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絞車管理製度(劉莊煤礦)
為了規範小絞車統一使用管理,特製定以下規定:
1、所有小絞車入礦,必須由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驗收時要嚴格按照《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的規定及技術協議中的相關資料驗收,如有不符,不予與驗收。
3、入井前,必須經過機電科電管隊嚴格檢查,並貼上防爆合格證,方可入井。
4、小絞車入井後,小絞車的安裝及穩固必須有設計,並按設計要求施工。
5、在斜巷安裝小絞車時,絞車滾筒中心線應與斜巷軌道中心線重合,安裝穩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繩,不咬繩,不跳繩,排列整齊。
6、掘進上山施工倒拉電絞要安裝在軌道外側,電絞最突出部分與最近軌道的間距不得少於500mm,與巷道一側或棚子距離不少於600mm,迎頭應裝平式導向輪,其直徑選擇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416條規定,禁止用小滑輪代替,導向不得超過兩次,導向輪的固定方式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要全部外露,便於檢查,並落實檢查責任人,導向輪支柱應符合設計要求,頂窩在硬麵內200mm,支柱角65°~75°。
7、小絞車的鋼絲繩在滾筒上必須固定牢靠,繩卡不少於2付。鋼絲繩無打結。
8、使用的鋼絲繩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禁止超拉。
9、小絞車的閘把及扛杆係統動作必須靈活可靠,施閘後閘把位置不超過水平位置。禁止兩個閘同時施力。
10、小絞車閘帶應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小於3mm,鉚按可靠不鬆動。
11、絞車基礎用地錨固定(措施中明確地錨各參數)或打水泥基礎固定,基礎設計要符合設計要求。
12、“倒拉車”電絞必須在電絞前方設置二根以上護身柱子或防撞牆。
13、斜巷小電絞必須裝設遠方操作按鈕和信號所處位置便於電絞司機操作。
14、電絞運行前每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檢查並現場認真填寫記錄。
15、各單位所使用的小電絞應建立設備包機人,設備檢修台帳、鋼絲繩驗繩記錄。
16、斜巷運送“四超”車輛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並捆綁穩固分提分運,重心不偏,用專用馬鐙連接。
17、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小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及小絞車司機01manbetx 01manbetx 。
18、各類絞車信號必須聲光信號齊全,並靈敏、可靠;行車過程中,上下口、各通道口及各斜巷內躲避峒口上方應設置行車警示紅燈,並保證正常使用。信號發送點應設在躲避硐口或距軌道大於1 m的適當位置。當絞車距離上口車場變坡點大於20m時,必須設置二次信號。
19、各類絞車必須使用電力運輸,嚴禁不帶電鬆車;使用對拉絞車必須提前編製專項安全措施,並嚴格貫徹執行。
20、礦車掉道,禁止直接用小絞車強行硬拉複位。
21、小絞車必須安設護繩板和護繩網,人員操作必須在護繩板後。
22、嚴禁從護繩板側出繩牽引車輛。