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監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井下安全監測工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井下安全監測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第2條 安全監測工應將應在籍的裝置逐台建賬,並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台賬、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調試校正記錄表等。
二、地麵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第3條 應備有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並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第4條 按規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並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三、地麵檢修步驟
第5條 隔爆檢查的步驟是:
1、按國標“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鏽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鏽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軌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反之表明絕緣不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6條 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測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小時通電後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處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入庫作為備用。
四、井下安裝前的準備
第7條 下井要帶齊專用工具,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第8條 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第9條 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並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第10條 瓦斯校準氣樣的配製應采用煤炭工業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確認的裝置和方法製備瓦斯與空氣混合氣體,不確定度應小於5%。
五、井下安裝
第11條 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經放,防止劇烈振動和衝擊。
第12條 井下設備之間應使用專用不易燃電纜連接。電纜每隔100m作一黃色標誌,標誌長度為100mm。
第13條 敷設的電纜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皮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m。
第14條 敷設電纜時要有適應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於礦車和輸送機的高度,並位於人行道一側。
第15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
第16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於5mm,腔內連線鬆緊適當。
第17條 井下主機或分站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第18條 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粱)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風速、壓差、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映該點測值的地點。
第19條 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後,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min後進行調整,一切正常後,接入報警和斷電控製並檢驗其可靠性,然後與井上聯機並檢驗跟蹤精度。
六、井下維護
第20條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和校正,每月至少1次。瓦斯傳感器每隔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1次,每隔7天必須對瓦斯傳感器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第21條 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瓦斯檢測儀與瓦斯傳感器進行 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h 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第22條 調校傳感器,首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製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調校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地麵監測員取得聯係後,用偏調法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複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蹤誤差。同時反複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第23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裏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汙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於實際的瓦斯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第24條 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其中瓦斯傳感器要送到通風安全儀器計量站檢定。
第25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應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嚴禁帶電作業,並認真填寫故障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