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莊煤礦矸石山安全管理規定(暫行)(劉莊煤礦)
為了加強劉莊煤礦的安全基礎管理,規範矸石山的各項工作程序,從根本上消除矸石山的安全隱患,促進劉莊煤礦加快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5〕162號《煤礦矸石山災害防範與治理工作指導意見》、國投安委[2008]25號轉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煤礦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公司和礦的有關管理規定,特製定《劉莊煤礦矸石山安全管理規定(暫行)》,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條 矸石山四周必須設置安全警戒區,安全警戒區內禁止建設永久性建築,由礦生產管理部土建組負責在矸石山的明顯位置設立永久性的危險標記;保衛科每天必須對矸石山進行不間斷的巡邏,防止閑雜人員擅自入內,並對進出矸石山的人員進行登記。
第二條 采掘矸石與洗選矸石應分別運輸,分別堆放。運銷必須對進入矸石山的煤矸石定期進行取樣03manbetx 化驗,以確定其自燃傾向性,並建檔管理,化驗周期每季度一次。
第三條 矸石山必須定期灑水防塵,由礦消防部門負責,每3天一次。
第四條 礦技術管理部、安監處必須對矸石山堆存量和安全狀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矸石山堆存量達到設計容量或者因安全原因不允許再堆存矸石時,應停止使用。
第五條 運輸區應盡量減小矸石山堆積斜麵的坡度,堆積坡度不得大於42°;堆積坡度大於42°時,必須用推土機推、用高壓水衝、或用礦消防車的高壓水槍衝,減小堆積坡度。
第六條 嚴禁向矸石山傾倒溫度大於70℃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鋸末、生活垃圾等,礦保衛科和運輸區負責監督管理。
第七條 礦通防公司必須定期組織防火觀測人員對矸石山進行全麵防火普查,現場檢測矸石山表麵及深層的溫度、一氧化碳等參數,並取樣03manbetx ,以防矸石山自燃。夏季每個月觀測一次,其他季節每2個月一次。
第八條 矸石山自燃是發生災害02manbetx.com 和造成周圍環境汙染的主要因素,礦通防公司必須及時對自燃的矸石山進行滅火工作,消除災害性02manbetx.com 隱患和環境汙染源。
自燃矸石山的滅火工作,應遵循盡早進行的原則。矸石山滅火工作宜采取先易後難、先下後上、由外向裏的滅火策略,嚴禁用水直接滅火。不宜采用大規模開挖方式滅火,如決定采用該方式滅火,要采取措施釋放積存在矸石山內部的可燃氣體,防止陰燃區暴露後轉成明火,點燃積存內部的可燃氣團;要防止在滅火過程中發生災害性02manbetx.com 。大雨和暴雨天氣嚴禁滅火作業。
完成滅火後的矸石山必須組織進行驗收,並對滅火後的矸石山采取安全措施和生態恢複措施,防止自燃再次發生。
第九條 暴雨天氣必須封鎖矸石山安全警戒區,禁止人員和車輛接近,由礦保衛科負責。天氣惡劣時(如遇雷雨、大風、大霧、大雪等),禁止矸石轉運作業,以防矸石山出現崩塌、滑坡等意外02manbetx.com ;當矸石山出現異常現象,特別是雨雪天應加強監測、監控。
第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允許嚴禁對在用或者停用矸石山進行私采亂挖。如需對停用矸石山進行開發性利用,必須製定開挖方案與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矸石應綜合利用,變廢為寶,礦技術、經營部門要積極尋找矸石外運出路。
申報使用矸石山矸石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對矸石的裝載、運輸和排放期間的安全和環保責任實施全過程負責,並要明確一位責任人。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和相關費用均由使用單位或個人承擔。駐礦安監處對其安全實施監管。礦調度負責矸石裝載、轉運、外排登記、備案工作,並監督矸石的堆放等。
矸石山場地的工作人員、車輛和客戶等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和指揮。對擾亂現場秩序、不服從調度和指揮的將給予嚴肅處理。參與外排矸石的所有人員、車輛及物品、機械,都必須無條件接受礦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絕不允許排運指定地點以外的矸石,否則,不予裝運。礦運輸區、保衛科人員負責矸石外排期間的現場協調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由礦技術管理部牽頭、礦生產管理部、保衛科、運輸、通防、洗運公司共同參與,積極開展煤礦矸石山災害預防、治理與綜合利用的技術研究與開發。
第十三條 製定完善地麵排矸管理製度、矸石山隱患排查製度、矸石山災害事故報告製度等,嚴格按製度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礦安監處應加強對矸石山的監管監察,積極開展對煤礦矸石山災害防範與治理工作的專項監察,凡是矸石山達不到安全條件的,要責令立即整改。
第十五條 矸石山各項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包括階梯、扶手和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