被壓,作業人員要首先通過自救、互救,撤離到安全地點,等待救護。
2、如果有人員受傷,如大量出血、骨折等,未受傷人員應根據相關自救常識對受傷人員進行必要的自救。
3、如果冒頂被圍堵,應注意保持沉著冷靜,盡量找安全地點靜坐,減少個人呼吸量,等待救援,並定時敲打管路或煤(岩)壁、發出燈光等求救信號,以便被人及時發現和搶救。
4、受堵人員必須節約使用礦燈,盡可能使用一盞亮燈。
5、若被堵巷道內有壓風管路,可以打開閥門放氣以提供氧氣。
6、被堵人員如發現被堵的巷口煤(矸)量不大,可輪流清理,扒出通道自救,但同時應注意觀察頂板,防止再次發生事故。
第十章礦井災害事故處理計劃
第一節瓦斯爆炸(燃燒)事故的處理計劃
1、當井下發生瓦斯爆炸時,礦調度室必須了解事故經過及影響範圍等,並立即用電話按順序通知救災指揮部的領導和有關單位,同時通知井下災區人員迅速戴好自救器,按規定避災路線迅速撤離。
2、救災指揮部根據已掌握的事故情況迅速製定具體的救災計劃並分工實施。
3、為避免事故擴大,有效地處理事故,根據事故的地點、範圍和具體情況,在通風方麵可采取以下措施:
(1)保證正常通風。
(2)實施局部反風。
(3)實施均壓通風或局部風流短路。
4、其它單位大力配合救護隊,全力以赴搶救人員和財產。
5、根據事故具體情況,有計劃在井下某一範圍進行停電,以防事故擴大。
6、事故發生後必須嚴格控製和準確統計升井人員,摸清受災人員人數。
7、事故發生後,各單位組織人員根據各自的職責、任務以及救災指揮部布置的工作,落實各項救災計劃。
8、保證自救器的配備量,參與救災人員下井必須攜帶合格的自救器。
第二節火災事故處理計劃
1、當井下發生火災時,要立即查明火源(如電器著火首先切斷電源)、影響範圍、火情等情況,並及時用電話按順序通知救災指揮部的人員和有關單位。
2、受火災影響的人員盡可能用鄰近地點的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管直接滅火,必要時應將排水管路、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以控製火勢蔓延。
3、當火勢控製不住,火情危及人身安全時,要立即組織人員自救,按避災路線迅速撤離。
4、救災指揮部要根據火情,盡快製定救災計劃,並組織力量立即實施。
5、不能直接滅火時,應采取隔離滅火,由救護隊同時在進、回風側構建臨時密閉,在臨時密閉的掩護下,再砌造永久密閉,以防災區範圍擴大。封堵前要加強通風,降低火區內的瓦斯濃度。在封堵過程中,要時時檢測有害氣體濃度,以防瓦斯爆炸事故以及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等發生。
6、密閉離火源要有足夠距離。建立臨時密閉後,人員要迅速撤離危險區,確認無危險後,再建造永久性密閉。
7、在製定滅火計劃時,要充分考慮通風方麵的措施。如在進風巷(主井、副井)、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取停風、反風和風流短路的方法進行處理;在井下其它地方發生火災時,具體采取以下通風措施:
(1)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控製火區供風量。
(2)采煤工作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適當調節風量或采取局部區域性反風。
(3)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必須製定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8、處理上、下山巷道火災時,製定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第三節發生煤與瓦斯突出處理計劃
1、迅速撤出災區人員和搶救遇難人員,並將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
2、切斷災區內所有電器設置的電源。
3、加強通風,經最短的路線迅速將高濃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風巷排出礦井,且風井口50m範圍內不得有火源,救災指揮部安排專人監視。
4、排放瓦斯流經的巷道必須人工斷電,所有進入風井的聯巷口必須設置警戒,禁止人員通行。
5、救災指揮部製定切實可行的救災方案,在確認無危險情況下,救災人員立即根據救災方案要求實施救災工作。
第四節水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1、井下發生水災事故時,礦調度室必須立即了解水災地點水情情況,並迅速用電話按順序通知救災指揮部的人員和各有關單位,同時通知井下災區人員按避災路線迅速撤離,並通知受水害威脅區域人員迅速撤至安全地點。
2、救災指揮部迅速製定出救災計劃,並組織人員,分工實施。
3、根據水情調動人員和設備,組織力量,進行排水。
4、礦山救護隊迅速搶救被水淹在獨頭巷道人員。
5、機電部門啟動所有排水裝置,快速排水。
第五節冒頂事故的處理計劃
1、發現冒頂事故的在場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幹部和礦調度室。現場幹部迅速清點人數,判斷冒頂範圍和程度,判斷是否有人被壓堵,並及時將情況彙報礦調度室。
2、當發現人員被壓堵時,現場幹部迅速組織人員根據相關自救常識進行搶救,必要時可調動鄰近工作麵人員進行搶救。
3、搶救人員時,首先檢查冒頂區及其附近地點的安全狀況。對有危險的地點,應加強支護,先控製頂板,確保事故不再擴大,然後盡快處理,救出人員,救人時要有專人觀察頂板。
4、積極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不能恢複的,可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對埋壓、堵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或盡快打鑽孔供風,利用鋼管向災區輸送水和食物,然後盡快處理冒頂,或開繞道等方法救出人員。
5、當冒頂未堵壓人員時,可製定專門措施,加強支護,由外向裏,按措施進行處理冒頂。
6、礦調度室接到關於冒頂事故的電話時,要根據冒頂的情況,用電話按順序通知救災指揮部的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
救災指揮部製定事故的處理計劃,並組織有經驗的老工人和幹部奔赴現場進行處理。
第六節運輸事故的處理計劃
1、當發生運輸事故時,應及時向區隊值班幹部和礦調度室彙報。並盡快處理現場,保證運輸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影響生產。
2、當發生運輸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時,應及時采取自救措施,同時向區隊值班幹部和礦調度室彙報,等候急救。
3、調度室在接到急救電話時,要安排人員進行急救,責任單位停止斜巷物料提升,保證線路暢通,確保以最快的速度營救傷員。
4、如果斜巷發生跑車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時,作業人員應及時向區隊值班幹部和礦調度室,並將撞壞的車輛提升上井,清理現場減少影響生產時間。
5、如果斜巷發生跑車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時,作業人員應根據相關自救常識搶救傷員;同時向礦調度室和區隊值班幹部彙報,並查清跑車原因,采取相應措施。
6、調度室接到運輸事故的通知後,根據運輸事故的情況,及時通知救災指揮部的有關單位及人員組織救災工作。
第十一章礦井重大災害應變措施
第一節全礦突然停電
1、全礦突然停電,調度室立即通知所有采掘隊及其他人員,撤到進風巷道中待命,並由礦總工程師或值班礦長根據停風後的具體情況,立即決定全礦井是否停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至地麵。
2、在人員撤離時,責任單位電工必須將工作麵及機電峒室的開關停電並閉鎖。
3、調度室安排責任單位立即查明原因和預計停風時間。停風時間超過10分鍾,調度室要立即通知風機房值班人員,打開井口行人風門以及防爆門,利用自然風壓進行通風。
4、調度室立即通知值班礦長、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和有關副礦長、機電科、礦調度室、通風科、通風隊、機電隊、救護隊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恢複通風、排放瓦斯的準備工作。
5、機電隊檢身工負責禁止人員從主、副井下井;風井由安檢部安排專人把口禁止人員下井。
6、恢複通風及排放瓦斯必須製定專項瓦斯排放措施,經礦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後,由救護隊嚴格執行。
7、當各采掘麵恢複通風後,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電器無失爆等情況,確認無安全隱患後,礦調度室方可通知井下各隊恢複生產。
第二節主要通風機因故突然停止運轉的應變措施
1、主要通風機突然停止運轉,礦調度室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機電隊切斷井底中央變所電源,並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撤離到進風巷道待命。
(2)主要通風機司機把風井井口行人風門和防爆門同時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
(3)將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的情況如實彙報當日值班礦長,礦長、礦總工程師、機電礦長、礦調度室主任、機電科、通風科、通風隊、救護隊及有關單位負責人,接受礦領導有關指示計劃並付諸實施。
2、責任單位及時查明主要通風機停轉的原因,並及時排除故障,將實際情況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作好記錄,以便備查。
3、主要通風機恢複通風正常後,及時通知通風科、通風隊及有關單位,由通風科根據停風時間,安排通風隊組織瓦檢員首先檢查中央變電所內的瓦斯濃度,隻有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彙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室通知恢複供電。
4、恢複通風及排放瓦斯必須製定專項瓦斯排放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貫徹落實後,救護隊嚴格執行。
5、各采掘麵通風正常後,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確認無安全隱患後,由瓦斯排放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通知恢複生產。
第十二章計劃的貫徹和執行要求
1、本計劃下發到各有關單位後,各單位主管領導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貫徹,並要人人簽字、考試合格,每季度開始,各單位還應重新貫徹落實修改補充後的措施。
2、采掘麵的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規定本工作麵的避災路線及防止各類事故的安全措施。
3、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單位每季度要對本計劃補充修改一次,救災指揮部人員、井下電話安設地點及有關電話號碼要及時補充修改並嚴格執行。
4、安檢科要將災害事故發生後未升井人員登記表、災害發生後升井人員登記表備用在礦燈房,以備急用。
5、調度室按照《計劃》所列圖紙、表冊,組織有關單位配齊,以便備用。
6、本《計劃》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09年底結束。
第十三章處理重大災害事故必須具備資料
第一節有關處理各種事故的技術資料說明
(1)礦井通風係統圖
(2)采掘工程平麵圖
(3)礦井井上、井下供電係統圖
(4)井下防塵管路係統圖
(5)井下壓風、排水管路係統圖
(6)井上、井下對照圖
(7)監測係統示意圖
(8)發生事故後避災路線圖
(9)礦井通風網絡圖
(10)礦井通訊係統圖
(11)礦井運輸係統圖
(12)重特大事故彙報及搶救程序圖
(13)井下各工作地點電話表
(14)井下滅火器材一覽表
(15)災害發生後下井未升井人員及升井人員登記表
(16)災害事故發生後電話通知順序單
第二節事故處理的相關技術資料(附後)
xx煤礦重特大事故彙報及搶救流程及要求
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救護受到傷害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傷害。
2、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人員應迅速查明原因並及時(半個小時內)向礦調度室(電話號碼801或802)和安檢科(811)彙報。人身事故要彙報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及主要原因等,非人身事故要彙報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主要原因、有可能造成的後果及采取的搶救措施等。
3、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